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用人单位上班的农村人是名符其实的职工,不应称为农民工

现在有种不公平的倾向,把在各企业、事业单位上班的农村人,都叫做农民工。说重一点,有欺视之嫌。

从实际来看,居住在农村的人,户口己成居民户口,大多数中年、青年人,都有一技之长,或者多技一人。他们是有文化、有技术的劳动者。他们到公司、工厂应聘就业了,就等于有职业了。通俗地讲,就是拿工资的人了。

进入用人单位上班的农村人是名符其实的职工,不应称为农民工


他们虽老家住在农村,都已成为工业、商业化社会的劳动生力軍。并不是象过去把工人、农民分得清清楚楚。农民只能局限于农村种田,工人就是纯在工厂做工。工人能退休。农民没有退休制度,也不能退休,终生都定格在农村干农活,自食吃力。

现在社会已变革为社会养老大保险,所有劳动者都归属于社会劳力统筹,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由产业,用工都是合同制,属契约化的劳力市场。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只认公民身份。不认所处居住。这就不存在农民只干农村话,工人只干工厂事。而是劳力价值于一身,工人也能干农村活,农村人也能做工厂的事。从劳动力价值看,不存在什么农民工。

进入用人单位上班的农村人是名符其实的职工,不应称为农民工


城乡一体化的格局与发展趋势,也不支持“职工有城乡之别”。比如什么城市工,农民工。凡是上班者都是职工。

职工就是以职业为生计,以职业为实现劳动价值的劳动者。即使在农村参加农业合作社,在农场上班的人,也是职工,并不是只干农活的人员。新型农业的发展,如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加、休闲农业、景观农业、全能一体化农、跨国农业、股份制农业、生态农业,其内的劳动者,有博士、有专家、有学者都是职工。管理农业的人也是职工一员。

社会管理层与社会大众将农民工称呼泛化、刻意化,不利于社会和谐建设。是一种模糊的,自拟的,没必要的阶层区分,直接或间接地刺伤了广大农村人!

进入用人单位上班的农村人是名符其实的职工,不应称为农民工


职工队伍的每一个人都是职工,不要分出农民工。有的企业就是好利用“农民工”而欺视“农民工”。建议管理层在制定政策时,也不要称“农民工”。例如不准拖欠职工工资,谁拖欠就追究谁的责任。没有必要说“不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越是这样说,用人单位越爱在“农民工”上作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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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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