知名脱口秀男明星因卖内衣被罚87万,违法广告的9种情形,可举报

广告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很多商家为了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会去聘请一些知名的明星代言,但明星带货也是有规定的。广告法第三十八条(部分)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最近,知名脱口秀男明星李诞就因为代言女性内衣被罚87万。

知名脱口秀男明星因卖内衣被罚87万,违法广告的9种情形,可举报

李诞代言女性内衣广告违规被罚‍

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

李诞在其个人微博号发布了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等内容,附带李诞推介该商品的视频。女性立足职场,靠的是能力和努力,上述广告将“职场”与“内衣”挂上关系,可以“躺赢职场”,是对女性在职场努力工作的一种歧视,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行为,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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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事人李诞未使用过该商品,发布上述广告没有收取单独的广告发布费。但作为公众人物在广告中利用自身的知名度为品牌女性内衣作推荐,属于广告代言行为。

李诞的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

同时,李诞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部分)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因此,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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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违法广告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概括地说有以下方面:

(一)非法经营广告 ;

(二) 发布虚假广告 ;

(三) 发布违禁广告 ;

(四) 发布超越经营范围或国家许可范围的广告 ;

(五) 发布有产品获奖内容,但不标明产品获奖级别、时间、颁奖部门的广告 ;

(六) 发布无合法证明或证明不全的广告 ;

(七) 广告主伪造、涂改、盗用或擅自复制广告证明 ;

(八) 为广告主出具非法或虚假广告证明 ;

(九) 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这9种情形中,虚假广告的情况在生活中最常见,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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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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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常在电视广告中活跃的“神医”就是虚假广告的典型。几十位“神医”穿着各色民族服装,以“德高望重”的专家形象出现,推荐自家“百年祖传秘方”所制药品,然后痛心疾首地说着同样一句话:我辗转反侧、翻来覆去,思想斗争了一个月,违背祖宗的决定……

其实,让各类“神医广告”消失,关键需要监管部门监管到位,依法履职,线上线下一体整治。对发布网站、平台、广告主进行相应的处罚,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2017年,相关部门针对这类虚假广告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公布了13个被查处的典型案例。随后,“神医”和“神医广告”基本在电视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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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广告法也针对虚假广告做出了相关规定,把责任落实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者身上,让虚假广告无所遁形,如果消费者看见虚假广告宣传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

如果消费者由于虚假广告上当受骗,可以依法追究广告主的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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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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