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而被“浸猪笼”,残忍的古代刑罚竟在现代重演?

  #男子疑似通奸被浸猪笼#近日,广东茂名市一男子因感情纠纷,竟被“浸猪笼”。其过程的视频被传到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而被“浸猪笼”,残忍的古代刑罚竟在现代重演?

广东男子被浸猪笼

  浸猪笼是将犯人放在猪笼中,用绳索绑定开口,再将猪笼置于河中浸泡。在施刑之时,一般会先受刑者先露头出水面,然后慢慢沉底水中,直至淹死。在这个过程中,受刑者会经受非常大的心理压力和恐惧。

  这种刑罚即便在古代,也是非常残忍的,通常是用来处罚犯有通奸罪的女性。广东茂名市的这个男子虽然做出了让人不可饶恕的事情,但私下对其实施这种不人道的刑罚,也超出了现代人的承受能力,况且滥用私刑也是违反法律的。

  古代是个非常注重伦理道德的时代,男女私通一直都被认为是件深恶痛绝的罪行。古代又是个男权社会,一旦发生了男女私通,一般会被认为是女方诱惑了男方。因此会对女方实施残忍的刑罚,对男方的刑罚要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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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

  不同时代对男女私通的处罚也不一样。秦朝时,法律严明,对于男女私通,不管男女,都允许直接杀死,杀人者无须负法律责任。到了汉朝,一般会将女方杀死,对男方处于宫刑,意在没收了男方的作案工具。

  魏晋南北朝期间,我国经历了上百年的民族融合,民风相对开放,对男女私通的刑罚大为降低。唐朝是个开放宽容的王朝,女性的地位相对于其他朝代,达到了一个高峰,例如女性丧夫的话是可以改嫁的。唐朝初期时由于战乱导致男性较少,唐太宗李世民就曾下诏要求寡妇赶紧改嫁。唐朝对男女私通的刑罚进一步减轻,《唐律疏议》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徒刑就是被关押并服苦役。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只是被罚去干一年半的苦力而已。北宋基本上沿用了唐朝的律法,对私通的刑罚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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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

  然而北宋诞生了理学,经历北宋末期和南宋时期,理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理学的道德体系构建过程中,对女性的思维进行很深的禁锢,把女性名节看得很重,甚至认为“饿死事小,名节事大”。从元朝到清朝,理学实现了对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全统治,要求女性从一而终,诸多施加在女性身上的陋习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包括裹脚、束胸等,女性的地位跌至谷底。

  明清两朝对男女私通的刑罚是“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这个刑罚针对的是女方,柔弱女子接受八十杖刑,命早就没了。但对于男方的刑罚却没有明确规定,表明实际操作的自由度就大了,男方甚至可能不会受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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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受刑

  说到浸猪笼,这种刑罚主要在古代南方流传下来的刑罚,其起源已经没办法考究,因为这不是官方的刑罚,而是私刑,史料也罕有记载。不过我认为浸猪笼应该是起源于宋朝以后,而且是古代宗族制度的产物。古代是个讲究孝道的时代,其宗族观念极强,宗族内部也会有相应的法规,朝廷对“宗族利益”和“宗族法规”都有立法保护,其中允许宗族在一定程度上使用私刑。当族人违反族规时,可以无须报官,由族内的人依据族规对其进行刑罚。男女私通是当时最败坏道德的行为之一,是对当时封建社会道德体系的冲击,严重损害了整个宗族的声誉。宗族对这种行为采取的也是零容忍的态度,不会报官,而是直接处以非常不人道的刑罚,以起到震慑并警示他人的作用。

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而被“浸猪笼”,残忍的古代刑罚竟在现代重演?

古代女子受刑

  到了现代,自然早已废除那些残忍的刑法,浸猪笼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也不应该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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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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