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令改变了什么?

策划、执行 | 本刊编辑部

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统计数据:截至 2025年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累计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超3.3万份,其中2025年全年签发量便达到2.3万余份。这些司法文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的印证。该法自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法院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家庭教育指导令自带法定约束力,跳出单纯惩戒的办案思维,以司法介入修复破损亲子关系、化解家庭教育缺位难题,为未成年人成长扫清阻碍。

一份指导令,撬动万千家庭教育观念重塑。本期策划,邀请各地一线司法人员讲述典型司法案例,展现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之后,家长心态、家庭氛围与育儿方式发生了哪些改变。


专家解读: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如何发出的

文 | 杨静(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力抓手。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责令监护人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纠正不当育儿方式,帮助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规范了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标准。


什么情形会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

司法机关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前提是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存在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类:

未成年人行为失当。如果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可以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界定了严重不良行为的范畴,如殴打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等。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则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认定。一般来说,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监护和教育已存在明显问题,急需家庭教育指导。

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比如对孩子存在歧视、家庭暴力、疏于管教等,没有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直接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对此,《意见》第四条也作出了细化补充,明确将不履职、侵权等行为,全部纳入家庭教育指导的干预范围。

当然,家庭教育指导令并不是只要发现上述问题即能制发。根据《意见》第四条,只有在监护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院才可以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如何推进落实

很多人好奇,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从启动、送达再到后续跟进,完整流程是怎样的。其实,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具体运行程序在《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程序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令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离婚抚养权等相关案件时,只要发现有上述情况,就可以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启动程序介入。办案人员会通过入户走访、专家评估等方式开展调查,最终确认是否有必要签发指导令、开展教育干预。

其次是文书送达。送达不只是简单交付文书,更关键的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工作人员会告知监护人签发文书的原因、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间地点与具体要求,同时耐心讲明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意义,督促监护人主动配合。除此之外,法律也保障了监护人的救济权利。如果对法院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异议,可在5日内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会停止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

最后是跟踪回访。司法机关会全程跟进整改效果,既可以自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者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开展指导的案件,司法机关也会全程跟踪、定期评估,真正做到指导有过程、整改有效果、闭环有监督。


案例故事:

夫妻不和可协商,孩子教育不能等

口述 | 叶道伟(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文 | 翟晓汀


2025年3月,我们收到了一份离婚诉状。翻阅材料时,我留意到一处细节:丈夫李庆国(化名)常年在外打工谋生,只能将7岁的儿子荣荣托付给年逾七旬的父母照料;留守的妻子张兰(化名)却因为丈夫迟迟没有给付家庭开支,不愿接手孩子的照料。

老人居住在山坳里,山路蜿蜒难行,实在无力每日接送孩子上下学。开学没多久,荣荣便被迫辍学了。学校、村委会一次次上门沟通,希望父母能顾及孩子的上学问题。可俩人相互推诿,孩子复学这件事就被搁置下来了。

我和同事驱车沿着曲折的山路前去家访。推开老旧木屋的木门,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10多平方米的屋子有一大半堆着杂物,只有两张床铺。荣荣衣衫单薄破旧,赤着脚蜷缩在屋角,手脚上满是被蚊虫叮咬后挠破的伤口。看见我们到来,他声音小小的:“法官叔叔,我想去上学。”简单的一句话,让在场的人心里都沉甸甸的。我们拨通了荣荣父亲的电话。孩子怯生生地哀求,“爸爸,有蚂蚁欺负我,你快来接我回家吧”,听得人心头发酸。

我们第一时间做了紧急安置,带荣荣到镇卫生所处理身上的伤口,给他添置换洗衣物,并暂时把孩子托付给姑姑照看。离开的时候,我把一套崭新的书本和文具放进他的行李,想弥补孩子长久缺失的陪伴与关怀。但临时照料只能解一时之急,要想真正帮荣荣改变处境,必须用法律的力量唤醒父母的监护责任。

两天之后,法庭联合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一同来到家中,向夫妻俩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与训诫决定书。文书明确要求,一个月之内必须送荣荣重返校园,多留意孩子身体、情绪变化,给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家庭教育;同时严肃告知怠于履行父母职责需要承担的后果,责令他们3日内递交书面悔过材料。

然而,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文书送达之后,夫妻俩虽然偶尔会照看孩子,却总拿学期过半、孩子跟不上学习进度作借口,迟迟不肯办理入学手续。在再次被约谈时,夫妻俩积压许久的委屈彻底爆发了,当着我们的面争执起来。“你整天在家连孩子都看不好!”李庆国猛地拍着桌子指责。张兰抹着眼泪反驳:“你半年没往家里拿一分钱,我拿什么养孩子?除非你每个月给我1600元生活费。”

我连忙劝住这对争吵的夫妻,蹲下来握住荣荣满是伤痕的小手,拿出同龄孩子在教室读书的照片。“荣荣在一天天长大,没有上过幼儿园,现在已经8岁了连拼音都不会。”我慢慢跟荣荣父母讲,这不是吵架能解决的,是为人父母不能推卸的责任。

之后,我们主动对接辖区内的小学,学校表示随时可以接收荣荣。看着照片里嬉笑读书的孩童,再看看身旁瘦小的荣荣,夫妻俩终于安静下来,达成了共识:李庆国按月支付生活费,张兰负责接送、陪伴荣荣生活学习。历经4个月的等待,荣荣终于重新返回校园。

综合全案来看,夫妻俩虽然存在矛盾,但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而且他们目前没有妥善安排好孩子的抚养教育,我们最终驳回了李庆国的离婚诉求。夫妻不和总有协商的余地,但孩子的成长不能等待,教育责任更不能搁置。

离异严母戒掉了高压“鸡娃法”

口述 | 杜薇薇(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文 | 李津


从事家事审判工作这些年,我经手过不少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每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都意味着一个家的家庭教育方式出现了偏差。其中有一案,我至今记忆犹新。

张静(化名)是一名中学教师,2023年和丈夫陈明(化名)离婚后,儿子小宇由她直接抚养,陈明每周行使探视权。在学校,张静以认真负责、要求严格的工作态度为大家所熟识。回到家,她把同样的标准用在了小宇身上。当时小宇刚读小学三年级,正是贪玩和淘气的年纪。可在张静看来,儿子应当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步入她预设的成长轨道。于是,她用课外作业、网课等方式,把儿子的课余时间填得满满当当。如果儿子没有完成任务,张静的怒火会瞬间翻涌上来,并厉声呵斥:“我费心给你找辅导老师,你怎么一点儿都不上心?”有时还会动手责罚,逼迫小宇完成她安排的各种学习任务。

长期处于高压管控之下,小宇的身心健康亮起了红灯—上课走神,晚上失眠,一听到母亲的脚步声就下意识地缩起肩膀。小宇每次见到父亲,便向他哭诉母亲的严厉。陈明找班主任了解情况,老师也向陈明透露:“妈妈管得太严了,压得小宇喘不过气来。”

陈明爱子心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宇的抚养权。庭审中,张静承认自己有失当之处,但也道出了为人母的焦虑。身为教师,她见过太多因幼年管束不严而误入歧途的案例,担心儿子变坏。她说自己确实错了,但无论如何放不下孩子。

我与小宇单独进行了沟通,当问到他愿意跟谁生活,他犹豫了一下,说:“跟妈妈。”我追问怕不怕她,他低声说:“怕,但妈妈平时对我挺好的……她就是太着急了。”

综合全部证据及孩子的明确意愿,本案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然而,张静长期以过高标准苛责幼子,已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经合议庭慎重研究,依法向张静签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指导令送达后,我们安排了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环节。我向她推荐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内容涵盖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规律、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管理方法等。张静一节不落地学完了,光笔记就记了厚厚一本。

数月后的回访,我看到了一个脱胎换骨的张静。她主动为儿子削减了网课时间,周末带儿子去操场跑步,去公园活动。她告诉我,有一天小宇做数学题遇到障碍,她下意识地想要提高嗓门,却在话出口前收了回去,蹲下身问:“哪里不会?妈妈陪你一起想。”小宇怔了一下,随即紧紧抱住了她,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张静说,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孩子需要的不是监工,而是并肩前行的战友。

为失足少年的监护人“补课”

口述 | 白桦(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文 | 翟晓汀


我承办的是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盗窃案,当事人小宁(化名)作案时刚满16周岁,已经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翻阅卷宗梳理他的成长轨迹,我心底满是唏嘘。

小宁家住宁夏泾源县。小时候跟着祖父母生活,父亲常年受癫痫病困扰,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母亲早年长期外出务工,公婆相继离世后她才返乡,一边照料患病的丈夫,一边拉扯3个孩子。长久缺少安稳倾诉对象,小宁心里总憋着一股委屈。

初中毕业后,看着家里常年为生计发愁,小宁一心想外出打工,分担家里重担,以为自己早点挣钱就能减轻母亲的压力。可父母只是一味粗暴制止:“年纪太小不准出去!好好在家待着!”一次次争吵后,小宁觉得父母完全不理解自己,一气之下收拾行李和同村另外两个同龄孩子去了离家400多公里的银川。

初到陌生城市,没有学历、没有手艺,四处碰壁找不到稳定工作,小宁生出不该有的念头:悄悄偷点手机卖掉,就能快速赚到生活费。他跟同伴踩点,在凌晨撬开商场的手机柜台,一共盗走15部手机,涉案价值达2.7万余元。

庭审时,坐在被告席的小宁始终垂着头。面对讯问,他毫无保留地坦白并低声忏悔:“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遵纪守法,靠自己的劳动踏实生活,为父母减轻负担。”我能看出这孩子本性并不顽劣,只是长期缺失情感陪伴与正确引导。最终,我们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小宁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另外两名同案少年因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他们同样存在监护严重缺位的问题。

案件宣判后,我和同事驱车400多公里前往泾源县六盘山区小宁家中进行实地回访,同步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深冬山区白雪覆满山路,小宁家陈设朴素却收拾得温馨整洁,小宁母亲正蹲在灶台前添柴。

我没有立刻拿出文书,先坐下来和她闲谈,询问患病丈夫的近况、年幼孩子的在校情况,慢慢聊到小宁离家出走这件事。“我没什么文化,每天种地、打零工照顾全家,总觉得孩子不饿着、冻着就行了。他做了错事,我有脱不开的责任。但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教育他。”小宁母亲的语气中透着无奈。此时,我郑重地将家庭教育指导令 递到她手中,耐心解释:“这份文书不是惩罚,是提醒,更是帮助。法律现在明确了,父母不仅是孩子的养育者,更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一旦缺位,孩子的路就容易走歪。”小宁母亲默默点头。

我在交谈中了解到,此前小宁母亲早就发现儿子交友不慎,也曾严厉制止,甚至动手教训过他,可粗暴的教育方式加深了母子对立情绪。同时,小宁母亲独自支撑家庭,一度萌生过离婚的念头。听完我的劝解,她坦言愿意为了3个孩子继续维系家庭。针对邻居两名涉案未成年孩子,我们也同步上门了解情况,得知他们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改嫁,平时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假期在外求学的哥哥会回来看望他们。我们一并向其祖父母及哥哥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叮嘱他们务必加强日常看管。

后来,小宁母亲专程坐长途汽车前往监狱探视小宁。隔着厚重的玻璃,母亲声音哽咽:“妈也有错,只会跟你吵架。我会好好盯着你弟弟妹妹读书,你在里面好好改造,妈会经常来看你。”

此前办案中我们一度认为家庭教育指导令仅适用于离婚、争夺抚养权等家事纠纷,但经过梳理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意识到,家庭教育缺失、监护履职缺位,是大多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令修复破损的家庭支持体系,抓前端、治未病,从根源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是少年审判工作需要长期深耕的核心课题。


收养家庭:血缘之外,还应有陪伴与包容

整理 | 潘磊(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这原本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案情本身不算复杂。可深挖根源发现,这背后隐藏了一个扭曲的亲子关系。

2025年5月至6月期间,16岁的小军先后3次伙同他人采取“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共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4770元。经社会调查发现,小军自幼被养父母收养,夫妻俩经营草莓大棚,常年忙于农活,文化程度不高。小时候,养父母对他十分疼爱,可养父母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12岁那年,养父母主动告知他的身世,本意是想让他感念养育之恩、踏实读书。可正值青春期的小军却产生了误解。在小军心里,过往的打骂都有了缘由:原来,我不是亲生的,所以你们对我不好。从此,他再也不愿和养父母交心,心里认定自己不属于这个家。他一头扎进网络排解孤独,结识一众社会闲散人员,逐渐走上歪路。

法官走访调查时,养父母透露出了无奈:“我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怎么做都没用,他就是不学好。干脆给他判刑进去反省,省得我们费心管他。”

畸形的家庭教育若不纠正,小军出狱后极易再次走上歧途。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联合妇联、司法局和村委会组建了一支“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前往小军的家庭细细拆解在这个收养家庭积累数年的亲子矛盾:棍棒体罚只会不断加深和养子的疏离,告知身世的方式过于直白,又没有后续的情感安抚,才让孩子产生被抛弃的感觉。现场,法官向养父母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必须全面关注小军身心健康与情感需求,细致掌握其生活、社交、思想动态;全面履行法定监护责任,摒弃粗暴管教。

后来,小军的养父母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提出想去看守所探望小军,还给他带去了衣物等必备用品。如今,小军已经刑满释放,养父母主动学习亲子沟通知识,不再用严苛打骂对待孩子。曾经认定自己不属于这个家的少年,也慢慢放下心结,对家庭不再有抗拒心理。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收养家庭也补上了缺失的一课: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陪伴与包容才是家庭的港湾。

本刊观点

经过4年多的司法实践,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令,刚柔并济为家庭教育划定了法治底线,也为亲子关系失和的家庭寻得了修复契机。最重要的是,此举明确了家长的教育责任不因婚姻变动、家庭结构的改变而消减。当越来越多的家庭树立起科学育儿理念,孩子们的成长便有了根基,社会也就拥有了向上的力量。

来源:《婚姻与家庭》2026年8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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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29

标签:育儿   家庭教育   孩子   未成年人   家庭   养父母   母亲   监护人   父母   司法机关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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