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是网友戏称,也是代指。其人并非一定姓“王”,可以是任何姓氏的人。大多是指与已婚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的男性。
人在家中坐,绿帽空中来……
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有天“被出轨”的对象,会是自己。
甚至,全家宠了6年的孩子,竟也不是自己亲生的……
01
吵架口快,前妻无心泄漏“出轨”事实……
养了六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敢置信电视剧的狗血剧情居然发生在我身上,而在愚人节这天调解,更让自己觉得人生,就是一场笑话!
2020年4月1日,走出庭审现场的杨先生,气愤无奈的说道。
2010年,杨某(杨先生,这里简称杨某)和前妻邹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
2012年,他们走向婚姻的殿堂。
2014年夫妻生育儿子杨小某,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双方有过甜蜜,也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可尽管时有争执,但杨某及其父母,对杨小某皆是疼爱有加。
2018年,杨某与邹某因性格不和,双方矛盾加剧,在无法和好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协议离婚。
按照协议,儿子由杨某(父亲)抚养,邹某(母亲)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2020年1月份,因杨小某身体不适,杨某的母亲,带杨小某到玉林的医院看病。
邹某知道后十分着急,立刻打电话质问杨某的母亲,为何带孩子到玉林看病。
杨某母亲认为,孩子由杨某抚养,邹某无权过问,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
在争吵中,邹某气愤中说道:杨小某不是杨某的孩子,杨某母亲不是孩子的奶奶,更是没有权利管孩子。
邹某的一番话,引起了杨某及其家人的怀疑。
随后,杨某带孩子做了亲子血缘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杨某非杨小某的生物学父亲。
得知这一消息的杨先生,又伤心又气愤。
3月10日,一怒之下,杨某将前妻邹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由前妻抚养婚内非婚生子,并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抚养费10万元。
经过多次对原、被告进行调解:
4月1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孩子由邹某抚养,邹某赔偿10000元给杨某,杨某不再对此事对邹某做任何要求。
从结果来看,双方的伤害,都得到了一定补偿。
可此类事的影响,不会随调解结束。
随着务工,家庭收入需求的增长,很多夫妻聚少离多。
不只是杨先生,近年来,“婚内出轨”,遭遇“被出轨”的案例不在少数。
像杨先生这样,离婚后才发现孩子并非亲生的案件,更有甚者,还被敲诈被威胁的事件,也时有出现。
比起关心事件,更多人关心:
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怎么办?
声明:本平台素材均来自网络,如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页面更新:2024-03-2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