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苏稽古镇及周边违法建设管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进一步加强苏稽古镇及周边区域建设管控,促进古镇传统风貌与周边环境有机融合,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文旅融合发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苏稽古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苏稽古镇及周边范围内,凡未经批准,未取得用地、规划等许可手续,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公共绿地、市政通道、历史古迹等空间,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建(构)筑物的,均属于违法建设,依法予以禁止。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苏稽古镇及周边范围内所有在建违法建设活动须立即停工,相关责任主体应当立即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原状。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或逾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法建设行为,举报电话:0833-2560322。
特此通告。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更新时间:202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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