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海市浦东警方发布一则通报。
内容称9月2日5时50分许,浦东公安分局接报城南路一小区内发生命案,致2名女性死亡。接报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连某(男,32岁)因与其前女友刘某(女,27岁)有感情纠葛,于9月1日中午搭乘火车到沪,欲找刘某协商有关事宜。
9月2日凌晨,连某与刘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将刘某及同在现场的刘某朋友雷某(女,41岁)杀害。
9月3日9时许,警方发现连某已在华夏二路一僻静处自缢死亡,经法医勘验排除他杀。
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连某当时的心理状态与行为
从简短的案件描述来看,首先连某拿着提前准备好的刀。这个行为可以认定为吓唬吓唬女友的行为,但是因为发生争执比较激烈并且身边有一合租女子在场。
在二对一激烈讨论下连某改变了当初吓唬的想法实施了激情犯罪,导致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就是合租的室友。
她在场只能激化双方的矛盾,在男子与女子打斗中和租室友不在场并不会发生如此恶性的结果。
可以还原当时的场景
很多人会有疑问你怎么确定不是直接过来就是要故意杀人的。
首先人的行为都是有轨迹可寻的,任何人都有情感与行为变化的过程。
第一:
连某杀完人后做了一个动作就是逃跑,这个是人正常的心理逃避行为。知道了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自己又不想就这么结束自己的人生所以选择了逃跑。
如果当初过来就想着杀女友,他根本就不会选择逃跑杀了人他很清楚跑也跑不掉。自己面临的结果只有无期和死刑两种结果!
第二:
连某自己在偏僻的环境下选择了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行为足以证明连某当初是没有想要杀死女友的想法的。
并且他也没有预料到女友身边还有一个人,这样阴差阳错的种种巧合下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短短两天三条人命的悲剧都是因为男子对待感情的偏执,其实任何一个感情来说如果对方并不能在相处的时候让你感到愉快与自在。
那只能说明对方真的不适合你。
请选择放手给自己一次机会吧,经过这些年的经历与心理学结合。
得到一个结论能和你走在一起的人是谁真的不重要,只是你喜欢的类型恰巧出现在你想要结婚的时间里才会被你发现。
在任何年龄阶段你永远喜欢的都是同一个类型的人这个不用怀疑,你们为什么会有故事是因为你想谈恋爱了。
在你没有想法的时候这个人在你面前出现一万次,你们也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警告各位别人的感情纠葛还是少参与这就是个惨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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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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