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基于差序格局的中国式婚姻关系

前段时间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概念,整理分享给大家。

心理|基于差序格局的中国式婚姻关系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中国人的社会关系中,以自己为中心,将其社会关系按照其亲疏远近逐次排开,形成不同距离的圈子,像水波纹一样,离中心越近越亲近,且这是一个能伸能缩的社会格局,它随自己所处时空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圈子。

举个例子,一个年轻人,他的社会关系排列可能是这样的,自己在中心,第一层是父母,往外是兄弟姐妹、亲属、同学战友、同事朋友。这种社会关系结构明显有别于西方的“团体格局”。

接下来,这个年轻人结婚了,婚后因配偶的出现,他的社会关系需要作出调整,那么问题来了,把配偶放在哪一层,是个大问题。如果我说理论上,应该把配偶放在第一层,估计大部分人会赞成。可实际情况,经常不是这个样子的。从心理上,这个年轻人的第一层依然是父母,更可能是把配偶放在第二层。那么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夫妻双方理应都该把对方放在第一层。我们说,夫妻双方把对方放到第一层的位置,这是一个最终状态,也是理想理性的状态。但是因为小家庭刚刚组建,夫妻双方都需要时间,慢慢调整自己的社会关系格局,也许是一两年,也许是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最终形成新的稳定的差序格局。很多婚姻关系上的问题,追根溯源,都是由于未能及时调整这种社会关系格局导致的。所以,婚后夫妻双方的社会关系格局调整,越早越好。

另一个状况相继出现,孩子出生了,又会涉及到夫妻双方社会关系格局的调整,孩子放在那一层?有的人可能会说,这是问题么?不就应该放在配偶的那一层吗?这是把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泛指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等同起来了,是把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混合在一起成为家庭关系。孩子作为亲子关系中的独立个体,他在亲子关系中也应该有其特定的位置,而不是等同于另一个关系,或者与另一个关系混同。我的理解,差序格局中的每一个独立个体,都应该有其独立的定位。社会关系格局中,夫妻双方把对方放在第一层,子女放在向外的一层,是比较良性的格局,很多夫妻问题、亲子问题也是由于未能及时调整这种社会关系格局导致的。

心理|基于差序格局的中国式婚姻关系

从不同个体的角度看,其他个体所处的位置也是不一样的,并且在不断调整。

举个例子,从一个年轻人角度看:

未成家时,格局大致是自己——父母——兄弟……

成家后格局调整为自己——配偶——父母——兄弟……

有了孩子,格局继续调整自己——配偶——孩子——父母……

从孩子的角度看:

刚出生,还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的时候,他与妈妈是混同的,这个时候的格局相当于自己(妈妈,自己就是妈妈,妈妈就是自己,这里的妈妈非特指,泛指孩子的亲密养育者,可以是父亲、祖父母等)——爸爸……

孩子的自我意识开始慢慢产生的时候,格局是自己——妈妈——爸爸……

孩子逐渐长大,格局为自己——爸爸妈妈……

再之后,自己——同学——爸爸妈妈……


顺便考察一下有了孩子之后升级为父亲、母亲的夫妻,格局变化的差异。


丈夫:自己——妻子——孩子,丈夫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很快便能调整自己的社会关系格局。

妻子(非特指,由于妈妈与孩子之间存在哺乳关系,更容易形成高浓度的亲子关系,使其在之后的社会关系分化剥离时更加困难):自己——孩子——丈夫,由于妻子与孩子之间存在高浓度的抚养关系,社会关系格局要求其调整成为自己——丈夫——孩子,但对于妻子来讲很难做到,或者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做到,甚至有不少妻子终其一生都无法做到,问题便出现了。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丈夫无法介入妻子与孩子关系之间,夫妻矛盾产生了;同学无法介入孩子自己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之间,母子关系矛盾凸显出来;孩子成家,配偶无法介入孩子自己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之间,婆媳矛盾激化了(孩子的社会关系格局大多是承袭自其父母);等等诸如此类,无不是由于社会关系格局调整不及时、格局构建不合理导致的。再有婚外恋、工作狂等,部分原因便是社会关系格局调整中出现了真空,情感代偿,引入了新的关系,这是对正常社会关系格局的扭曲。


宗其所述,差序格局是中国人际关系的一种形态,社会关系格局是不断变化的,新情况的出现,需要个体主动做出调整,同时需要时间。


突然想到了北岛的一首诗: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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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标签:格局   社会关系   配偶   美文   个体   矛盾   丈夫   妻子   爸爸   年轻人   父母   独立   夫妻   妈妈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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