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u被罚2亿欧!仅为顶格零头?平台大权独揽甩锅,法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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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祖国并肩望复兴景


大家好欢迎收看【烽火点评】,5 月 28 日,欧盟委员会对拼多多旗下跨境平台 Temu 处以两亿欧元罚款,理由是其严重违反欧洲《数字服务法》中的消费者保护义务,未尽职尽责识别和分析平台销售非法商品带来的损害。

这次罚款虽创纪录,却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标准 —— 按营业额 6% 计算,而此次仅为 0.38%,不到最高可罚金额的十几分之一。

据分析师估算,Temu 在欧盟地区的总成交额约为 100 亿美元,若按 6% 计算,最高罚款可达 6 亿美元,约合 5.5 亿欧元,可见实际处罚力度之轻。

中国很多网络平台都是 “甩锅侠”。一旦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平台往往高高挂起,不担责任,理由是 “我只提供真实商家信息,其他责任不担”,让消费者去追商家。

如今平台已形成天然垄断,在任何细分领域基本都是垄断状态,且对平台上的电商绝对强势。

这种强势体现在随便封号,商家正常经营的账号价值很高,平台说处罚就处罚,说封就封;随便限流量或给流量,流量定价也由平台说了算,想限就限,理由还不公开,只说 “不符合平台规范”。

为什么平台要承担更多责任?核心是双方责权利不对等。

平台对电商拥有近乎无限的权利:比如声称账号是平台资产,可随意收回且不赔偿、不走法律程序。

但如果账号是电商的产权,那所有权是绝对权利,剥夺需经法律程序。

平台一方面说账号归自己,另一方面又在产品质量、诽谤等问题上撇清责任,这显然矛盾。

从法理的责权利统一原则看,平台对账号有如此大的权利,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 比如出了假货,平台需全权负责赔偿、处罚。

否则,如果平台只是服务者,就无权随意封号、限流量,因为电商对账号有产权,服务者应遵守合同,服务不好可被起诉,格式条款欺诈也应无效,这才是合理的法律状态。

现在的网络平台,既是垄断者,又有支配地位,对电商强势却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担责任。

有人讲法理,但法理何在?所有好处都占了:美国当初这么定规则是为统治世界,中国有墙形成国内小世界,欧盟因无本土电商游说才开始处罚,但处罚远远不够。

为啥?网上舆论号称能监督,实则为利益服务,被平台控制。别信什么 “舆论监督”“无冕之王”,都是扯淡。

要讲逻辑、责权利、法理:你要了所有权利,就该担所有责任。

作为垄断企业,平台规则应经听证会,不能随意抽成或定价。

这些问题,线上线下的司法平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的【烽火点评】到这就要结束了,期待与大家共阅下期内容,我们下个文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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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06

标签:科技   零头   法理   平台   账号   责任   责权利   流量   烽火   欧盟   强势   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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