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对这件事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对这件事

文章字数/2002字

阅读时长/4分钟


在最近几个月里,经常看到一些学习大咖说“术”与“道”。起初,对这个两个字还有些陌生,因为读完一些书,最大的感受就是收获了新的认知和一些方法论,这算得上“术”,至于“道”,我还不怎么领悟到(怪我看书少哇)


直到我最近看了几本相关的书籍,才慢慢发现了其中的“道”,其实所谓的“道”就是某个领域里的底层逻辑,底层逻辑是相通的,不同的是“术”,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变化形式。而领悟底层逻辑之后,我们便能一眼看穿这千变万化的“术”。


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个挺重要的事情:知识与知识之前是相互联结的,在联结足够多的时候,就可以参透其中的“道”,所以,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做联结哇。


这篇文章聊聊我最近在用的两种联结:

1 具象与抽象之间的联结,透彻理解

2 知识与知识的联结,发现底层逻辑(2是建立在1的基础上的)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对这件事


/01/


有一种理解叫做“感觉自己理解”,在多次的重复阅读中,我们会感觉自己“已经掌握”,直到在无法灵活运用的时候才会发现是过于自信了。


因此,检验自己是否真的理解十分有必要。


在检验自己是否理解这方面,我发现很多学者提供的方法是相似的。


在《哈佛的6堂独立思考课》(以下简称《哈佛》)中,作者提出了深入理解的一个要点:讲给别人听,让5岁小孩也能听懂。可以简单概括为“以讲为学”。


在读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这和费曼学习法的“以教为学”有异曲同工之处,就是当你认为你已经理解了一个概念的时候,请把它讲出来,用类比来解释眼前的概念,讲给完全没有这方面知识的人听,如果对方听懂了,说明你真的理解了。


这需要我们具备一个很重要的能力:联结


大脑不喜欢抽象的事物,大脑倾向于选择具体的事物。我们利用已知的事物理解新的事物,大多数知识是具象的。(《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


简单来说就是用具象的事物去解释相对抽象的概念。


举个例子:


在人们的认知偏差中,有一个叫做“盲信喜好”,它指的是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如果只给出概念,可能没法让人理解,而用具体的事情来说就很容易明白。


当你独在异乡无意间碰到一个来自老家的人的时候,你就很容易因为有亲切感去相信TA,并很容易和TA成为朋友。


《甄嬛传》中的沈眉庄被皇帝误解假孕争宠,就是因为轻信了和她同乡的刘太医,犯了“盲信喜好”的错误。


这样讲是不是很容易就理解了。


不论是“以讲为学”还是“以教为学”,其根本都是检验我们是否具备联结的能力,能否用具象的知识去解释相对抽象的知识。


所以,关于理解的“道”就是用具象的事物去解释抽象的概念,而“术”便是费曼学习法、《哈佛》介绍的深入理解等。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对这件事


/02/


关于第二点,是我在了解批判性思考的时候收获的。批判性思考告诉我们,不光要看结论或者观点,更重要的是检查背后的根据。


我发现这个“举证”的过程,其实就是检验论证质量的过程


关于论证质量的好坏,加拿大哲学家特鲁迪·格威尔曾提出一个评价论证好坏的工具——ARG,三个字母分别代表一个标准,分别是可接受性、相关性和充分性,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这个举证是有说服力的。


其中判断是否可接受,有两个标准,满足其一即可,标准之一是判断是否是事实,比如毛爷爷是领袖,这就是事实;标准之二是,要看是否是普通共识的常识识或者权威机构的结论,比如毛爷爷是伟大的领袖,这便是共识的常识。


在《哈佛》中,作者说到在提出一个根据之后,要重视审视的必要性,也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有没有别的方法,这其实是属于思考是否片面,也就是ARG里的充分性。


作者还提到,要注意查看这个根据有没有隐藏的前提?即能够通过这个根据推出结论,同时要判断这个根据是不是事实。


我们会发现这其实是ARG里面的可接受性里一个标准。


说到这里,“道”与“术”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会发现批判性思考与论证逻辑的关联,“道”即为ARG,“术”则是重新审视根据、根据是否是事实、根据能否推出结论等等。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对这件事


/03/


为什么要参透“道”?


不论是跟人聊天聊到某个话题,还是去考试,我们之所以能够顺利地答出来,其实是具备了能够随时调用的能力,也就是掌握了“道”。


我们总说“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便是“道”。只要有一定的阅读量,就会发现“道”是相通的,不同的是一直变化的“术”。


参透了这个底层逻辑,我们才能做到触类旁通,成为一个活学活用的人。(终于知道读书的时候,自己为什么学习不好了,因为只看到了“术”,而没有领悟“道”)


/04/


如何实现联结,发现“道”?


之所以能输出这篇文,是因为我最近看的都是同一类型的书籍,才发现了其中的一点点“道”。


同时我还发现,《认知天性》里的“检索式练习”,与鲍橒老师记忆课程中的“以测代练” ,以及费曼学习法,它们的底层逻辑都是一样的。


“自以为的理解”不是真的理解,你讲出来(后者考试写出来),大家来检验一下。



如果我的这篇文章你看懂了,那我就真的实践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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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标签:可接受性   哈佛   目的   批判性   美文   用具   底层   抽象   结论   逻辑   事物   事实   概念   努力   发现   标准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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