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山”成网红打卡点,广西一地发通告:严禁非法穿越、露营

近日

百色靖西市林业局发布

关于严禁擅自进入

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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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乌鸦山”成为了网红打卡点,引来了各地游客前往踏青、野外露营等。为了防止因“驴友”非法进入保护区开展户外活动,导致出现人员迷失、意外伤亡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依据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管控与禁止范围

(一)核心保护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监测、科研观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等法定特殊需求外,禁止一切人为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入。

(二)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保护区内未开发开放、无安全保障设施的山地、草地、湖泊周边及未开放穿越线路等区域,严禁未经批准进入。

(三)乌鸦山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属于未开放线路,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穿越及人为活动。

二、严禁各类违规活动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进入核心保护区,或在一般控制区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登山、露营、野炊、攀岩等破坏生态与危及安全的户外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非法组织前款活动,或为非法穿越、违规开展户外活动提供组织召集、收费向导、商业宣传推介、专门后勤保障、设备租赁等服务。

(三)严禁在保护区内野外用火;严禁破坏植被、采挖野生植物;严禁猎捕、伤害野生动物及破坏其栖息地。

(四)严禁其他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危害生态安全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追究

(一)违反本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生态破坏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相应罚款。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导致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违法违规活动所产生的应急救援费用,由违法主体依法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76-621238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靖西市林业局

2026年9月16日

来源丨靖西市林业局

编辑丨钟丹丹

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文 波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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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1

标签:旅游   广西   乌鸦   通告   靖西   保护区   林业局   自然保护区   龙山   自然资源   户外活动   生态   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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