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问答网站上搜索关键词“Give up”,所有关联话题都在教我们Never give up。
这些回答的语气是如此笃定,仿佛放弃是可耻的,只有坚持才是美德。
仔细回忆了一下之前在朋友圈看到的高赞文章,《为什么我们做事常常不能坚持到底?》《我靠哪几招学会坚持的?》《为什么坚持那么难?》,都是鼓吹坚持的,极少看到有人教我们放弃。
就算痛苦到死,至少还有坚持这面锦旗插在坟头上,彰显出你的高贵品质。
可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在应该放弃的时候,错误地选择坚持。
“坚持是一种美德”
还要害我们多久?
遍体鳞伤,不死不休,这份坚持固然值得尊重,却不一定是最适合的结局。坚持过度就成了固执,会为所有的磨难再加上一层铠甲,作茧自缚,难以自拔。
有个男性朋友告诉我,他曾经追求一个女生长达10年,一直没成功,可也一直没放弃。
说起这段经历的时候,我知道他是有种暗暗的优越感的:看,我这么痴情。
可是我当时想的是:我固然佩服你的毅力,但人生又有几个十年能让你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挥霍?
当然,他尽可以笑我“没有爱过”,可是在我看来,他们爱上的难道不是爱情本身,哪里是对方?
到最后,他们感动的无非只有自己。
这种执着就好像赌博,赢了固然不想停手,输了更盼着下一局翻盘,结果拖到show hand,满盘皆输。
“另起炉灶”未必是懦弱,而是自省后更成熟的选择。
有些摔倒的人,心里非常明白这条路并不属于自己,也明白为什么摔倒,又为什么疼得不想再前行。
顽守着错误的方向,只会一错再错。
哪怕是狼狈地连滚带爬,逃上一条他乡的道路,毕竟是全新开始,好过在死胡同里强撑到底。
读过一则新闻。
珍妮弗·菲戈是史上第一位以游泳方式横渡大西洋的女性。
她的经历很精彩,56岁,从佛得角到查卡查卡尔岛,25天的时间,出发那天浪高9米,她依然没有觉得恐惧,坚持完成这项创举。
精彩之后就是逆转,争议出自结束横渡后。
美国不少媒体都采用了“约2100英里”的说法,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在后来的采访中公众却得知她是乘双体帆船出海,每天在大西洋中游泳,但是时长要视各种情况而定。
在一切都达到最佳状态的前提下,菲戈每天最多能游8小时, 经过确切统计,船员们得出一个结论:她在25天里游了约250英里。
有些读者觉得菲戈欺骗了他们,他们认为遇到风浪也应该勇敢克服,只有始终在海水中奋力向前,才符合他们心目中女英雄的形象。
有意思的是菲戈所做的解释——
“我从没说过横渡计划就是不眠不休地游泳,夜晚或天气糟糕导致前进受阻的时候,我当然要坐在船上,避开这些状况。”
有网友赞同她的观点,评论称:难道英雄的定义就是要坚持迎浪而上,淹死了事?吃了坏天气的亏,当然要避开这处风浪,找到另外的方法合理前进。
不盲目自信,不异想天开,知不可为而不为之。
“所以是她横渡了大西洋,而不是那些跟海浪较劲的傻瓜。”他们说。
放弃还是坚持?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题。
没有人能给你一个计算公式,告诉你什么时候放弃一定是对的。
但我知道,盲目的坚持一定是不对的。
“坚持”这件事本身已经让你这么不开心了,难道还不够吗?
试着问自己两个问题:
1、 这件事情是否让你快乐,而不是相反?
2、 这件事情是否能让你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更坏?
你会找到答案的。
在哪里跌倒,未必要在哪里站起。这当然不是虚荣,而是君子择善而迁。
扬长避短,换一处战场从头再来,终会满身光耀,缓缓而归。
彼时漫天鲜花与欢呼中,又有谁会记得曾经败绩。
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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