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柯桥区湖塘街道绍兴圣娜欣针织有限公司 “3·3”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3月3日19时46分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金海缘工业园区内承租企业绍兴圣娜欣针织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86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47.85 万元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杨胜杰批示,请绍兴与柯桥迅速查明原因。绍兴市市长吴登芬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调查组认定:绍兴圣娜欣针织有限公司“3·3”火- 3 灾事故是一起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
19时45分许着火,次日1时02分火灾被扑灭
2025年3月3日19时许,圣娜欣针织的五名挡车工邢某荣、史某军、冯某好、梅某建、冯某雁在金海缘纺织园区1号楼5楼生产车间上夜班。19时40分许,在车间南边水帘墙旁圆机工作的梅某建和邢某荣闻到一股刺鼻的烧焦异味,当时车间内并未发现着火点。
19时45分许,4楼仓库西南角引燃的火苗上窜,点燃5楼车间安装在窗户上的水帘, 5名员工看到后,立马用灭火器将车间明火扑灭,后通过窗户看到4楼仓库的火势已经无法控制。
19时46分,梅某建、邢某荣拨打119报警,5名员工陆续撤离现场。消防部门接到火警后,立即指派消防救援队伍赶往现场处置。
20时02分,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全力组织灭火。20时26分,火势得到控制。次日1时02分,火灾被扑灭。
事故原因
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经现场勘验发现,在起火建筑第四层仓库内由北往南数第8根立柱、由西往东数第4根立柱上方有一监控摄像头,查看该摄像头监控视频,可以拍摄到仓库内部西侧区域,对该监控主机进行提取并送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分析,发现本次火灾最早可见爆闪时间为视 频监控时间“2026年3月3日19时12分31秒”(北京时间 2026 年3月3日19时12分48秒)许,最早可见火光部位位于公司四层内西侧货物区域。起火初期,货物上方屋顶区域可见爆闪现象,符合电气故障引发弧光爆闪的视频图像特征。起火前未见人员进出四层。
通过现场勘验、调阅监控、送检鉴定、调查询问等工作, 综合判定本次火灾起火时间:2026年3月3日19时12分许;起火部位:绍兴圣娜欣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四楼西南角;起火点:厂房四楼距西墙8-16米,距南墙8-16米,且在一定高度范围内的区域;起火原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追责问责
5名公职人员被建议移送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人员
1.圣娜欣针织,未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长期防火不分割的问题未加以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其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但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消防备案的行为建议由区建设局依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张某平,圣娜欣针织实际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金海缘纺织,未与承租企业圣娜欣针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其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 四小时值班制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建议区消防救援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石某锋,金海缘纺织实际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建议处理的公职人员及单位
1.建议湖塘街道办事处就工业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5名公职人员在监管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移送区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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