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召开物业企业侵占小区通信铁塔公共收益追讨清退专项现场会,聚焦小区通信铁塔租金收益违规占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追缴被侵占的公共收益,切实保障业主合法财产权益。
小区公共区域架设通信铁塔产生的租金收益,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业主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使用权。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不得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处分共有部分。当小区共有部分产生公共收益时,应先将公共收益的来源与金额,在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如果需要使用这笔公共收益,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共同表决,表决同意后方可使用。
经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排查发现,部分物业企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得业主同意、未公示收益明细的情况下,擅自支配、使用小区铁塔公共收益,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已纳入清退整改范围。
据统计,2024年至2026年,延吉市共有59个住宅小区涉及通信铁塔租赁业务,涉及物业企业42家、铁塔116架,累计产生通信铁塔租金公共收益282万元。经逐一核查,本次纳入清退范围的共涉及57个小区、112架铁塔,对应公共收益273万元。目前,剩余154.8万元违规占用公共收益正在稳步有序清退中。
清退资金将统一划转至小区公共收益专用监管账户,实行集中管理,防止挪用和违规支配。资金到位后,各小区将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民主表决,依规用于小区设施维修、环境提升、便民服务等公共事务,确保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来源:延吉市委宣传部 黄静波
更新时间: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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