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林立以继承前妻孩子遗产为由告赢对方父母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裁判文书网公布

家住上海的林立与李菲于2008年结婚,3年后,儿子耀耀出生。婚后的琐事争吵让夫妻二人逐渐走向陌路,并于2015年离婚耀耀随母亲李菲共同生活。


上海林立以继承前妻孩子遗产为由告赢对方父母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据林立回忆,2019年的暑假,李菲带着儿子入住苏州某五星级酒店。入住当晚。

李菲就将耀耀勒死在浴缸里,随后自己上吊自杀。林立说儿子耀耀的死亡给他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害,李菲应对耀耀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他作为耀耀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李菲的父母在继承李菲遗产的范围内,赔偿耀耀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

经审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李菲父母在继承李菲遗产范围内赔偿林立146万余元。


上海林立以继承前妻孩子遗产为由告赢对方父母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事件

丈夫对妻子的离世没有任何的感情,反而以孩子为借口要求妻子的父母给与自己财产赔偿。

这个案例的判决有几点不太理解

第一:15年双方已经离婚那难道财产没有做任何分割?按照这个丈夫的行为方式不太会傻傻的不要财产,在妻子死亡后才来追要遗产。这个操作的逻辑让人看不太懂

第二:对于离婚后前妻或者前夫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否还能够继承,婚姻已经被注销后靠儿子依然能够分得钱财。这个逻辑如果成立不是所有离婚的家庭都可以去挣夺孩子,在另一个家庭的财产权。这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上海林立以继承前妻孩子遗产为由告赢对方父母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例如前妻与另一方结婚,然后现任老公把财产留给了林立与前妻的孩子。如果孩子突然去世了这部分财产要是已这个案例来分割,对于妻子父母与丈夫是否已经失去了公平性。那等于一个存钱罐一直在另一个家庭里成长,最后出现意外前任就可以跑来挣夺财产,

这个在道德层面能立的助?很难不让人怀疑这个事件的判罚对于未来会有什么样的警示意义。

对于此次判罚你感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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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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