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发布裁决,认定美国政府今年2月援引《1974年贸易法》对所有国家征收10%所谓“全球关税”的政策“无效”且“没有法律依据”。
媒体评论认为,这是继今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定白宫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大规模加征关税的做法违宪之后,美国单边关税政策再次遭遇法律挫折。
白宫单边关税政策“遇阻”时间线
- 2025年4月,特朗普援引1977年通过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宣布美国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构成国家紧急状态,以此为由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税率为10%的所谓“基准关税”,对部分国家征收税率更高的所谓“对等关税”。
- 2025年5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作出裁决,认定美国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全面关税(包括所谓“基准关税”和“对等关税”)属于越权行为,宣布相关行政令违法。
- 2025年6月,美国政府提起上诉。7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批准暂缓执行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允许美国政府在上诉期间继续实施相关关税政策。
- 2025年8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美国国际贸易法院5月作出的裁决,但没有立即禁止美国政府征收关税。
- 2025年9月,美国政府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最高法院介入并推翻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
- 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当地时间作出裁决,认定美国政府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大规模加征关税的做法违反宪法。
- 2026年2月20日,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的同一天,白宫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为期150天,以取代被最高法院认定违法的关税政策。

2月20日白宫宣布征收全球关税
- 2026年3月,美国24个州政府和两家美国企业先后就美国政府加征的“全球关税”提起诉讼。
- 2026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美国政府征收10%“全球关税”政策的法律依据不成立。
来源:总台环球资讯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