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拥有丰富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然而,近期部分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探险、徒步、穿越、旅游等活动,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更因其地形复杂、通信不畅、气候多变等因素,极易引发失温、坠崖等安全事故,风险极大。
为切实保护我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重行为规范
1.严禁任何人进入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隆县境内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
2.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我县未向公众开发、未开放和无公共服务设施的景区(点)、林区、河道、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区域开展探险、徒步、穿越、旅游等活动。
3.所有游客应当在经政府批准并正式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点)内进行游览活动,并严格遵守景区(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车友会、研学机构等组织不得设计、推介或组织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线路和活动。对违规组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组织单位及人员相关责任。
5.广大游客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前务必了解目的地天气、路况及开放信息,谨慎选择旅游线路。切勿轻信“网红打卡地”“野生景点”等虚假宣传,切勿冒险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二、法律责任与后果
1.因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遇险的,相关救援费用由被救援人员或个人全额承担。
2.对因违规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文物古迹损毁的,均由违规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4.因非法穿越引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相关提示
1.保护区与开放景区存在明确区别,游客应严格遵守已开放区域的游览规定,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
2.如需开展科考、资源调查等特殊活动,须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
3.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通过合法渠道参与旅游活动,增强生态保护与安全防范意识。
4.非保护区内组织开展徒步、登山的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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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吉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28日
来源:吉隆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编:王高鹏丨编辑:白玛央拉】
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
更新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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