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早报】
5月9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
苏州路、江苏路
部分建筑更新改造项目
外立面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项目位于位于市南区胶宁高架以南,观象二路及苏州路两侧,江苏路43号甲-1、江苏路43号甲-2、江苏路49号、江苏路47号、江苏路53号、江苏路45号、苏州路14号、苏州路15号甲丙、观象二路3号、莱芜一路8号乙,项目由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为提升城市品质,推动传统风貌建筑的再利用,市南区政府拟组织实施市南区江苏路43号甲-1、江苏路43号甲-2、江苏路49号、江苏路47号、江苏路53号、江苏路45号、苏州路14号、苏州路15号甲丙、观象二路3号、莱芜一路8号乙外立面修缮更新。


根据《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要求,本着保护性、原真性和可逆性的原则,以历史图纸、历史照片、现场遗存为依据,对建筑立面材质、色彩、价值要素等进行考据和修缮,实现历史街区品质的综合提升。
来源丨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洁
编辑丨麻顺斌 校对丨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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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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