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号,独立乐队“橘子海”和他们的经纪公司一起发了个声明,说华为Pura 90系列用“橘子海”当配色名字,还配了一句“一起去看橘子海”的广告语,这等于没打招呼就用了他们的艺名,他们给了华为7天时间,要么停掉推广,要么公开道歉加赔偿,不然就上法院。

这件事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复杂,乐队方面指出,"橘子海"不是随便起的外号,是他们正式注册的艺名,还在广告、乐器、教育培训这些类别注册了商标,后来转让给了法人张坤明,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确实具备保护依据,但华为方面表示,他们只是给手机颜色起了这个名字,没有使用乐队照片,也没有播放他们的音乐,不算商标使用,问题在于现在很多人一看到"橘子海",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支乐队,这就容易让人产生是乐队代言或合作的误解。

商标这件事变得更加复杂,乐队从2020年就开始申请"橘子海"这个商标,结果在服装和酒类这些常用领域全部被驳回,理由很直接,这个词就像"夕阳红"和"蓝莓味"一样,描述的是自然景象,审查员认为它不够特别,没法让人一眼就认出是谁家的东西,他们只在乐器和广告这类比较冷门的类目注册成功了,但手机硬件根本不在其中,所以从法律上说,华为可能真的没有违法,但公众心里觉得不对劲,这才是真正麻烦的地方。

网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大家开始玩起模拟起诉的游戏,蜂花沐浴露有个叫“霞光橘子海”的香味名,要不要赔钱,乐乐茶推出一款“奶油橘子海”奶茶,算不算侵权,连青岛本地真的叫“橘子海”的海滩、任天堂游戏里那个“ORANGE OCEAN”关卡,还有佛教里面“涅槃如海”的说法,都被大家拿出来一起开玩笑,这些段子听着好玩,其实是在说一件事:如果连这种普通词都能被一个人独占,那以后谁还敢随便起名字。

“橘子海”这个词本身画面感很强,让人联想到橙色的海面、落日余晖和海边散步的场景,中国很多沿海地方都这样形容景色,青岛早就有同名的景点,摄影圈和旅游文案里也早就用烂了它,比起“五月天”“盘尼西林”这类生造词,“橘子海”天然带着地理和视觉上的特征,想独占很难做到,华为没有动用乐队的歌曲、也没有抄袭他们的图片,只是借用了这个词的意思,跟苹果直接用“Apple Music”那种绑定IP的做法完全不是一回事。

现在的公司起名时,总喜欢用一些有诗意的词,比如“晨曦金”和“星河蓝”,要是以后每个包含自然景物的组合词都被某个人注册了商标,营销人员可能就没法工作了,他们不敢再用像“莫奈紫”或“极光绿”这样的名字,光是查重就得花上好几天时间,这种做法不是在鼓励创新,反而是把语言关进了笼子里。
我倒认为,这件事不光是法律条文的问题,更像是大家对名字归属还没有形成统一看法,一个词语被你注册了部分类别,别人在别的领域使用,这算不算占便宜,公众会不会认可,法官会怎么判决,这些都没有固定答案,而网络上各种段子流传,正好说明大家心里都明白,有些词语本来就不应该被某个人独占。
更新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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