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友速看!无人机安全飞行守则一文读懂

5月14日,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发布通知——全国新版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北京时)启用。

无人机安全飞行温馨提示

无人机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全新视角,安全飞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守以下八项安全须知,做一名合格的“空中公民”。

一、完成实名登记。开展飞行活动前,需向民航部门申请无人机实名登记,如实填报个人身份、移动电话、产品型号等信息,完成实名登记后保存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备查。

二、更新电子围栏。检查无人机软件后台的电子围栏状态,及时联网更新电子围栏信息,严格遵守限飞提示,不靠近机场、铁道、公路、大型活动与重大赛事等区域,减少从人员聚集上空经过,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

三、申请飞行活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需提前在UOM平台提交飞行活动申请,报备飞行计划;在适飞空域内,轻型以下无人机不超过120米真高无需申请飞行活动(勿以建筑物顶高为基准变相增高)。

四、确认起飞批复。获批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的,需在计划起飞前1小时与机场飞行管制室(020-37392063)进行预先协同,经同意后通过UOM平台提报起飞前申请,经平台回复同意后方可起飞,并及时通报起飞动态。

五、限定飞行范围。严格按照UOM平台批准的飞行高度、飞行区域,使用已审批的无人机开展飞行活动,杜绝超高、超远、使用未经审批机型飞行。

六、保持安全距离。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注意与周边人员、树木、电线、空飘物、建筑区等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造成人、财、物损伤;关注气象情况,请勿在大风、雨雾、冰雹天气飞行,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并确保无人机状态良好。

七、防止窥私扰民。请勿操控无人机进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非开放区域,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窥探偷拍、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活动,避免噪音干扰。

八、请勿自制改装。无人机飞行需实时向综合监管平台报备飞行动态,实现对飞行过程的可追溯与全覆盖,请勿使用自制、改装等未上传数据的无人机飞行。

无人机实名登记

登录UOM官网→登记管理→实名登记

飞行活动申请

登录UOM官网→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

空域信息查询

登录UOM官网→运行管理→空域信息查询

(来源:福田警察)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6-08

标签:数码   无人机   守则   空域   实名   平台   围栏   管制   报备   区域   域内   人员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