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今天说说摄像头。过去摄像用vo摄像头,后来摄像提高了就叫贝特康姆,再后来到小型摄像头,现在有更高科技的针孔摄像头。


过去的摄像那得多贵啊,据说二三十万呢。当摄像头卖到十几万的时候,已经是普及了不少了,那也是专业机构才有的。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都被摄像头包围了。从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有那么一些东西的话,现在女孩子睡觉的房间、床头突然间发现有摄像头对着,后来发现不同角度有不同的摄像头对着,还能够无线电发送信息,这些事情说起来多可怕啊。


水杯、时钟、路由器、手机、手表、打火机……这些看似普通的物品,都可能隐藏着针孔摄像头。公安通报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联网型针孔摄像头的案子里,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摄像头,有这种想象力多强啊,联想能力那么强他们都应该到联想公司去。


过去中情局、英国军情六处、摩萨德这些最先进的特工组织也没这玩意,现在这都是近几年的事。发展是好事,但是你侵犯隐私不好。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接下来跟各位谈一谈关于侵犯隐私的法律问题。如果你们家在门口装了一个摄像头,邻居家不同意怎么办?


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过很多。最近湖北武汉就发生了这么一个事,一住户家在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邻居发现了就不同意,就拿拖把把监控探头给打掉了,这两家就因为这事起了冲突。


隔壁王奶奶经常教导我们,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处好了,万一有什么事你不在家,类似门没关、煤气没关这种事,你已经出去上班了,这怎么办呢?如果有个好邻居,那这是个多好的事啊。所以,邻居一定得往好的处,邻居不往好的处,不是你让他难受,是你自己难受。


这件事怎么看?那有人说:“我在公共区域监控没什么不妥呀。你们家在那儿,我们家在这儿,我监控的是这儿,跟你有什么关系啊?”所以有人认为是邻居找茬,那也有人说:“你监控你们家就可以呀,你探头对着公共区域,拍到邻居家的门当然就不行啊!”


邻居家的门你可以拍到,然后邻居开门,把人家室内部分也拍了,这确实有点不妥。现在不少住户为了保证自身财产安全、人身安全,装这个监控的太多了,还有的住户安装智能可视门铃,摄像头对着邻居的大门,邻居家进进出出尽收眼底。


当年《潜伏》那会,要是有这个东西,那就方便多了,马奎行动队没准就发现了余则成的某些轨迹。我没专门监控你,我只监控公共区域。可是,公共区域可以把邻居的生活轨迹弄得一清二楚。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是否侵犯邻居隐私?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摄像头虽然很小,背后的法律问题却不能小看!对于公民个人是不是可以在家门口安装监控设备,律师的回答是: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私人安装监控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拍摄角度不得涉及其他住户的秘密空间。


如果私人安装的摄像头拍到别人的隐私了,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就涉嫌构成对邻居隐私权的侵犯。属于法律明确禁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那如果吵架的时候,你把人家“三点钟领回来一女的,五点钟送走了,你们俩什么关系啊?”这事再这么一说出来,完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下恨一辈子你。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人家反过来还说:“我进出家门的情况,属于我个人行踪,你把它录下来算怎么回事?你私自录下来,你现在说的话,你威胁我,你这是侵犯隐私。”这下两边都不对了,这邻居怎么做呀?两家血压都得上去。


如何界定公共区域?


现在有个问题,怎么界定公共区域?邻里之间共用的区域,彼此是不是享有隐私权?律师说起来很复杂,他们的说法是: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角度来说,小区内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比如走廊、楼梯、共享庭院,都属于公共区域。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公民如果在公共区域从事的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开性,但是不能就此认为“公共场所无隐私”。


因为如果你们家装摄像头,你拍公共区域,可以记录下邻居的出行规律、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关系,就像吵架不小心说出来“那女的半夜三点钟来,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回事,不知道你什么人”,那就找事了。而且这也是违法行为,这些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何正确安装摄像头?


那可不可以装摄像头呢?当然可以。


怎么装才正确呢?那就有一个原则:不能妨碍他人的合法权益,拍摄角度范围需要特别调整,不得对他人的私人空间进行拍摄,同时还要避免监控设备对邻居的个人信息、出入情况自动摄录、储存。


现在的摄像机非常厉害,它能记录很长很长时间,而且直接连到手机上。如果你录到别人就不对了,你拿出来看就更不对了。如果把这事让第三者知道,或者放到公共场合,那就涉嫌违法。还有就是,如果业主在安装摄像头之前,能够征求受到该监控影响的相关业主的同意,可能会好一点。


那话说回来,如果你跟对方关系比较别扭,你的权力又被对方侵犯了,然后没法沟通,出现纠纷了,那怎么办呢?还是要协商沟通啊,不行就找隔壁王奶奶这样德高望重的长者来协调一下,或者找业主委员会。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实在调节不成,那就可以直接联系公安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民法典》第1032条讲得非常清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这个东西,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意被别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1033条讲的更具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什么行为呢?(一)用电话、短信,或者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还有传单的方式侵扰他人的生活。(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今天这差不多普法了,《民法典》关于公民隐私的保护写的非常具体。还有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指什么呢?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司马南:刚刚,我家门口监控拍到邻居领回一个女的


我过去多次遭遇别人公布我的信息。有一个姓艾的艺术家,海外受欢迎程度相当之高,甚至把他奉之为中国最高水准的艺术家,我在华盛顿看过他的展览,实话说我看不懂,在那么大的地方搞展览,我觉得如果这就能当美术家的话,我也可以干这个东西,叫什么装置艺术。


所谓艺术作品当中有些内容是明显反对今天政治体制的倾向,于是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如果要不是因为这个倾向的话,那怎么会有人支持他。这个叫姓艾的艺术家,就因为某一天,我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著名的学者一块做节目,对他的某些言论有那么一点委婉的批评,好家伙,他把我的电话公布了,海内外就不断打电话来,骚扰电话嘟嘟嘟嘟一直不停。


那时候手机还没那么先进,还不能完全屏蔽骚扰电话,现在就简单了,现在我用华为mate 40 pro,不认识的号码一概屏蔽。那如果是今天的话,我完全可以依照《民法典》起诉他,要求他停止对我的个人隐私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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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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