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将被拍成电影,死者家属:担心胡乱改编,偏离事实

无独有偶,这边刘德华监制主演的《扫毒2》刚刚爆出被索赔1亿元,这边娱乐圈又出现了有关电影可能侵权的事件。

有消息称: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并于今年10月开拍。

“操场埋尸案”将被拍成电影,死者家属:担心胡乱改编,偏离事实

8月11日,“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的女儿邓玲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

邓玲说,此前有很多导演也曾想把“操场埋尸案”拍成电影和电视剧,甚至为了写剧本问过她很多当年的情况和细节,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目前,邓玲已委托律师周兆成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九、问: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者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周兆成:“我们知道制片方肯定会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艺术加工。但是,毕竟这个题材来源于真实案例,如果将来出现这些改编与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发生严重偏离,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誉权,造成社会公众误解,制片方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

周兆成认为,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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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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