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蜕变

1977年2月4日,立春。

2月18日,农历丁巳蛇年春节。

春节刚过,还在寒假期间,金玲决定一个人到县城去。这一年,金玲十三岁,正上初中。

天刚蒙蒙亮金玲就起来了,她要走十几里路从城南农村赶到县城。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梳洗打扮一下,还特意在两只小辫儿上绑了两只蝴蝶花。小脸蛋上也多抹了一些香脂,看上去白里透红,水灵灵的像个水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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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在堂屋睡,醒的也早,坐在炕上吸袋烟。听到动静,隔着窗户纸问:“妮儿,你干啥去?”

“爹,我到城里去看书,你别管我了。”金玲回道。

她娘走得早,在她六岁那年得病死了。这些年来,全靠着爹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而今已出落得像个大姑娘了。

她总喜欢坐在窗前,对着镜子梳理自己的刘海儿。看着镜子里这个脸蛋儿红扑扑的女孩儿,越看越羞涩。她开始有了心事,常常对着窗子上贴的剪纸发呆。剪纸都是她比着图画上的人物剪的,有张生与崔莺莺,有贾宝玉与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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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她也想娘,想得死去活来的。尽管她爹已经很努力了,可她身上的衣服还是比别的女孩儿的衣服破一点脏一点,这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可怜的没娘的孩子。

临出门了又折回来,在馍馍篮子里扯一张煎饼踹在怀里。

她走小路,一路吐着白烟,像个不停喘气的小火车,很快便来到一座小桥。金玲立在桥头朝着东方张望了一下,薄雾笼罩着大片绿油油的麦田,薄雾深处,太阳刚吐出一线暖黄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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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小桥,再走不远到县城南关,穿过南关街道就是老城门旧址。老城门早已不见,只是城门外的护城河还在,像一根破腰带系在小城瘦瘦的胯上,让小城不至于掉裤子露出瘦瘦的屁股。

几个早起的人,蓬头垢面的,提着各自的夜壶,“噸噸噸”往护城河里倒尿。几个早起买豆汁油条的人,蓬头垢面的,端着黑灰的铝锅,手指头上勾着草绳扎的草纸包的油条。倒夜壶的和买豆汁的打个照面,说一声“早”,就过去了。金玲这一路能闻着两种味儿,有倒胃口的,也有勾食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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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大十字街。此时,阳光刚刚好,从对面百货大楼的楼顶招牌上爬过来,照在新华书店门头上偌大的毛主席塑像上。伟人站姿,穿着军绿色的呢子大衣,戴着有红五星的呢子帽,挥舞着一只手臂,脸蛋儿也是红扑扑的。塑像旁边是红色刺目的一行字: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万岁!

新华书店还没开门,隔着橱窗的木板缝隙,能看到一排木头镶玻璃的柜台,柜台后面是一排好长的拐弯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

金玲曾经跟一帮同学到县城新华书店买学习资料,第一次感受到知识的海洋是真的存在的。那一次,她流连忘返、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新华书店。从此在心里有了到新华书店看书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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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窗上面墙上,贴有一些宣传画,比较醒目的是一只硕大的钢笔插向四个形象猥琐的小人头,笔杆上一行字:无产阶级专政。画面已经褪色,纸张也被风吹得支离破碎。

当阳光从上面下来照到金玲脸上的时候,新华书店的大门打开了,是从里面打开的。开门的是一位大概五十岁左右的老伯,穿着白色的褂子,可能是书店的工作服吧。老伯身材较胖,粗腰粗脖子,把白褂子撑得鼓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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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里面有两个阿姨,也是白褂子,一个整理书籍,一个拿个鸡毛掸子四处扫。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天,什么昨晚的老公孩子,什么今早的豆汁油条。

金玲是书店里第一位顾客,进来就迫不及待地来到自由读书角。那会儿书店的书大部分在顾客够不到的书架上摆着,中间隔着柜台,主要是卖书,不是随便能翻阅的。可能考虑到读者的需求,书店开辟了一个自由读书角,把一些过期的期刊、过气不好卖的书、残破的书摆在那里,可以随便翻阅。

陆陆续续进来不少人,买书的,看书的,像她这样的学生居多,大多是城里人,穿着打扮都比金玲这样的农村孩子鲜艳些。金玲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里,翻了一本又一本,如饥似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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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眼前被一个黑影遮住光线的时候才抬起头,原来是那个开大门的老伯。老伯显得很关切的样子,问她:“妮儿,你不回家吃饭么?你不饿肚子么?”

不知不觉,到中午吃饭时间了。那会儿书店中午并不关门,工作人员轮替吃饭休息。金玲环顾四周,静悄悄的,除了这位老伯和自己,再找不到人。

她本能地摸摸棉袄里的东西,摇摇头,说:“俺不回家,俺带着煎饼呢,俺要看一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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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靠墙的一个角落有个木头的楼梯,是上二楼的。楼梯下面有一只煤火炉子,有铁皮的烟筒伸到外面,炉子上烧着一只水壶滋滋响,冒着热气。金玲从家带的煎饼,虽然在怀里揣着,也是凉的,她很想去炉子上烤烤,又拘谨地挪不动步。

“妮儿,你上来,你到楼上来,这儿有你想看的书。”这时,老伯在楼上亲切地唤她。

楼梯口墙上贴着醒目的标语: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她的学校教室里也有这样一幅标语。

金玲长长的眼睫毛忽闪着对楼梯和楼上的好奇心,很想知道“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美好生活是什么样子。她的家里还没有通电灯,更不要说楼上了。她终于忍不住,沿着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来到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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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另一番景象。没有书架,只是一堆一堆的书,有的用草绳扎着,有的装在纸箱子里,有的散落在地上。书堆得像一座山,快顶到天花板了。在书堆的一个角落,居然挤着有一张床。在这儿睡觉的人多幸福啊,天天都有看不完的书。金玲心想。

“这里有《XX》杂志吗?”她弱弱地问了一声。

“妮儿,先吃点东西,我这儿有点心饼干给你吃吧。”老伯打开一只鞋盒子,里面果然是一些点心饼干。

从楼上下来的时候,金玲的小腿有点软绵绵的,差点摔倒。

她穿着过年才肯穿的红花的新棉袄,上边有两只扣子被扯掉了,怀里踹着还没吃的煎饼,也被揉烂了。好在棉裤腰上的蓝布腰带在慌忙中拽错了头儿,打了一个死结。

就是这个腰带死结让金玲的处女贞操幸运地延续保留了下来。

金玲走在回家的路上,怀里鼓鼓的,是老伯塞给她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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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出门时,那个老伯再次拽住她,非要给她一些书,说这是对她“少女青春的补偿”,还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当时恰巧有个男青年进来了,她才趁机从新华书店脱身。那个男青年二十多岁的样子,戴副近视眼镜,文质彬彬的。她听到男青年喊老伯“大表舅”。

她一边走一边想:两只扣子怎么给爹交代呢?走着走着,突然想起来,摸摸自己的脸,竟然没有哭。她很奇怪自己遇到这事儿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哭。

腊月里下的那场大雪还没融化完,麦田里还有零星的雪迹。金玲回头看了一眼,县城里的夕阳比早晨的阳光还要金黄,还要刺眼。

在金玲十四岁那年,爹再婚了。当年后妈就给她生了个小弟弟。

小弟弟三岁的时候,非常顽皮,一定要骑着姐姐在地上爬。一次不小心,弟弟从背上掉下来磕破了脑袋,后妈赶过来,抄起笤帚把她没头没脸地一通打。从此以后,她就成了后妈的出气筒,后妈总看她不顺眼。她稍一打扮就说她是个妖精,要么就是妖精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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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咬牙忍着,蒙着头在被窝里哭,轻易不告诉爹,怕爹跟着生气。这样忍了几年,实在忍不下去了,于是离家出走。中间爹找过她两次,没找到。金玲让同学给爹捎信说:再也不踏进家门半步。

她暂时跟着同学住,跟同学蹭吃。正读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实在无心也无力再读下去,也没跟爹商量,自个做主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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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在县城一个国营饭店找了个后勤打杂的临时工,算是维持生计。可是,干了没多久,大厨师老是有意无意地往她身上蹭,调戏她,吓得她夺路而逃。

“这世上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她想。

有一天,她不知不觉再次走进副食品公司门市。门市柜台里面有一堆一堆的各种点心、饼干、糖果,被一面镜子反照着,实在叫人馋得慌。她不止一次地走进这个地方,不止一次地在心里计划着,怎样在没钱的情况下吃到那些美食。她要趁着营业员阿姨离开解手的机会试一把。饥饿和嘴馋让她不甘心放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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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运气不好,当场被抓。她被推出门,被捆绑在街头电线杆上示众。围观的群众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有群众鄙夷地往地上吐口水。她把眼睛一闭,牙关一咬,随便吧。

他正好打此路过,给副食品公司经理撂下一句话:“把这个女孩儿放了,她是我的人。”那个经理低头哈腰,二话不说给她松了绑。

他叫潘晓东,人们都叫他“潘冬子”,是小县城人尽皆知的人物。反正这么说吧,在县城里乃至全县,县长说话不好使了,他过去就是一句话。老百姓只要一听见“潘冬子”的名字,后脊梁骨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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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杀人,流氓能干的事儿他都干过。可是真叫他杀人,他眼都不眨,他是没遇到杀人的情况。大家都不敢惹他,都敬着他,他也就没必要杀人了。

虽然没杀过人,但是被他打残的人不少。有一时残的,有终生残的。更可怕的是,他看上哪个女人了,当着女人老公的面干。那老公吓得直哆嗦,都不敢报案。曾经有段时间,县城各个家属院里,各家各户大门紧闭,甚至有姿色的女人家里晚上都不敢开灯。

公安局派出所对他来说跟姥姥家一样,想去就去,想走也能走。很多干警人背后跟他称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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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虽然学会了偷东西,但是心里还是很单纯的女孩儿,非常感激这位素不相识、搭救自己于水火的大哥哥,当场就跪下了。这一跪,就认了一个干哥哥,“潘冬子”收了一个干妹妹。

成为“潘冬子”干妹妹的金玲,从此在小县城里成了吃香喝辣、顺风顺水的巾帼豪杰。从此跟着干哥哥披荆斩棘、噼里啪啦地开辟了一段崭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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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县城小胡同里租了一间房子住。那是一个晒不到阳光的小胡同,每个出租屋里都有一个怀揣着不同梦想的人。在那里,她结识了一帮激情四射的男女青年朋友,在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新思潮刚刚萌动的年代,她的少女之心迫不及待地萌芽了。

跳舞、弹吉他、喝酒,她过上了那个年代时髦的纸醉金迷的浮华小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就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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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那年她二十岁。她二十岁的青春韶华与喇叭裤、蛤蟆镜、刺青,与烫发头,与三五牌香烟吐出的烟圈,与手提双卡录音机播放的邓丽君的歌曲一起,成为小县城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

也正是那一年,她因百货大楼盗窃案、电影院打架斗殴案、棉花站纵火案、国营饭店打砸案、抢夺夜班工人钱包案、逼迫少女卖淫案、聚众赌博跳舞淫乱案,等等,作为一个流氓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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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在的流氓团伙中,十几人被判了不同的刑期,她的干哥哥“潘冬子”和另一个主犯被枪毙。她被判了十二年六个月,还好,留下了一条命。

在监狱伏法期间,她不断地在思考叩问自己:如果书店老伯和饭店大厨师没有欺负她;如果后妈跟亲妈一样亲;如果当年读了那些书;如果没有认识“潘冬子”,金玲的人生或许应该是另一个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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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扒一扒“潘冬子”的人格,发现这种人也是有爱心的。他把人生仅有的一丝爱心深深地藏在了心里,一般人感受不到。只有金玲感受到了。干哥哥对她并没有异性之间的想法,而是跟亲哥哥一样,“潘冬子”再狠再硬,在金玲跟前,也能表现出人性中固有的那份“柔软”。在外人眼里,可能这是义气;对“潘冬子”自己,可能是一种内心的需要。他需要有一个这样的妹妹,单独而单纯地活在他的心里,他才能觉得自己的人生在做尽坏事的情况下,仍然具有活着的意义。

但是最终他还是没想到,他能被枪毙。这就是一个时代的潮流,势不可挡。在时代潮流里,每个人都是一片落叶。

金玲在监狱里苦熬了十二年六个月,终于出狱。老爹和弟弟在监狱门外迎接她。老爹显老了,头发已经花白,脊背也开始驼了。父女两个对视了一会儿,金玲心里一阵儿酸,“噗通”跪下来,眼泪扑簌簌砸在地上,说:“爹,我又回来了!”。

爹把她抱起来,说:“妮儿!回来就好,咱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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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也十八岁了,个头比金玲高出一头。弟弟说:“姐!我把你住的房间收拾好了,咱爹给你买了一张新床,席梦思的,我搬到学校去住。”

弟弟说:“咱妈在家等着你呢,要做一大桌子好菜。”

说着到了家里,果然后妈正在厨房里炒菜。后妈迎到门口,左右顾盼地看看金玲,张嘴想说话又咽回去了,两只手一个劲儿在围裙上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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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金玲很不意思地轻轻叫了一声。

后妈“哎”一声,停止搓手,开始抹眼泪。

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新的牙刷牙膏毛巾洗脸盆,一面新的椭圆形化妆镜,新床新被子新被褥新床单。一切都是新的。金玲照了照镜子,看着自己说:“从今以后,要过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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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从家到县城的那条小路上有一座小桥,桥头下面埋着她的秘密。这个秘密她一直守口如瓶,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这个秘密包含着她的贞操。出狱后,她最先想着来到这里。她不想让秘密伴随一生,成为人生的累赘。

在桥头下面,她在草丛里扒啊扒,在土里刨啊刨,最终还是没能找到。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只剩下这座小桥依然伫立在岁月的风尘里,没有被开发拆除,似乎在等待着金玲的再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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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些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然也有人生的指引。她都没有翻一下书页,她实在不敢去翻,用小手扒了个小坑,一股脑埋了。随着书,还埋了她的少女青春。

倚靠在桥头栏杆上,金玲呆呆地看着一去不复返的河水向东流去,脑子里一片茫然。我的青春呢?难道就这样被自己亲手埋葬了吗?我还能找回当年的青春和梦想吗?她问自己。

她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归宿,不知道应该回村里去做个老姑娘,陪着老爹和后妈慢慢到老;还是走过小桥到县城去,继续自己出租屋的生活。想起出租屋,她就有一股热血上涌,那里记录和见证了她的一段美好的青春岁月。而今,在那里还能找到几个当年流血街头的哥们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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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时代变了,喇叭裤和蛤蟆镜都被后来者鄙夷地扔到垃圾箱里去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一个决绝于时代潮流的人,也一定会被时代所淘汰。

这时,从桥那边走过来一帮青年男女。他们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一路欢声笑语而来。

“姐,你在这儿干吗?”

原来是弟弟放学了,回家过周末。弟弟在县城一所大学读大一。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小县城也有自己的大学了,发展势头超乎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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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哭什么?”

“姐,咱回家去。”

金玲点点头,被弟弟拉着手往家走。

“我想骑马!”金玲对弟弟说。

“好的,给你马,上来。”弟弟弯一下腰,拍拍肩膀。弟弟身材壮硕,虎背熊腰,一米八多的个头,真像一匹彪悍大马。

金玲忽地窜上去,搂住弟弟的脖子,两腿夹着弟弟的熊腰。

初夏的金色夕阳里,金玲骑着弟弟这匹骏马,奔驰在回家的乡间小路上。她闭着眼睛,任乡野的风吹得长发飘飘,吹得眼泪乱飞。

金玲被逮捕那年,县文化馆馆员刘志民正在单位开会,听取会议精神。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通报了全国及本县“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要求大家服从大势,认清形势,立足本职,在文化方面“一定要反映时代特征”。

刘志民是文化馆搞美术的,经常给一帮美术爱好者讲讲课,一起到郊外搞点写生,都是本职工作。刘志民后来回忆说: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跟女学生跳舞、搞篝火晚会啥的,不然就有可能成为被严打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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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几个人在街头墙上画宣传画,提着颜料桶,拿着刷子。画面是一辆军用卡车,车厢里站着几个男女流氓,烫发头,穿着花衬衫,露着纹身,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项链。这些流氓被武警押着,五花大绑,后背上插着牌子:流氓犯、杀人犯、强奸犯。

作画的间隙,真的就有几辆军车鸣笛而过,那是犯人被押着游街示众,其中就有金玲。金玲的牌子上写的是流氓犯。刘志民记得自己呆呆地站在街头,手里提着刷子,红色的颜料滴在了裤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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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术,刘还喜欢文学创作,抽空写点豆腐块发表在县报上。我因为也是文学爱好者,参加过几次县文联的活动,与刘相识。

刘志民的美术作品我看过,主要是反映民俗的东西。比如村姑穿着蓝底白花的褂子,蓝色的裤子,两只辫子加刘海的发型,头上扎块大红的头巾。村姑立在有磨盘的村口,背景是有炊烟的草屋,残缺的长着仙人掌的土墙;地上散落着觅食的母鸡,卧着的土狗,等等。都是一些传统文化中定型的标签化的元素。在县级美术展上,刘志民的标签化的美术作品也拿过一等奖。

刘志民的豆腐块作品我也看过,主要是传统文化的东西。比如“二月二龙抬头”的来历;拥抱与握手的使用区别及礼仪规范;啊!春天来了,春姑娘在向我招手;大娘从鸡窝里捧出滚烫的鸡蛋,那是乡村滚烫的生活,那是农民滚烫的希望,等等。就不用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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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比我大十几岁,虽然谈不上长辈,可我一直把他当老师尊敬着。他很赏识我的文学习作,也很喜欢我的人。慢慢地,我们成了朋友。

刘的夫人在县剧团演老旦,我在他家见过一次,长相一般。后来再去他家几次,都没见过了。听别人说,他们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是“她跟团长有一腿”。

后来因为生计我别了我的县城,跟刘志民也很少联系了。大约不联系有七、八年吧,有一天突然接了一个陌生电话,竟然是刘志民。

他在电话上郑重地告诉我:他要结婚了!他要焕发第二春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问他:“你准备好了吗?你们结婚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吗?”

人这辈子,能够焕发第二春的人有几个呢?不管有没有爱情,能不能够焕发第二春,总之这些幸运儿等于活了两次。这对我这样努力追求爱情的人来说,有点不公平。他刘志民一个县文化馆的小小馆员,形象又不潇洒倜傥,凭什么焕发第二春?凭什么活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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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一算,刘志民应该四十二岁了,马上人到中年了,我倒要看看是谁让他焕发第二春的,是谁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婚礼上,刘志民的脸被抹了很多鞋油和锅灰,几乎看不出真实面容,但是却遮不住他那种发自内心的高兴劲儿,两只脸蛋都笑成鸭蛋了。他一只手提着酒瓶,另一只手揽着新娘子的腰。新娘子端着一只托盘,托盘上摆着两只拴着红头绳的高脚杯。

新娘子脸蛋上扑着浓浓的白里透红的粉黛,黑色的眼影,长长的眼睫毛,很妖的化妆。身材很好,穿着大红的旗袍,开叉很高,充分体现出身体的曲线,凸凹有致。旗袍开叉处露出雪白的一截大腿,很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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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娘子给我敬酒的时候,通过那条不适宜的围巾,我突然看到了她脖子上的刺青,一朵蓝色的玫瑰花。这是个有来历的女人啊。

问邻座:“老刘的新夫人什么来头?干嘛的?”

邻座很惊讶:“这个你都不认识?潘冬子的干妹妹啊,白玫瑰,八十年代县城里叱咤风云的人物。”

“切,就是一个女流氓。”另一个低着头开玩笑似的小声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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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是因为年龄赶不上趟,她在县城街头叱咤风云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刚读初中的懵懂少年。

流氓不流氓吧,好歹刘志民娶了个小自己十岁还这么妖娆的女人,基本上也算焕发第二春了。

当时婚介时,刘志民的情况是:虽然年龄大点,但是体制内的人,有编制,有退休保障和医疗保障,以后吃喝不愁;还有单位分配的住房。除下年龄,男方这情况在小县城就是一个上等人。女方情况是:县城不大,就这些人,大家都知道的,就不用说透了,不过那都是历史潮流,都抹了。主要优势是年龄比较青春,长相也比较好看。最后双方两相权衡,自愿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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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文艺的坊间说法。女方问:我是个女流氓,你不嫌弃吗?男方回答:我喜欢女流氓。女方又问:女流氓有什么好的?男方回答:女流氓会耍大刀。女方再问:女流氓耍大刀你不害怕啊?男方回答:吹了灯大家都是流氓。

有点幽默搞笑的对答,也显出一些无聊的人的无聊。不管怎么样吧,我祝福他们新婚快乐!

我有事离席早点,婚宴接下来的情况,是后来在酒桌上听朋友闲聊的。

那天婚宴上,新娘子敬酒时碰到一个人,新华书店退休的老吴,他作为新郎官刘志民的大表舅,坐在长辈席上。当老吴准备接喜酒的时候,新娘子停顿了一下,转身问新郎官这个人是谁?新郎官也不知道咋回事,答:是咱们大表舅。再问:他是不是在新华书店工作?新郎官答:是啊。老吴也笑着附和:窗口单位,接触的人多,都能混个脸儿熟。新娘子回头问老吴:你知道我是谁吗?老吴答:知道知道,打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你。新娘子把脸一沉,接着问:你只知道潘冬子的干妹妹,知道白玫瑰,你知道十三岁的她吗?把老吴问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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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子不愧是做过流氓的人,真敢说敢为,也顾不得婚宴气氛了。她突然举起老吴一只胳膊,说:众位宾朋,大家都看看啊!他手腕上这个伤疤,是我咬的。

整个婚宴大厅鸦雀无声。大家都被这个曾经的流氓现在的新娘子深深震撼了,都不知道咋回事,都在努力展开发挥各自的想象力。

老吴实在没想到新娘子会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他只知道新娘子是潘冬子的干妹妹,一个曾经的女流氓。二十年过去了,变化太大了。

外甥刘志民的婚事,他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打光棍都不能找女流氓!”而今在婚宴上,在这么多亲朋好友面前,他的流氓嘴脸,在遮掩了二十年之后,终于暴露出来。

“真是丢人,这个老流氓也实在可恨,新娘子没把酒泼到他那张老脸上么?”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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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新娘子很大度,照常给他敬了两杯酒。”朋友说。

“毕竟潘冬子的干妹妹不是吃干饭的,能把控局面。”另一个朋友说。

“后来什么情况?怎么收场?”我问。

“过了两天就投河自杀了!你想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以后还怎么见人,还能做人吗?”朋友说。

“报应!二十年一轮回。”另一个朋友说。

还真是的。不过,出了人命,这事儿总归叫人唏嘘。

近日在县城街头无意间遇见刘志民。他非常热情,一定要我到他家吃个饭,还说写了一篇小说,让我给参考参考。他是到小学校接孩子的,是他跟金玲生的小姑娘,刚刚上一年级。

谦让不过,随了他。我跟他一起接了孩子回家去,路过一个熟食店,买了一些熟食。志民说:“不用买,家里都有,你嫂子厨艺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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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长得实在可爱,灵动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白白的皮肤,从她身上能看出她妈妈的影子。

刘志民家一直住着文化馆家属院,一个带小院的三间小平房。“嫂子好!”我进门打个招呼。

“来啦!随便坐啊,”她笑着回复。转身对刘志民说:“有客人也不提前说,让我有个准备,去买点菜啊。”

刘志民说:“都买好了,亲爱的!你不用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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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要跨入中年的人,当着客人的面称呼媳妇“亲爱的”,可见夫妻感情还比较好,叫人羡慕。

墙上挂着一幅装裱好的画,画的是一棵枯死的垂柳树,抽出了几支鲜绿的新枝,间杂着几只黑色的燕子。柳树底下是一头站姿的老牛,在低头吃地上的小草,牛背上停着一只小鸟。画面上的题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是这么写的:枯树发新枝,老牛吃嫩草,志民遇金玲,余生当合好。

这画有意思,我笑了。刘志民解释说:“我们馆长老曹画的,老曹是个美术家,就是这人爱开玩笑。”

我笑着说:“这不正好符合你们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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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有点害羞地浅浅一笑,说:“是是,我跟金玲都不在意,装裱了一下挂这儿了。”

金玲一边收拾菜一边搭腔:“俺家老刘就是脸皮厚点,跟老城墙有一比。”

小姑娘跑过来跪在沙发上,指着画上的牛背上的小鸟,清脆地说:“这只小鸟儿是我,这头牛是爸爸,我给爸爸挠痒痒。”

吃饭的时候,他让媳妇坐到主座上,自己坐偏座。金玲可能觉得有客人在,不合适,也是要体现一下男人的权威吧,坚持把主座让给了刘志民。我能看得出,平时,刘志民是坐偏座的。这并不代表男人受到女人压迫,在家没有地位,反而是男人对女人的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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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边喝酒一边拉家常,拉各自的工作和爱好。金玲不喝酒,自己吃,兼顾着女儿吃。不经意间,我看到金玲脖子处一块浅显的伤疤,像个唇痕,这才想起来,那一朵曾经多么风光、充满青春的蓝色的玫瑰花不见了。她这是宁可要一个难看的伤疤也要与过去的时光告别吗?

喝酒、品诗、写文章,乃文人雅事。我说把你的大作拿过来助助酒兴吧,刘志民于是拿了稿子,写有一大本子信纸。

刘志民不好意思地笑:“是媳妇写的,不是我写的。”

“啊!”我有点惊讶,没想到金玲也会写小说。

题目是《一个女流氓的前世今生》,署名:白金玲。我大概翻看了一下,字体是正楷体,字迹工整灵秀,间或透出匕首的锋芒。内容主要是写一个女流氓的成长史,含有对那个年代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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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题目有点不雅,是否可以改一下,就叫做《蜕变》吧。”

这时,金玲过来打招呼,说去送孩子上学,她去上班。还说这是她胡写的,跟写日记那样,哪里像小说啊,“你千万不要笑话嫂子就好了”。一番客气。

家里就剩下我们两个男人了,气氛相对自由轻松些。

我放开了限制,问他:“你媳妇当流氓到底是咋回事?你一点都不在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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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扬起手掌在空中一挥,“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我们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去看待历史的东西。人都是在变化的,没有谁一辈子都是流氓;把流氓的标签给一个人贴一辈子是不公平的,是对这个人的伤害。”

我笑着说:“是是,你应该在馆里当个书记啥的,不能老当馆员。”

“啥也不说了,来,走一个。”

爷们儿遇到一起,就是喝酒。再遇到事儿,这酒喝起来就没完。我们两个直喝到下午四点多,你看我东倒西歪,我看你晕头巴脑,也不知道谁醉了。

最后是以刘志民的痛哭流涕收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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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我蒙头睡了三天。起来,想起与刘志民的酒会,想起我们酒后各自的失态,感觉这人生怎么那么有滋味儿呢。

我给刘志民说:“哥们儿,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别看我现在人模人样,你知道我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吗?我他妈想当流氓!”

刘志民说:“怎么?当流氓有好处啊?”

我说:“当然,流氓天天喝酒吃肉,到哪儿还没人敢惹,你说好不好?”

刘志民趴在桌子上,举着一个大拇指,说:“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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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光这个,当男流氓还有好处,可以放开人性的枷锁,抛开礼义廉耻的束缚,在街上随便调戏良家妇女,充分燃烧自己膨胀的激情,发泄过剩的荷尔蒙。遇到看不顺眼的,想骂就能骂,想打架就打一架,就是这么爽!”

刘志民抬起头,努力睁开眼睛看着我,语无伦次地说:“你要是这么一说,我也想当流氓,当流氓有好处啊!”

“可是你不够格,我也不够格,我们都缺乏胆气,我们都是胆小的鼠辈,只会拿着国家发的工资,吃着一天三顿饭,碌碌无为、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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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话,我并不反对流氓,我反对的是流氓行为。不管她以前是不是流氓,只要她现在不再耍流氓,我就娶她为妻,嘿嘿。”刘志民端起酒杯,“来,再走一个,为了我们碌碌无为、浑浑噩噩的一生。”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从人性角度分析,我觉得人骨子里都有那么一点流氓性,那是人性中最原始的自由冲动元素。不过呢,人都是社会属性的人,人都要脱离了原始人的野蛮色彩文明发展,从文明走向文明,从人性的胜利走向人类的胜利。每一个违背人的文明发展的行为,都是耍流氓,都必须接受道德的批判和法律的制裁。”

酒鬼就是这样子的,一边沉浸于喝酒吃肉的世俗生活,一边高谈阔论着人生的形而上学。一边燃烧着流氓心理,一边展现着道貌岸然。一旦离开了酒,酒话就会失血过多,死在酒醒后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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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那天刘志民告诉我一个秘密,一个天大的秘密,因为酒醉状态,我也没当回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打电话过去求证,“你那天说的,你新婚之夜的事儿,是真的吗?”

“真的!我能在这方面说瞎话吗?这不也是喝酒了,一激动就突噜嘴了,要在平时我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个人私密。”刘志民一本正经地在那头说。真是够哥们儿。

那天刘志民告诉我:他的流氓媳妇、三十三岁的金玲,居然还是个女儿身。

说完大哭。

我自觉喝酒太多,有些失态了,不知该怎样收场,过去抱了抱他,辞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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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告诉我:他和媳妇早就有过一次碰面,那是在金玲十三岁那年,他去新华书店找大表舅老吴,刚一进门,一个小姑娘慌里慌张从里面跑出来,差点撞上。他怎么也没想到,二十年后,那个小姑娘成了他的新娘。

婚后,金玲跟他说:她在相亲那天就看着这个人面熟,好像前世就见过似的。后来还是大表舅老吴的出现,才让历史的泥潭得以澄清,还原了历史真相。也是得亏了大表舅老吴,让历史的断章有序地联系在一起。

她说:那天蓝布腰带系得太紧,打了个死结,大表舅老吴在二楼找不到剪刀,无奈到楼下去找,她趁此喘息之机下了楼。或许是良心突然发现,也或许是担心事情败露惹上牢狱之灾,大表舅老吴像换了个人似的,对楼上踉跄而下的小姑娘金玲重现怜惜之心。他抓起一些书籍硬往金玲怀里塞,一定要她带走,似乎这样就能够弥补对一个少女青春的摧残,就能够堵上小姑娘的口。恰在此时,她未来的丈夫刘志民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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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那种姻缘巧合吧,是命运安排这个男人来保护她脱离泥潭。也叫做,前世修来的两情想通、心灵感应,关键时刻天降神兵、护花使者。

我在想:一根打成死结的蓝布腰带,一把放错了位置的剪刀,让一个小姑娘保全了贞操,看上去似乎就是人生中不经意间的一个偶然。然而,哲学课本又告诉我们:看似偶然的现象背后一定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这个必然应该是真善美战胜假恶丑的最终胜利。

抛开偶然因素,再看金玲。一个从激情四射的街头走过来的女流氓,居然能够坚守住人性中最原始的那份纯洁,这样的坚守得有多么艰难,又是多么难能可贵。

对刘志民来说,人生总有一个令人意外的惊喜,在你要经过的路上,等着你。然后,把惊喜揉进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里,和爱一起慢慢变老。

每个人都应该有个正当职业,这个职业就是他(她)的定位。这个人每天坐在自己的定位上,喝喝茶,看看报,织织毛衣,一天就过去了。这一天他(她)是安安静静的,整个世界都是安安静静的,跟昨天一样,似乎这世界什么都没有发生,也感觉不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昨天跟前天也是一样。

前天,张馆长给金玲说:“下了班别急着回家,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昨天,张馆长也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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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只顾低头织毛衣,后来逼急了说:“你要是叫我写书,早不写了;叫我读书,已经没兴趣了;叫我耍流氓,对不起!我已经不做流氓很多年了。”

张馆长被金玲这么一呛,没作声,悻悻地走了,大块头在走廊里走得像个推土机。或许他并不懂一个“老流氓”的风韵。

单位上班这些日子,她从侧面看得出,张馆长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就算有要紧事,也不至于像消防队那样要紧,像公安局那样紧迫。只不过是个县图书馆。

而天底下,最不要紧的就是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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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刘志民除了绘画艺术,还搞点领导艺术,做了县文化馆书记,也应了我当初的推断。刘志民的文化馆书记定位,其实就是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职务,平时除了看看文件、学学精神,就是写写公文材料。工作间隙,还总不忘喝一大碗中药汤。到这个岁数的人,不是喝养生保健茶,就是喝中药汤,身体都不大好。他的中药汤弄得办公室里满满都是中药味儿,馆里人都避免去他办公室,太呛人,他倒也落得清净。

人一旦清净下来就爱胡思乱想。他就想:媳妇金玲原在图书馆织织毛衣就好了,怎么近日就受到领导器重,就加了薪水?早听说县图书馆张馆长是个贪财好色之徒,本来要提拔县处级的干部人选,就因为不良嗜好,因为自我约束能力差,近日被组织协调到了这个与书为伍的寡淡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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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时点下起了大雨,天也黑压压的,就像夜晚提前到来了。金玲看到同事一个个都被丈夫或者男朋友开车接走了,自己倒真成了没娘的孩子。她又没带雨具,于是给丈夫打电话,他开着自家捷达小轿车呢。刘志民电话里说:“等一下吧,亲爱的!我在开家长会。”每天开车接送女儿上下学是刘志民的主要任务。

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天真的黑了,雨也小了。刘志民心里埋怨老师讲话啰嗦,缺乏讲话水平,一点小事儿竟然翻来覆去地讲了近两个小时。一路摁喇叭赶到图书馆,看到只有一间房子亮着灯,刘志民知道那是张馆长办公室,心里咯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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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留了个心眼,悄悄摸过去,听得打闹声越来越近。他突然血往上涌,血脉喷张,只一脚便踹开了门。透过眼镜片,就看到两瓣肥大而雪白的屁股摆在桌面上,格外刺眼。那是人高马大的张馆长,正趴在金玲身体上。金玲的上衣零碎不堪,裤子被褪到了脚脖子处。

刘志民回身就发现了墙角的1211灭火器,抄起来就砸。他闭上眼睛砸,砸的动作似乎都是下意识地,此时的他已经没有意识了。

下面的金玲被拽起来的时候,脸上满满的血,不过不是她的,是上面的人的血流到了她的脸上。刘志民面对的是一片红色的世界,眼镜片上也溅满了血。

法庭上,当法官的锤子落下来的时候,金玲还在不断地向法官重复着一句话:“他可是个文人,在家里都是我杀鸡的,他就连杀鸡都是不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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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声音在法庭高大的建筑里回荡,可是有什么用呢,法官已经退席下班了,只有那一袭庄重的法衣穿在高大的椅子靠背上。并且不久,她的声音就被淹没于街头巷尾的流言洪水。

——“流氓终归还是流氓。粘上血,碰到亡。”

金玲在一天早上梳头的时候,发现白发又添了一层。看窗外,一夜秋风,又吹落一地的树叶和花瓣儿。她想起与刘志民的美好生活,就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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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探监的日子,她特意把自己收拾得像她十三岁的模样,在两根小辫上扎了两朵蝴蝶花;脸上涂着香脂,白里透红,像个水灵灵的水萝卜。她就是要刘志民从自己身上看到活着的希望。

隔着厚厚的玻璃,穿过玻璃的孔洞,她对刘志民说:“我等你,亲爱的!我还要与你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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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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