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仅凭企业一句话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员工的工作量。

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仅凭企业一句话

一、企业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对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有明确的约定;

2、企业制定考核制度及考核标准客观、合理并且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企业制定的考核流程、考核标准、考核规则等内容应当合理、合法、公正。

3、员工在合理期限内存在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事实。企业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员工人原因造成的,如:能力不足,工作技能缺乏,专业知识欠缺等,而非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过重,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等原因造成的。

二、员工对企业考核结果不认可并不签字怎么办?

考核结果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绩效考核对企业来说也是企业认识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样对HR来说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遇到上述问题,首先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处理,消除对立情绪;然后复核考核的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如有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确认考核结果无误,员工对考核结果拒绝签收的,企业可以通过微信、邮寄、短信、邮件等的方式送达考核结果。

三、企业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之后,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或者进行培训。

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有权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后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拒不参加培训或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的,可以根据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能否降薪呢?

每个岗位的薪资报酬是不一样的,岗位的调动往往也伴随着员工薪资的变动。在员工被调至新的岗位时就应当按照新岗位的标准确定薪酬,否则有违“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

五、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常见败诉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统计显示,企业以员工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败诉的占比高达90%以上。企业败诉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情况:企业未能举证岗位具体的职责;企业没有规范、量化的考核标准;企业未将具体的考核标准告知员工; 对员工进行调岗不符合“关联性、合理性”,企业对员工调整之后的调岗要与原岗位类似或者与原工作情况有关;培训的内容不具有“针对性”。

六、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排除以下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员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

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仅凭企业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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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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