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文字痴迷

虽说,自己挺想得开的。但当我打开头条的原创的作品,居然还会显示出“有待争议”。也就是说,作为正主的我,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从后台检测到被人公然地掠夺了辛苦码下的字,还间接地让头条给质疑了自己的能力。到一年来自己发在头条平台上近五百篇文章中,居然有三篇有待“争议”的文章和随笔。其中两篇是没过百粉前,被其他人剽窃了。头条过去有一个很不好的漏洞,头条创作者在自身没达到百粉就不让给标原创标识。我的一篇影评《月光下的钢琴曲》是在过了百粉以后,特意给这篇文章标上了原创的作品,居然还会显示出“有待争议”。也就是说,作为正主的我,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公然地掠夺了辛苦码下的字,还间接地显示出让头条官方质疑了自己个人的能力。

其实,我个人的习惯,每有新的文章推出必首发简书,随后是头条,再是知乎。为了以防他人偷鸡摸狗,不堪落目的恶心行径,特地把所有平台上的名字都统一成简书用名:秋知斑斓。可是,就像是农家小院墙外的庄户人家用矮树枝扎成的篱笆墙类似的,只能是摆出一个"墙“的样子,却防不了真正的小人!个别不要脸的货色,到该弄你的时候,他依然会下狠手去弄你。个别人,在不要脸面的时候,他就是没脸没皮的小人。真是防不胜防了。

我为文字痴迷

第一次,发现被人搬走文字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气得我是拍着键盘破口大骂。反倒是,我家里的那个半大小子,淡定无比地劝他妈,我,慢条斯理地说:“瞧瞧,你有啥子好生气呦,写得好才被人偷呀。从侧面来看,也不算是啥坏事,至少人眼里还看得上你的东西。”平时,经常被我评判得灰头土脸的大小子,居然不忘笑着调侃他的娘亲,“再说了,你脑袋里的东西长在自己的头上,还能让人给抢了去?网上写东西这种事情,本来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你就是去平台上交涉成功,依然存在着被其他人剽窃的风险。网络写文,就是自己弄着高兴就行了。不必太较真,较真你就没法写下去了。”

我为文字痴迷

哎。虽然儿子的话,听着有点消极,但仔细想想也不是没一点儿的道理。到今天为止,我在头条上连续更文357天了。从质量上看,也就是为更文而更,大多属于有数字却没啥质量的口水文。其实,这是为文者写文字的大忌了。正如,简书上我所尊敬的某老师曾经真诚地对我说过的:“写作是‘自觉',自我觉醒,为写而写,为日更而更,我是反对的……需要体味似阅读,不求所谓名著,按自己的喜好来……”,“作一爱好即便,找一宣泄的路径,有欣赏美与怜悯的习惯,不香吗?”对老师诚恳的肺腑之言,我深以为然!

我为文字痴迷

事实上,我在简书上有幸遇到的几位才华斐然的师长,他们拥有的那种静心地打磨文字,痴迷学问、精益求精、一心一意执迷文字的态度;闻之,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深为感动了。抱着一颗虔诚的心,认真地对待笔下的一行行文字。我想, 我愿意为文字而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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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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