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事后竟被批捕羁押?

作者:天平使者

有报道称:王恒波反映,他17岁的儿子王勇(化名)当时被猥亵者追上朝脸上打了一拳,“我孩子下意识还了对方一拳,对方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如果王勇的行为确实仅限于此的话,那是肯定不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定性的,甚至连防卫过当都够不上。

对于为何司法实践中总将很多正当防卫的案子,以故意伤害罪认定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老师有过专门的阐述,用通俗的语言说出了本质,大家可以看一下:

这的确是一个亟待扭转的司法现状。我们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存在的问题太多了。

有的是把典型的正当防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比如,甲乙双方发生一般性争吵时,甲先动手打乙,乙反击导致甲轻伤的,我们司法机关都会追究乙的刑事责任,认为乙是故意伤害。但是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显然是正当防卫;

再比如,甲乙发生争吵的时候,甲已经先动手打乙,乙说“你再打,我就不客气了”,结果甲还是打乙,于是乙反击,把甲打成轻伤。我们的司法机关也将乙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其实,乙的行为也是正当防卫。乙说“你再打,再打我就不客气了”,这是对甲的警告,而不是所谓相互斗殴的意思。

大量裁判将正当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进而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形太多了。但我认为,这不是立法的问题,而是司法的问题。

在我看来,主要是一些司法工作人员没有领会正当防卫的本质,甚至认为除了所谓特殊防卫外其他防卫行为都不得造成伤害结果,还有人认为,如果人家打你,你就应当逃避,只有万不得已时才能防卫。

这样的理解都是不妥当的,这是导致一些司法机关将正当防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原因。另外,即使是防卫过当,大多也是过失犯罪,但一些司法人员混淆了日常生活中的故意和刑法上的故意,把有意识的防卫认定为犯罪的故意,如果认为行为人是故意防卫而不是过失防卫,以这个为理由,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这显然是错误的。

我还要说的是,许多造成轻伤的防卫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可是,轻伤怎么可能叫重大损害呢?我们根据法条来分析一下。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条很显然是说,防卫过当至少要满足造成“重大损害”这个要件。但是,司法实践中很多造成侵害人轻伤的防卫行为也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了,而一旦认定为防卫过当,基本就都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但是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呢?我们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所谓“重大损害”,应当解释为至少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轻伤并非“重大损害”;防卫人造成侵害人轻伤结果的,并不符合防卫过当要求的“重大损害”这个要件啊。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分析。在我们国家,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标准,要求行为至少要导致他人轻伤的结果。但是,在防卫的场合,对于侵害人的利益本来就应当缩小评价,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虽然防卫人造成了侵害人的轻伤结果,但被缩小评价之后,这个“轻伤”结果并不能达到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的正常标准的“轻伤结果”了。

所以说,不能因为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轻伤结果就认定为防卫过当。

17 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事后竟被批捕羁押?

创意图片:正当防卫



历史为何如此惊人的相似。

去年八月,永州”胡某因女友遭猥亵,揣伤猥亵男“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对该名男生解除刑事拘留,并对猥亵者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8月26日,记者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该局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本案根据案情描述,因为没有具体的事实细节,从案件报道来看,这名男生是在闹事者出手之后再动手。分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得看具体的不法侵害的程度。

据他讲述,2019年12月10号凌晨2时30分许,他17岁的儿子王勇接到了两位女同学电话,约去焦作市解放区杨树街一家名为二十五点的酒吧聚会。
“他们吃饭中间,又来了两个男孩,其中一个男孩,后来知道名字叫和某豪,坐到了王超的女同学佳佳(化名)旁边,他们俩人从不认识。和某豪喝了一会酒后,开始强行搂脖亲吻佳佳,佳佳反抗推开,请求我孩子带她离开。”王恒波说。
随后,王勇拉着佳佳往楼下走去。让两人没想到的是,和某豪追了上来,又开始强行搂抱佳佳,佳佳很是反抗。
“我孩子回头一看,又上去把女孩拉开,又走到马路边准备打车把女孩送回家。这时,和某豪从马路对面一家商店购物后又追了过来,站到我孩子面前,质问‘你啥意思’,话没落地,拳头就打在我孩子脸上。我孩子下意识还了对方一拳,和某豪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王恒波说。

但是从公众关切,与永州揣伤猥亵男的处理结果,这个案子最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不大。

但还是要强调一下,见义勇为应适度,如若行为人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见义勇为者应当注意阻止行为的力度。

17 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事后竟被批捕羁押?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冷水滩   永州   伤害罪   都会   正当防卫   法条   要件   轻伤   司法机关   见义勇为   案子   化名   美文   事后   出手   司法   男生   少女   孩子   女孩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