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商拍爬镣炉,被移交派出所并拉黑。

“太嚣张!”北京天坛,商拍人员为拍俯视角度,竟爬上百年镣炉踩踏拍照!游客怒了:这是文物!景区回应:已移交派出所,列入黑名单!

北京天坛,祈年殿东南侧,八座镣炉静静伫立。这些铁炉是明清两代皇帝祭祀时焚化贡品所用,虽为复制品,却是天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

可就在最近,一名商拍人员为了获取所谓的“俯拍机位”,竟然直接爬上了镣炉!

他踩在炉顶,摆出各种姿势,旁边还有人举着专业相机一顿猛拍。

这一幕,被路过的游客拍了下来,发到网上,瞬间引爆了舆论。

游客愤怒地说:“这是天坛!这是文物!你踩在上面拍照,考虑过后果吗?”

面对质疑,这名商拍人员不以为然:“就是个复制品,又不是真古董,踩一下怎么了?”

可真的是“复制品”就能随便踩吗?

事情发酵后,天坛公园管理处迅速介入调查。

5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涉事商拍人员已被移交驻园的天坛派出所处理。同时,景区已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购票限制——也就是说,这人以后再也别想进天坛了。

消息一出,网友纷纷叫好。

有人说:“就该这样!这种没素质的人,不配进景区。”

也有人愤慨:“为了拍几张照片赚钱,连基本的文明都不讲了?踩在文物上,丢的是谁的脸?”

还有网友追问:“商拍团队是不是该被一锅端?这种风气不刹,今天爬镣炉,明天是不是敢爬祈年殿?”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到底触犯了哪些规定?

首先,镣炉即便为复制品,也属于天坛景区的公共设施和文化遗产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4条,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复制品不属于“珍贵文物”,但天坛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设施、景观都受法律保护。攀爬踩踏行为,破坏了景区秩序和文物风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文物保护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踩踏镣炉拍照,虽然没有造成物理损坏,但属于“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文物风貌和尊严的行为。尤其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地,这种不文明行为影响恶劣,拘留罚款一点不冤。

也就是说,景区将涉事人员移交派出所,完全有法可依。等待他的,很可能是行政拘留加罚款。

其次,景区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购票,属于合法的自主管理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攀爬镣炉拍照,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景区作为管理方,有权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自身管理规定,对不文明游客采取“黑名单”制度。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损毁破坏文物古迹等行为,将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记录的人员,旅游景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游览服务。

也就是说,景区拉黑这名商拍人员,完全合法合规。他以后想再进天坛?没门。

第三,商拍团队长期存在的“野蛮生长”问题,也值得深思。

近年来,故宫、天坛、颐和园等热门景区,商拍团队扎堆。他们带着专业设备,占据最佳机位,严重影响普通游客体验。更恶劣的是,一些人为了“出片”,不惜攀爬建筑、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商拍活动的管理。《旅游法》第13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商拍团队的经营行为,更应遵守景区规定,不得破坏文物、扰乱秩序。

有网友建议:“天坛应该像故宫一样,禁止商业拍摄进入核心区域。”也有网友说:“不光要拉黑个人,商拍机构也要追责。”

站在普通游客的角度,花了钱进景区,是想感受历史文化的庄严与美好。结果看到有人踩在镣炉上摆姿势,旁边还有人指挥打光,心情瞬间被毁。这种“商拍特权”不整治,景区还怎么逛?

站在商拍人员的角度,为了赚钱,为了几张所谓“大片”,不惜践踏文物、挑战公序良俗,最终被拉黑、被拘留、被全网唾骂。丢了饭碗,也丢了脸面,值得吗?

有人说,这次天坛景区处理得又快又狠,大快人心。也有人说,光拉黑一个人不够,应该对所有商拍团队进行备案管理,违规的一律清退。

对此,你怎么看?你在景区遇到过商拍占道、破坏文物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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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20

标签:旅游   天坛   派出所   景区   文物   复制品   人员   游客   团队   故宫   黑名单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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