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文/晏凌羊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在前段婚姻里,我几乎没遭遇什么婆媳矛盾,毕竟语言不通(前婆婆不大会说普通话,也听不大懂,我则会听但不会说粤语),但我却一直不大受前公公待见。

前公公横看竖看我都不顺眼,而我绝对不可能去讨好和迎合不待见我的人,因此,我们公媳关系很差,有一段时间相处得特别僵。

客观说,前公公不是没格局的人,相反是一个特别有奋斗精神的人。

他出身农村,没什么助力,很多年前单枪匹马从老家跑到广州闯荡,为孩子们创下一片天,是真正的白手起家。五六十岁的年纪,他又带着儿女们创业,工作起来废寝忘食、没日没夜没周末。他自己省吃俭用,却给几个儿女都铺好了路、买了房子。

他的这种奋斗精神和为儿女着想的善念,和我颇为类似。

我也出身农村,是整个家族中最早也算是唯一突围出来的人。从一个连高考报名费都交不起的农村女孩,到后来慢慢在广州立足,起初是一骑绝尘,后来是“千里走单骑”,一路上没有任何增援。生了孩子以后,我更是不贪图个人享受,一心只为女儿着想……

从本质上来讲,我和前公公是同一类人,是货真价实的“农二代”和“创一代”。所不同的是,他是男人,我是女人。

在上段婚姻存续期间,我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我比同龄人独立、优秀(当然也叛逆)很多,可为什么前公公就是不待见我呢?

离婚多年后,我突然想明白了:如果我是男生,我的角色不是他的儿媳,那么,即使我依然拥有与身为女生相同的脾气和性格,他看待我的方式、对待我的态度绝对不会是那样的。


前夫的朋友中,也有和我一样有奋斗精神的人,前公公对他们可是欣赏有加的。

那是一种男人对同类的欣赏和惺惺相惜。

坏就坏在,我是女人,而且是他的儿媳妇。

这样,他就只能以看待女人、看待儿媳妇而不是看待“一个人”的眼光来看待我。

而如你所知,前公公那一代人(大多数人)看待女性标准和男性完全不一样,更何况他从小出生在男权观念比较浓厚的粤西地区。

前婆婆是家庭主妇,也是非常贤惠的传统女性。早些年前公公在外闯荡的时候,她带着几个儿女留守在老家,完美地履行了贤内助的职责。前公公和她结婚以来,一直比较和睦,都没怎么吵过架。

我可以想象得到:前公公认为的“好媳妇”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我这一款独立、有主见、平权意识浓烈、主张“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两个家庭的事儿”的女性,处处在挑战他对女性、对儿媳这个角色的固有认知,完全不符合他心目中“儿媳”的标准。


我的独立、有主见,在他们看来是强势;谁惹毛我,我绝不忍气吞声,也不撒娇示弱,而是激烈反抗,在他们看来是“不省油的灯”;我那种“我的生活只能由我自己做主,任何人无权干涉”的笃定,也给了对方“我这不是在娶媳妇,而是嫁儿子”的不好感觉。


可是,如果我的性别是男性,如果我只是前夫的男性朋友,我那点所谓的坏毛病能算个什么?我甚至能想象得到:也许我会成为前公公鼓励儿女们去学习和结交的榜样。


从传统妇德出发,我确实不是一个“宜家宜室”的女人。就我这种叛逆心极强的女人,若是生活在“女人只能靠依附男人而生存”的古代社会,估计连饭都吃不饱。


只要这个社会依然是一个男权社会,只要我遇到的人和婆家是“男权社会孵化出来的蛋”,那我确实只适合单着(My pleasure)。

我们离婚后,前夫一个朋友跟我说:“也许,你不适合嫁给广东人。”

我说:我何止不适合嫁进广东人?我这款女性,可能都不适合嫁给中国人、地球人。毕竟,我们这个社会依然是个男权社会嘛,我这款女性是他们眼里的“家庭公害”“不省油的灯”。

前婆家还算是比较尊重人、不怎么“双标”的,我知道某些“中国式婆家”的婚姻观是这样的:找媳妇要找一个省油的灯。既能牺牲自己、照亮夫家,还要能为夫家节省灯油。总之,你要能为夫家做贡献,但不能要求享受相应的权利,否则你就是“不省油的灯”。

合着他们想要一张灯,却连灯油钱都想省。


每每此时,我都想倡导女性们都要做“不省油的灯”,鼓励女儿们做“不省油的灯”。

好车都费钱,好灯都费油,做一盏“不省油的灯”实在是对女性的褒奖。

瞪!等等蹬灯!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一个朋友听了我的故事,跟我说:“你还真的是一码归一码,文字中还是对你前公公有着非常正面的肯定!”

我说:“都离这么多年了,还有啥恩怨?从一个人看待另外一个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前公公还是挺值得敬佩的,他的奋斗精神值得我学习。以后我要更加努力,争取让逗号过上他爹那样稍微省力一点的生活,不必像我一般,赤手空拳来到城市里,连颗钉子都得自己挣。”

我一直认为,女性可以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相夫教子的那一款才配得上“女人”“妈妈”等等这些个称号。


人们专门制造了一套供女人遵循的标准:比如,在职场可以雷厉风行,回到家里要做小伏低;做女人,要懂得“外柔内刚”。但是,他们对男性没要求,因为男性外刚内也刚,会现得更man。


问题来了:有几个人(不分男女)能做到外柔内刚?每个人的时间、精力就那么多,很多时候一个人用一以贯之的风格去解决问题最高效。用外柔内刚要求所有人(包括男人),我没意见;只用来要求女人,我就很想“呵呵哒”。


话说回来,我也比较理解上一代男性和我们这一代女性的代际冲突。

受所处时代的影响,上一代男性的婚姻观、女性观存在比较大的局限(我爸妈都是如此),但这种局限,跟重男轻女、把女人当保姆和生育工具的“直男癌”还是不一样的。

我们父母辈中,确实有很多思想传统、守旧的男人,但他们只是接受不了新鲜事物、无法改变既有思维。

本质上,他们并“不双标”。

比如,他们可能会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去外面打拼的事情都交给我。接着,他们会把在外打拼的成果拿来跟妻子共享、都用在孩子们身上。

他们觉得,男人是天、是阳;女人是地,是阴;天离不开地,地也需要天,阴阳互补是世界的运行法则。他们对妻子忠诚敬爱,相信女人是水,而水为财,若是对女人不好,家里就没有钱。

他们骨子里认为女人应该是被男人保护起来的动物,不需要跟男人一样参与激烈的社会竞争。女人不需要有多大的出息,只要安心做个贤良淑德的贤内助,就一定能遇上一个有担当的好男人,乐于跑去危险的森林里把猎物打回来给你吃。他们认为这类男人遍地都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这样的男人。


他们认为男女结婚就是“男娶女嫁”,因此,接受不了“结婚是两个家庭中各出一个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这种观念。

他们确实希望能抱上孙子,但如果来了个孙女,也会疼爱。

这就是他们的女性观、世界观。

他们觉得女性就应该是某个样子,一旦某个女的活得不是那样,他们就陷入担忧和不安。

“雄竞能力强”的女性,在他们看来可能已经不能叫做女性了。如果自己家人娶了这样一个女的,他们会觉得世界乱套了、阴阳不调和了。

我觉得这是“传统男权”,跟物化女性的“直男癌”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直男癌”是只享受男权赋予他们的权利,却不承担男人的义务:有福气,我享;有困难,你上。


“传统男权”则是先承担了男权社会要求男人承担的义务,再要求女人承担“男权社会要求女人承担的义务”。


前者双标,后者不双标。

再者,受地域观念的影响,我觉得粤西一些老人还是有比较明显的排外心理。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受,微博上就有网友这么说:粤西某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多少会有点排外心理。即使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即使都没有去过外省,如果儿子娶的老婆是外省的,也会本能持反对(或不看好)态度。在他们眼里,说普通话的人都是北佬(这个观点在90年以后没有那么严重了),认为外省都是贫穷的、落后的,家长会反对女儿嫁外省人(不代表全部)。

我来广东十几年,根据我自己和朋友的亲历以及观察,我觉得上述言论是成立的。

很多老人家天然会对本地人抱有天然的亲近感,对外地人则抱有戒心和敌意。虽然他们本身可能都没出过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认为外地人大多是捞女、捞仔。倘若他们自己曾经也遇到过一个来自外地的捞女、捞仔,更会在内心深处强化这种“对外地人的印象”。

在他们的逻辑里:北佬们(除了广东,其他地方都是广东人眼里的北方)若不是特别穷,怎么会不在自己老家好好呆着,而要跑到老广们的地盘上谋食呢?哪怕你是北京人、上海人,他们也会认为你是被北京、上海淘汰掉的那一类。你若是想和自家儿子、女儿结婚,那你一定是有所图的,想捞点什么的。

像我这种考过状元、上过大学、在金融行业工作、收入不低、婚前就购入房产的“北佬”,在一些老人家眼里,确实不如一个中专毕业、在超市里做收银工作但会说本地话、会做本地饭的本地姑娘更金贵、让人放心。

你一说普通话,独立意识再强一点,性格再泼辣点,哎妈呀,他们又听不懂,只觉得你更像个骗子和掠夺者了。一旦你和他们的儿女在感情上出点什么问题,就更加印证了他们的判断:“我就说外地人不能找吧。”

想来想去,还是找知根知底、柔顺一点的本地姑娘更让人放心。

当然,也不是所有广东家庭都这样,之前已经明确说了“有的”“一些”“一部分”了。


一个同样来自粤西的金融企业高管曾跟我说:“留不住你,是他们家没福气。女人有独立心、平等心、有魄力、有脑子,更能抵抗生活的重压,更能把子孙后代教育好。你看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这种女性能撑起整个家庭,是整个家族的福气。”


我回答:“也不是,离婚是他们的福气,也是我的福气。”


我当然没有这位高管说的那般伟大,我只是觉得:人和人相处,完全是一门玄学。对彼此胃口,你做什么都是对的。不对胃口,你连喘一口气,都可能会对别人形成冒犯。


我们的时间和精力不该花去迎合和改变那些与自己气场不合的人,而是要花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去。比如,和那些与我们气场相合、臭味相投的人,一起去创造价值。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那个不被公婆待见的儿媳妇,后来离婚了


我和前夫离婚的主要原因,当然也不是因为公媳关系,完全是我和前夫内讧的结果。

事实上,我跟前公公的恩怨,早就在我离婚前落下帷幕了。


孩子出生后,前夫有所改变,再看着孩子嫩芽般的样子,我想着跟前公公就那么僵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就借着孩子这一纽带,主动找台阶给他下,他也顺道下来了。


关系稍缓和后,日子就继续过呗。


前公公掏钱帮助前夫买了学位房(也是准备给我女儿上学用的),他也知道,倘若我跟他儿子离了,这种婚后才买的房子届时可能不大好办,但他还是支持着前夫买了。


再之后,我和前夫终于还是走不下去了,清清爽爽离了。


离婚时,我没提那套房子的事,毕竟我没出过一分钱,而且,我向来觉得婚姻不该成为女方掠夺男方及其家庭财富的手段(反过来也成立)。


上段婚姻,主要过错不在我,离婚时我也没有为钱财与前夫闹不和。我提离婚时,他们是否讨厌我,我真不知道,也完全不care了,但我至少应该没有活成让他们鄙视的人。


离婚后,我跟前夫的家人再没见过面,也没有再打过交道,只是零零星星从女儿的嘴里听说一些“那边”的故事。每次听到,都已心如止水。


我曾经恨极了他们,可到了现在,却真心希望他们也能过得好,就像女儿所希望的那样。


我真正感觉前公公和“那边”跟我达成和解,是在离婚之后。我买了车、换了房子,带着女儿全世界去旅游,后来又辞职创业......有时候很疲累,有时候很狼狈,但终究没有活成让他们同情的女人。


曾经的恩恩怨怨早已经化为尘土,大家心里所想的,不过就是让共同的亲人(我女儿)过得好一些。


他们会给女儿买衣服、买玩具、过生日、给红包,我一一笑纳,并让女儿表达感谢。


我和前夫都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们会带我女儿去看病、给我女儿补习功课。

我觉得现在这种关系,就是最最好的。

大家持有不同的价值观,但无需再强融,自然不存在谁看不惯谁,也就不会再有任何人际关系困扰,每个人心里都轻松。


经历过一些事情后,他们也好,我也好,都更理性、成熟、释然了。

想想也是啊,岁月不饶人,这几年连我头上都不停冒出白发,再过几年都要考虑如何体面地从人生舞台上退场。


谁还能恨谁、怨谁一辈子呢?恨人也很累的。那点力气拿去游泳、健身不好吗?

现在,每周前夫把孩子接走的那天,是我最快乐的一天(不用带孩子,很爽啊)。


有时,我甚至在想:如果我们没有离婚,周末这一天我未必能过得如此舒心、畅快。逢年过节我可能还要疲于应付七大婆、八大姑的关系,无法安静地待着。离婚真好,我感谢离婚。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前两年,女儿心血来潮想要个钢琴,我回答说家里太小了,过几年再买吧。

后来,前夫跟我说,孩子爷爷说想送她一个。

我说,那就送吧,谢谢爷爷哦。


钢琴到家了,女儿很兴奋,我让她打电话给爷爷说了声“谢谢”。


对他们而言,我只是“孩子妈”。对我而言,他们也只是“孩子的亲人”。


我这款“让人大开眼界的外地女人”,确实曾给他们带来剧烈的思想冲击。一开始,他们觉得“这个外地女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到后来“随她去”,再到后来是“其实她人不坏”,现在那边有的人(女儿说的)对我是“隐隐佩服”。


这世界上哪有永恒的恩怨?只有永恒的利益,物质上的,精神上的。


当一切尘埃落定,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我们终于都得以站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以一个人看待另一个人、而不是一个身份看待另外一个身份的眼光,来看待彼此了。


也挺好。都挺好。非常好。


这就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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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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