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印着鲜绿绵密的抹茶冰淇淋,拆开包装发现冰淇淋只到筒口;包装上印着浓郁厚实的薄荷曲奇雪糕体,可咬一口却仅能品尝到少量薄荷味内馅……记者近日对市面上39款冷饮食品进行实测后发现,一些冷饮食品的实物与宣传图存在明显差距,但多数包装上可见“图案仅供参考”的标注。包装设计的“美化”边界为何?“图案仅供参考”是否能帮助商家免责? (6月15日《法治日报》)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买家秀”与“卖家秀”之间的幽默落差,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视觉骗局。包装设计师坦言“食品包装设计的核心是‘如何打造诱人感’”,业内人士承认“部分品牌刻意夸大冰淇淋占比,利用视觉落差制造‘料足实惠’假象”。由此观之,这种所谓的“美化”,究竟是在展示产品,还是在制造幻觉?
而且,几乎所有这类产品的包装上,都赫然印着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图案仅供参考”。这四个字,俨然成了商家应对消费者质疑时的万能“护身符”。仿佛只要有了这行字,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包装上画一个与实物毫不相干的大饼,然后心安理得地看着消费者掏钱买单。
法律真的允许这样的“免责声明”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那些藏匿于包装边角、字号小到几乎看不见的“图案仅供参考”,根本不可能被认定为尽到了“显著方式”的提醒义务。正如专家所言,这种“免责标注”在法律上并不能真正帮助商家免责。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更是明确指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当包装上的图片与实物在核心要素上存在显著差异时,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已成定论。
说到底,“图案仅供参考”这一行字,本质上是一种法律上的“障眼法”。商家试图用它来规避责任,却忘了最基本的事实:消费者购买的是产品本身,而不是包装上的那张图。当包装成为欺骗的工具,当“仅供参考”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商业伦理的底线就已经被突破了。
这种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扭曲的商业逻辑——重营销、轻品质。一些企业将大量资源投入到包装设计上,用精美的图片和夸大的宣传去吸引眼球,却在产品本身的品质上吝啬投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或许能在短期内带来销量增长,但从长远来看,无异于饮鸩止渴。毕竟,再精美的包装也只能欺骗消费者一次,真正的口碑还是要靠产品本身的质量来建立。
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应细化包装图示标准,明确“美化”与“虚假”的法律边界,让那些企图钻空子的企业无机可乘。对于存在误导性包装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让“图案仅供参考”不再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而对于企业来说,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包装只是产品的“外衣”,质量才是产品的“灵魂”。与其绞尽脑汁在包装上“画大饼”,不如踏踏实实把产品做好。只有回归诚信经营的初心,让包装配图回归客观写实,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的尊重。(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董婧 漫画:黎青)
更新时间:2026-06-1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