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盒子:为什么还有人反对减负?教育之问:减负减了谁的负?

落实素质教育早已成为全社会有识之士的共识,为什么还有人反对减负?教育之问:减负减了谁的负?

十几年前,我们国家的教育部门就开始呼吁要给学生减负,所谓减负,就是减少学生的学习负担,让学生可以拥有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或者说更多玩耍的时间。

学生盒子:为什么还有人反对减负?教育之问:减负减了谁的负?

教育部门的本意是很好的,因为这样做可以让学生拥有更多培养自己兴趣的时间,也能够过得相对轻松,不会对学生的身心上产生过大压力。而这种观点的逐渐兴起也有一部分来源于国内外教育的对比。

从去年开始的新高考改革已经开始第二批试点。在人们热议高考改革时,中小学盛行多年的”减负教育“遭受了巨大危机。本文作者力图从国家比较的视角,让应试教育”去污名化“。在作者看来,以成绩分配资源,不仅意味着社会流动尚未完全固化,给了平民家庭上升的希望和斗志,也是中国这样的大国储备大量人才的必然。中国很难像发达大国那样,以既有政治经济优势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才为自身发展服务,也不能像发达小国那样,以牺牲国家自主性的代价去享受低竞争的学习环境。如果教育部门不是提高公办教育质量,反而以减负名义将学生和家长推向市场,则是南辕北辙,最终获利的是一帮商业辅导机构,而且会将家庭条件不佳的学生置于更为不利的境地。

国外留学的人回来告诉我们,原来国外的教育是这样的,孩子们学的都很轻松,孩子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去学习,没有像中国一样强制的教育模式,所以我们应该向国外先进的教育模式学习,让孩子们学得轻松一点,过得快乐一点。

且不论国外真实情况是否如此,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学生之间的竞争的确非常大,学习压力也异常之重,就这一点而言,减小学生压力的确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因为这种竞争所造成的对学生心理上的负面影响不可谓不小。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教育部门提出要给学生减负,但是减负的口号念了十几年,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也不可谓不多,可学生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这是为什么?

问题出在很多方面,我只选择主要方面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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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的初衷很好,也是为了我国花朵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早年前就提出了“素质教育”这个口号,要求全国学校不仅要注重学生的智力培养,还要培养学生的健康体魄,还要培养学生的品德和审美。

这幅蓝图是很美好的,但是可实现的机会不大,我们不排除有些人生如同开挂的人,他们不仅德智体美全能,还很有钱,而且还长得好看。但是,这种人不在考虑范围内。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在某方面做的很出色就已经很不错,而全面发展的结果只能是全面不行。

所以素质教育在其理念上就已经出现了问题,但这不是素质教育政策失败的地方,其落实得不好的根源在于我国教育衡量标准的单一。

因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只有高考,而高考的衡量标准只有分数,这就意味着分数对于其它方面的提升所带来的边际效用是最大的,我多在高考中得到一分,比我在跑步上多跑快一秒所带来的效用要大的多。

因此,通过对比,人们宁愿选择更多的时间花在学习上,而不是花在什么体育美术上面,因为花在这些学科上面所带来的回报不明确且所花费的成本可能会更高,因此学生和家长自然对高分数趋之若鹜。

这只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我国人口数量巨大,而相对比而言,我国的教育资源就显得尤为稀缺,比如教育资源极度匮乏的河南、河北,以上说到的两个问题的极端表现形式就异化成河北衡水中学,所谓的高考机器也就是由来于此。

(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衡水中学会出现在河北,而不是出现在中国的其他地方。)

在相对富裕的地区,个人的道路选择相对来说会更多,因为富裕地区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多,因此在对待高考的问题上,相对贫困的地区有更多回旋的余地。

并且,在富裕地区,由于家境好的人也比较多,他们可以给他们的子女更多选择的机会,不一定要高考,也可以选择出国留学,这样就使得一部分人分流,使得国内的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需求过大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但是相比富裕人群与非富裕人群数量来说,其起到的缓和作用也只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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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白了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源,我们再来看看教育部门最近提出的减负方案,就知道这些方案到底是否可行。

教育部提出过几项措施:1.严禁节假日给学生补课;2.降低学生课业难度;3.减少学生上课时间;4.减少学生的作业量,等等。

从这几项规定的字面意义上去理解,可以判定没有一项规定触及问题的本质,没有说明教育资源是否增加,也没有提供更多其他的道路途径。

所以这些规定最终只能是成为一纸空文,若真要严格监督,那么其带来的成本可能会非常巨大,不仅是行政上的成本,还会给较贫困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机会成本。

为什么会给贫困家庭带来巨额机会成本?我们就摘取其中一项规定来说,比如缩减学生的上课时间。减少学生的上课时间,对于相对富裕的家庭,他们为了让孩子考到更好的分数,有条件去请老师进行辅导,或者送到培训机构进行补习。

可是贫困家庭的孩子没有这种条件去请老师或者上补习班,最后的结果自然是相对富裕的家庭和贫困家庭之间所拉开的距离越来越大,而贫困家庭的孩子因为“减负”所带来的学习时间的减少,其后续造成的结果可能就是去较差的大学,而如果没有减少上课时间,则他有可能去到更好的大学,这中间的损失就称为机会成本。

所以减负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带来极高的行政监督成本以及使得贫困家庭的学生的处境变得更糟,让他们在这个唯成绩论的竞争体系中失去更多的竞争力。

诚然,我们不能认定考上大学就能获得更美好的生活,因为有很多人没上过的大学,可是在人生道路上也获得了成功,但是这种人少之又少,且没有读大学的人的处境普遍要比上过大学的人的处境要差得多——至少公务员教师之类的公职是不可能给没上过大学的人提供机会的。

再者,在贫富差距逐渐增大的社会中,我们的减负措施恰恰是在剥夺穷人的可选择机会(即便不上大学可能未必过得不好,但是失去了可以上更好大学的机会),此时的减负所造成的后果是给富裕家庭的孩子带来了更大的好处,但是却使贫困家庭的孩子蒙受了更大的损失,最后形成所谓的马太效应——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而最近,教育部门又提出新规,要求教师不得出校办培训机构,理由同样也是减少学生的课业负担。

同样的道理,这不会对学生有任何好处,实际上所产生的影响也非常负面。

我们可以听到相关的报道,说老师强制学生补课,课上不上有关的教学内容,故意拖到自己的补习班上,以此牟利。

自然我们不排除有这样的老师,其实这也很正常,因为在老师工资不高的地区,老师有提高其工资待遇的需求,所以老师为了让自己的处境更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其极端情况就会演变成强制学生上其补习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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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刀切的行政管制不会让学生的境况变好,为什么?

首先,我们要承认每个个体之间都是存在差异的,有些人对应试教育更有这块更有天赋,有些人则相对没那么有优势。可是在中国这种相对单一的应试教育竞争体系下,又必须要取得好的成绩,所以有些人就必须通过花更多时间去弥补与他人的差距,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会有大量家庭的孩子有补习的需求。

在不减少需求的前提下,去减少供给端的供应,最后的情况就是会有老师冒着风险去开补习班,且他们所承担的风险必然转变成学生负担的成本——补习的价格提高,同时,家庭的试错成本也会加大,因为他们不知道哪家培训机构好,在选择补习班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效果不好产生较大的沉没成本。

所以在减少供给情况下,使得贫困家庭的境况更差,但是富裕家庭的境况也没变好,且行政成本大幅增加,最后使得总的社会成本增加,但是却让校外培训机构和冒风险更大的老师获得了更大的利润。

本意是想让学生过得更好的行政命令最后却让学生处境更差,使得少部分群体处境更好,这种负面效应应该是有关部门没想到的。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种问题?

我们在无法解决需求问题的时候,不如放开市场,让市场机制去调节供需的平衡,实际上,如果我们让学生老师之间进行自由的选择,是可以让每个学生以及老师的福利达到比较高的水平。

因为财政既不能显著提高教师的工资,也不能创造更多途径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则不如让这个市场开放,这样老师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学生也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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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学生的学业负担并没有减少,要让学生负担减少,就必须从供需关系的本源去寻找解决办法。

主要问题在于供给的短缺,我们主要从供给端去分析。

第一,教育资源的供给是稀缺的,如果可以适当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或者将教育资源进行分级,将不同能力水平的人进行分流,同样可以缓解供给极度稀缺的情况。

教育资源如何分级,可以学习德国的相关制度,将技术人员培养和科研人员的培养分开,但最重要的是要让相关教育培养专业化,两种教育的选拔体制也需要足够严格,政府给这两种教育体系给予相同的待遇。

第二,竞争体系也是稀缺的,我们国家只存在非常单一的竞争体系——高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在没其他更好的选择情况下,只能选择这种方法,所导致的现象就是一群人挤着过一条独木桥,而且还是一条要向上爬的独木桥,其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要解决这种问题,我们可以将一部分职业的入职门槛降低,我们以成为律师作为一个例子。

在我们国家,要成为律师首先要报考司法考试,而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却非常严苛:

第一,如果用法学类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如果一个人,本科非全日制,又考取了法学类硕士学历(全日制),是不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

第二,如果一个人本科是非全日制,那么必须考取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才符合学历方面的条件。

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生(不管专业是否为法学类),只能有两条途径满足学历要求:

第一,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考全日制法律类研究生不符合条件)。

第二,或者重新参加高考,考全日制本科学历。

但是我们判断一个律师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不是考察这个律师的学历有多高,而是通过其胜诉率去判断这是一个好律师还是坏律师。一个律师的胜诉率高低不会因为他是博士或者是硕士而有所提高或降低。

类似这种求职过程中遭遇学历上的歧视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作用去代替,这样还可以增加人才选拔的效率,增加普通人晋升的途径。

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提高供给,给每个人的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以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

当我们发现某个弱势群体遭遇到不公的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某一方是好的某一方是坏的,但这只是我们作为动物所自然会产生的怜悯之情,可是这种怜悯之情却不利于我们作出理性地分析,在这种宣泄情感的诉求中,我们往往会忽略市场中供需关系的本质问题,最后导致我们的解决方法让问题的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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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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