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被查 狗主人阻挠称把我也扣了

养狗虽不是坏事,但狗终归是畜生,随着养狗成风,狗患逐渐浮出水面;为此有关部门顺应社会呼唤,对不依法养狗行为进行整治,乃理所当然,养狗者理应支持、配合。

近日,河南郑州。二七区城管局执法队员检查文明养犬时,遇到一只没栓绳、无年审信息的狗,按规定这只狗应该被暂扣,狗主人现场放话“要扣把我也扣了”。

遛狗不拴绳被查 狗主人阻挠称把我也扣了

曾几何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排解内心之孤寂,众多人纷纷卷入养狗热潮之中;狗多为患,不仅让行人安全受到威胁,而且还影响公共卫生,甚至还可能导致“疾病流行”;为此群众纷纷呼吁政府给养狗者也“拴上绳索”。

遛狗拴绳、依法年审,乃养狗者应尽之义务,为了公众免受伤害,以维护公共安全;为此,作为养狗者理应主动配合之;然此狗主人既不拴绳又不年审,对此城管理应将其所养之狗扣留,然该狗主人却叫嚷:“要扣把我也扣了”。

城管治理“不依法养狗”,虽是职责所在,但也得依法进行;而相关规定中,只能扣留“狗”,而并没扣留“狗主人”之规定。口出此言,显然透出的是对城管执法之不法,给城管出难题,企图阻挠城管依法履职。

然冷静思之,从另一个方面,也折射出了“治狗”之策存在的漏洞;如对此“漏洞”长期视而不见,任其野蛮生长,势必让城管等执法者,难以施展拳脚,实施有效之治理,从而助长“不依法养狗者”嚣张气焰。

狗伤人,狗吠扰民,狗随地大小便,乃狗之所为看似狗之错;然狗终归不是人,不可能要求其随“人愿”;加之,权利与义务本是孪生兄弟,享受养狗带来的“快乐”的同时,理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履行养狗之义务,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之危害,本是违法行为;依法治国,无论是干部,还是普通群众,理应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相应义务,让自己的行为不伤害他人与社会。

就此事件而言,此狗主人不但未能履行应尽之义务,更口出狂言阻扰正常之执法,乃错上加错,理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狗主人亮剑执法,或实施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让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之代价。

现实中,虽各地均出台了治“狗”新政,也采取了积极行动,然狗患却并非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对此颇有“微词”;究其原因,除因狗乃流动之物,治理本身有难度外,也与“只重狗”,而不处罚“狗主人”,有着密切的关联。

“狗患”虽是小事,却影响市民利益,影响小区之和谐;为此,面对此漏洞,有关部门理应高度重视,及时修订相关规则,第一时间堵住“规则”之漏洞,将法律利剑对准“不依法养狗者”,让其受到惩罚,为众养狗者敲响警钟。

不依法养狗,既是市民之痛,也是社会之痛;要破解此痛,需执法者给力,更需相关“规则”给力;唯有规则没有漏洞,方能让执法者放开手脚,大胆执法,方能有效将养狗乱象,逐步铲除之;因此,对“不依法养狗”,“扣留其主人”又何

(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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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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