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给自己多发780万元工资,公司懵了!钱退不回来了,法院:判有期徒刑7年,罚30万元

记者于 6 月 9 日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案件当事人为上海市虹口区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陈某。

陈某担任该购物中心财务经理,工作中掌握着公司的 U 盾,拥有操作公司账户完成资金流转的权限。按照公司财务工作的正规流程,陈某需先制作工资单上报公司领导,待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开展工资转账操作。

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初,陈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无视公司审批规定,在未取得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公司每月为员工发放工资时,陈某都会在正常发放流程之外,多次向自己的账户划转资金,单次转账金额在 1 万元至 30 万元之间浮动。

2025 年初,该购物中心启动年终考核工作,要求陈某上报个人工资收入明细,并提交对应时段的银行流水。陈某面对考核要求,始终言辞闪烁,不断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交材料,其异常表现引发公司管理方怀疑,公司随即开展内部调查。陈某知晓自身违法行为已无法隐瞒,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陈某通过假借发放工资、直接划转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资金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扣除其个人应得的工资与奖金后,累计侵占公司资金共计 780 余万元。陈某将侵占所得的绝大部分资金,用于直播平台充值,用于打赏平台主播。

2026 年 4 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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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22

标签:财经   有期徒刑   法院   工资   财务   公司   虹口区   资金   账户   购物中心   侵占罪   案件   职务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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