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放胸部,女性集体裸体游行,民国时期的天乳运动多豪放?

1927年夏天,广州出了一条让人瞠目的省政府提案:三个月之内,全省女子一律不准束胸。过了期限还束,罚五十元以上。二十岁以下的,罚家长。

五十块是什么分量?差不多是一个纺织女工两个月的工钱。可就在几年前,城里姑娘还把胸勒得平平的,谁胸前鼓起来,反倒被看成“村下婆”。

从勒紧到放开,官府亲自下场管女人的胸口。坊间流传得更玄乎,说那年还有女性集体裸体游行。这场天乳运动,到底豪放到了什么地步?

胸越平越体面,姑娘们先被勒了一回

要说“解放”,得先看被捆的是什么。民国初年,城里女学堂兴起一种贴身小背心,叫“小马甲”,也叫“小半臂”。前襟一排密密的纽扣,一颗颗扣严实,胸口就被压成一块平板。

起初穿它的是上流人家的太太小姐,后来女学生、女教员也都穿上,慢慢从学堂传到社会各处。

它能流行,靠的是一层身份。平胸是城里人的记号,胸前鼓着的,就是乡下来的“村下婆”。有研究梳理过这股风的来路:城里一些妓女先束胸,把自己扮成没长开的青涩样子,女学生跟着学,前行后效,连女教职员也染上了。

更要命的是它还跟清白绑在一起。当时平胸被当成处女的标记,有文章转述称,曾有女读者因胸大遭未婚夫怀疑非处女。

这么一来,勒不勒就由不得自己了。胸勒得越平,进城越体面,嫁人越放心。骂声其实早就有。

1915年《妇女杂志》创刊号上,女校舍监沈维桢写了篇《论小半臂与女子体育》,把束胸跟缠足放在一起比:“旧弊仅伤人之足,今弊更伤人之胸及肺。”她还往下推,说肺病、奶水不足、孩子体弱,全是这件小背心惹的祸,最后落到“弱国灭种”。

1921年8月,胡适在安庆演讲,话说得更直:“假使个个女子都束胸,以后都不可以做人的母亲了。”到了1920年代中期,张竞生在《美的人生观》里干脆把话挑明:“女子有大奶部,原本自然,何必害羞。”几位的论证有个共同点:最有分量的理由,都落在“做母亲”“传种”上。

女人自己喘不喘得过气、夏天热不热,排在后面。胸口要不要放,先得证明它对国家有用。

文章写了十几年,小马甲照样有人扣。纸上劝不动,事情就闹上了街。

1927年三八节,武汉街头喊出“束胸是一条毒蛇”

劝说一直在升级。1926年,张竞生在自己办的《新文化》月刊创刊号上发《裸体研究》,说把奶部压成平胸“不但丑的,而且不卫生”,“裸体”两个字已经大大方方印上了刊物。

放在几年前,这简直不可想象。据载,1920年上海还发过禁令,低胸露乳的衣服、光着胳膊小腿的打扮,都在禁止之列。那时候官方的态度是,女人身上露得越少越好。

七年之后,风向整个掉了头。

1927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据记载,武汉街头出现一群裸体女子,高喊“束胸是一条毒蛇”等口号。这件事后来被研究者和媒体反复转述,是整场天乳运动里最扎眼的一幕。

一件小背心被骂成毒蛇,喊的人把衣服整个脱掉,这就是当年反束胸最出格的样子。拿身体本身当标语,比任何文章都响。

至于有多少人,当年没留下可靠的数目。网上流传的那种满城赤裸、浩浩荡荡的场面,找不到当年的出处。至于她们是谁,有记载称,事后调查发现是一群妓女。

所以,裸体女子上街喊口号,确有其事。“集体大游行”的规模,对不上号。

可这一幕的意义本来也不在人多。它说明到1927年,反束胸已经从报刊上的道理,变成有人敢拿身体去碰的街头动作。社会的神经被拨到这一步,官府出手就只差一个契机。

这个契机,几个月后在广州出现了。

朱家骅一纸提案,放胸从口号变成罚单

广州的舆论早就铺好了路。1926年春天,《广州民国日报》就有文章呼吁:学校要管住女生和女教员,国民党妇女部要通令女党员放胸,政府要出告示,违者惩罚。把这些话变成条文的,是朱家骅。

他留学德国学地质,拿了柏林大学的博士,回国在北大当过教授,又在中山大学做过代理校务委员长。1927年,他以代理民政厅长的身份,在7月7日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上提出了禁止束胸的提案。

提案的道理很“科学”:“缠足痛苦只及于足部,若束胸则于心肺之舒展,胃部之消化,均有妨害。”后面接着讲奶水缺乏、母体虚弱、“遗种愈弱”。沈维桢、胡适说过的那套强种逻辑,一字一句进了省政府的公文。

提案获得通过,7月21日明令施行,开篇那几条罚则就此落地。最狠的是“罚家长”那一条。二十岁以下的姑娘束胸,则罚其家长。这笔钱掏得肉疼,逼着管钱的男人回家先管女儿、儿媳的胸口。执行也上了规格。

广东专门成立“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贴出六言昭示,头两句是:“妇女胸部解放,本奉命令始然。”放开胸口,成了奉命行事。

几年前扣紧纽扣是体面,现在解开纽扣是守法,两头都有人替女人拿主意。据转述,一些地方曾有没收束胸衣物、组织已放胸妇女充当查处力量的执行说法。

风很快刮出广东。7月9日,上海《申报》全文刊出朱家骅的禁革提案。8月,上海《民国日报》撰文,要求各女校严禁学生束胸,初犯记过,屡犯重罚。

1928年到1930年,福建、两湖、安徽、陕西、江西、江苏、上海、河南、山东、天津、浙江等十余省市,先后发出禁止女子束胸的政令。

1929年12月,内政部应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函请,转咨各省市政府查禁束胸。从一个省的会议提案,到内政部发往各省的公文,前后两年多。一件贴身小背心,惊动了大半个中国的衙门。

胸放开了,说了算的还是别人

罚款到底管不管用?据相关回忆性记载,有女性曾因束胸被罚款。有自媒体文章称,某家庭长辈曾阻挠儿媳放胸。据相关记载,这类家庭阻力并未因禁令立即消失。可概括为:罚款压力可能改变了部分家庭的做法。

罚家长那一条,就在这种人家里起了作用:它撬动的是掌钱的人。可钱管得了家门里,管不了街面上。

据1928年《申报》报道,禁令施行一年后,广州街头一位没束胸的妻子被路人讥笑为“村下婆”,她羞得马上去商场买了件小衫,在更衣室里把胸重新束好,才接着逛街。

另一头,报纸把“天乳”越写越偏。《广州民国日报》相继12次刊发“二少奶”的故事,讲的是乳的解放。

报上还写“两乳能充分发育,胸部才丰隆可爱”。放开胸口,慢慢滑向比谁的胸更丰满。据载,商家趁机推出了丰胸产品。几年前嫌胸大土气,这会儿嫌胸小不够美,标准换了,打分的还是旁人。

鲁迅在《而已集·忧“天乳”》里冷眼看着这一切:“今年广州在禁女学生束胸,违者罚洋五十元。报章称之曰‘天乳运动’。”他挖苦报上的俏皮文章、滑稽议论,最后一句是:“如此而已,而已终古。”他还点破一个实际问题:“旗袍和中国的短衣,都不适于乳的解放。”衣服不改,光下命令,胸口往哪儿放?

后来有学者把话说透:刘正刚、曾繁花的研究指出,天乳运动是在“强种保国”的逻辑下、以男性为主导推行的身体革命,作为主体的女性并没有多少主动权。

十一年后,1938年7月1日,《新华日报》还在说:“缠足、束胸等恶习还盛行于乡村及都市里。”三个月的限期,一纸提案就能定下。人们怎么看女人的身体,十几年也没改过来。

回到那个问题:天乳运动多豪放?

武汉街头那群裸体女子确有其事,喊出了“束胸是一条毒蛇”,只是跟集体大游行的规模对不上。更豪放的是官府,省政府开会表决,设执行委员会,贴告示、开罚单,把女人放不放胸写进公文,一路推到十余省市。

那件小马甲,据转述曾在1927年的广东被没收,1928年又在广州的更衣室里被一颗颗扣上。

参考资料:

裸体杨贵妃"争论背后,你是哪个版本的进步主义?.澎湃新闻

《解放乳房的艰难:民国时期"天乳运动"探析》.刘正刚、曾繁花,《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5期

《民国时期"天乳运动"探析》.吴小玮,《贵州文史丛刊》2015年第1期

《论小半臂与女子体育》.沈维桢,《妇女杂志》1915年第1卷第1期

朱家骅人物档案.浙江省档案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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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3

标签:历史   豪放   胸部   民国时期   集体   女性   提案   胸口   广州   女子   妇女   毒蛇   广东   内政部   女人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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