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秘新规,正在显著影响一批财务高管的职业选择。
资本市场的监管变革,正悄然重塑上市公司核心高管的职业赛道。
4月24日晚,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其中明确划定兼职红线——董秘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这一刚性要求,即便设置了长达18个月的过渡期,仍迅速引发连锁反应。
一批身兼财务总监与董秘双重职务的高管,已率先做出职业选择调整,一场围绕上市公司治理合规的岗位重构正全面铺开。
不少高管选择辞去财务总监一职,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

其中,昀冢科技、药康生物、维科技术等在公告中明确指出高管岗位调整原因,即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



此外,也有高管选择坚守财务核心阵地,辞去董秘职务,如:
5月11日,天玑科技公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聂婷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聘任林陆锋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资料显示,林陆锋先生,199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曾任职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4年1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此之前,慕思股份也公告称,财务总监兼董秘邓永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秘职务,继续担任副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新聘任证代杨娜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资料显示,杨娜娜女士,198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目前,A股市场中仍有大量上市公司存在财总兼董秘的情况,这场岗位调整的浪潮才刚刚开始。
未来,随着过渡期的推进,更多财务高管将面临职业选择的十字路口:是坚守财务领域,深耕专业赛道;还是转型专注于董秘岗位,适配合规新要求;亦或是寻找其他适配的职业方向,都将成为他们需要认真权衡的课题。
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何合理调整组织架构、选拔合格的董秘人才、厘清岗位权责,也将成为应对新规、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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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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