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沙大一学生,
小陆二十靓丽清纯,
学校放假聚会开心,
同行胡某成家已婚,
前男友是酒吧同饮,
凌晨三点夜宵提神,
关照小陆格外用心,
吃喝买单大献殷勤,
上车开房露出原形,
小陆拒绝胡某郁闷,
胡某洗澡小陆出门,
小陆出门包不在身,
胡某电话小陆进门,
抱住小陆欲火焚身,
小陆挣脱跑出房门,
走进电梯手机没影,
落在房间再返进门,
胡某遇见送上缘份,
饥渴难耐抱起猛啃,
强行侵犯小陆失身。
告诉同学发生事情,
同学劝说才去报警,
抓获胡某认罪悔恨,
一时冲动强奸罪名,
判决三年有期徒刑。
女大学生自律自尊,
不熟朋友自己认清,
一起喝酒一起开心,
大献殷勤自己清醒,
为了吃喝委屈失身。
另外说说胡某这人,
有家有室并且已婚,
吃喝潇洒诱骗学生,
灯红酒绿迷失眼睛,
祸害女生面临监禁,
三年时间好好反省,
洁身自好色字罪深,
清清白白堂堂做人!
【请看具体事情经过:】
小陆今年20岁,在下沙一所高校念大一,身材高挑、容貌清秀,学校放短假,小陆应邀和四五个朋友去KTV唱歌聚会,到了凌晨3点,一伙人又前往肯德基吃夜宵。
同行人中有一个姓胡的男子,30岁左右,已婚,是小陆前男友的朋友。两人之前在酒吧见过几次,他对小陆很是关照,大献殷勤。
聚会快结束时,胡把小陆拉到一边,说想跟她单独谈谈。小陆也没拒绝,拎起包上了他的车。
胡把车开到一家快捷酒店,开了房,带着小陆上楼进门,接着开始动手动脚,并坦言想跟她发生关系。小陆吓了一跳,当即拒绝。
胡没有勉强,自己洗澡去了,小陆趁机夺门而逃。刚跑到楼下,胡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包忘记拿了,问她还想不想要。她稍微犹豫了一会,转身折返房间。进了门,胡又抱住她,说了一堆好话,希望她回心转意。
小陆好不容易挣脱开,躲到一旁的沙发上,等胡上厕所的时候,小陆匆忙抓起包冲出门去。进了电梯,她一摸口袋,发现手机忘在房间里了。这次,她还是决定折返拿手机。
小陆进门时,胡正好从洗手间出来,二话不说就将她打横抱起扔到床上,并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陆哭着给室友发了信息。
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室友赶到酒店门口时,小陆已穿戴整齐,拎着包站在门口了。回寝室后,她先洗了澡,直到中午12点多才在朋友劝说下报警。
民警很快将胡抓获归案,胡反复强调自己“很冤”。说自己并没有扣留小陆的手机,也没有阻止她逃出房间,见小陆没有报警,还两次跑回来,他以为对方心里也是愿意的,只不过女孩子比较腼腆,所以才半推半就……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指的是强制性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犯强奸罪,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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