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教育读后感

现代教育理念认为,教育就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就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完善的人的社会活动。,教育的最终目的,还是着落在于“人”上面,在于培养完善的人。基于这样的目的,教育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人而存在。在《幸福与教育》这本书中,内尔·诺丁斯从伦理学方面提出:人的幸福,就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换言之,教育活动的其他目的要围绕“为了幸福”这一核心目的来安排,其他目的是帮助学生间接实现幸福的手段和工具。可以说,有了幸福这一教育目的的引领,教育教学活动就不再是一种令人感到压抑、苦闷、痛苦的生活经历,而是一个充满愉悦、让人神往、魅力四射的人生乐园,教育活动的全面育人功能随之得以充分释放。虽然理智主义观点和宗教观点等等对幸福的内涵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P3-P9),但是,幸福作为教育的目的,并且在教育过程中,也反过来起着一种对教育的促进作用,则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事实上,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不少人都已经改变了观念。教育不仅仅是使孩子们获得知识,而是为了使孩子们通过获得教育,来实现自我价值,从而获得幸福与满足。面向幸福的教育既不是一种知识教育,因为“幸福不是知识”,“旨在追求幸福的教育不可能简单地通过教给学生有关幸福的知识来满足”;它也不是一种幸福技能、幸福规范的教育,因为这样做的话只会将幸福蒸馏为一种毫无内涵、灵气的技术性操作。实际上,那些妄想对幸福生活进行“解密”、还原,以求将迈向幸福的路径便捷化、短路化的企图最终只会扼杀幸福、泯灭幸福。基于知识论意义上的幸福教育观是值得存疑的,幸福难以被知识化、技术化,幸福具有不可直接教授性,知识化、技术化是对“为了幸福的教育”的误导。正如诺丁斯所言,“当幸福成为一种哲学时,它会变为一种义务”。同时,幸福虽然不可直接由教育获得,却可以通过其他的知识、道理、观点等等,间接地使学生感受到幸福。在此,可教的内容绝非幸福知识、幸福规范、幸福技能,而是那些容易给人带来幸福的幸福人格、卓越德性、优秀品性。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我们今天的教育,似乎有走入某个误区的倾向。部分父母对孩子的教导,常常是通过教育,使孩子可以顺利升学、找个好工作、挣大钱。这样的观念,也冲击着原本通向幸福的教育。正如诺丁斯所说(P14),“当我们都用经济的成功来界定幸福时,我们严重伤害了学生和整个社会”。一个好的社会应确保它的人民不会遭受物质贫乏的苦难,因为这构成了客观的幸福。但是,该社会的教育制度会鼓励他们去开拓、去发现增进幸福的可能空间。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使学生完善自我人格,帮助学生去理解自我,把学生培养成为完整的“人”。对于把对经济的追求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诺丁斯在书中也有所涉及(P77“今天被忽略的一个维度”),他提出,“在个人生活和国家生活中还有比经济强盛更多的东西”。对此,也应该是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提起注意的一个方面。

在当代,许多儿童生活在一种幸福缺失、幸福匮乏的校园生活中,滥用毒品、校园暴力、应试教育、学业压力、社会公正遭到践踏、生态环境恶化等,无不危机着学生的幸福生活。为孩子们找回幸福,重建幸福的学校生活是时代赋予教育工作者的圣神使命。为此,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为了幸福、面向幸福的教育。让我们共同努力,和孩子一起享受教育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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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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