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善后大借款——以“善后”之名,行“勒喉”之实

开篇语:

1913年4月26日深夜,北京东交民巷,汇丰银行大楼。

袁世凯的特派代表赵秉钧、陆征祥、周学熙在五国银行团代表的注视下,签下了《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合同共21款,另有附件6号。签字桌的另一端,是英国汇丰、法国东方汇理、德国德华、俄国华俄道胜、日本横滨正金五家银行。

这笔借款名义上叫“善后”——办理辛亥革命后的善后事宜。实际上,它的用途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确定了:镇压南方国民党势力。

签约前两天,参议院议长张继已得到消息。他赶到总统府,要求袁世凯将借款案交国会审议。袁世凯的回答是:此事“经临时参议院秘密通过”,无需再议。参议院随后召开会议,168名议员出席,由马君武、王正廷提出反对大借款案,议决通过。

议决通过。但合同已经签了。

这是一场先斩后奏的掠夺。当国会还在辩论的时候,钱已经在路上,抵押品已经划出,外国稽核员已经在收拾行李准备来中国上任了。

一、谈判:从“四国”到“六国”,列强如何分赃

善后大借款的谈判,始于1912年2月27日。清帝退位仅仅十五天,袁世凯就派代表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在北京展开了谈判。

谈判持续了一年两个月。在这十四个月里,银行团的核心议题只有一个:如何用最少的钱,换取对中国财政最大的控制权。

1912年6月21日,四国银行团扩大为六国银行团——俄国华俄道胜银行、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加入。美国随后于1913年3月退出,原因是不满银行团将借款与政治条件捆绑过深。

但美国退出并非出于对中国的善意。 美国退出后,另行组织了新银行团,试图以“不干涉中国内政”的名义单独对华借款,争夺商业利益。列强之间的分歧,不是要不要掠夺,而是谁来掠夺、怎么分赃。

银行团在谈判中提出的条件,每一条都指向同一个目标:把中国的财政装进外国银行的金库。

条件包括:指定垫款用途;担保之税收应由海关或类似机关管理;借款之用途应由银行团监视;非经五国银行团同意,中国不得向其他银行团借款。

“担保之税收应由海关或类似机关管理” 。海关,当时由英国人赫德掌管。类似机关,就是后来成立的盐务稽核总所。翻译过来就是:中国的关税已经在英国人手里,现在盐税也要交出去。

而 “非经五国银行团同意,中国不得向其他银行团借款” ,则是一道金融封锁令。一个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向谁借钱。想借钱,只能找这五家银行。没有竞争,就没有议价权。银行团开出什么条件,中国就只能接受什么条件。

二、数字的解剖:借100元到手84元,还47年本息6790万

合同签字的当天夜里,周学熙在日记中写了一句话: “心力交瘁。”

他心力交瘁的原因,藏在合同的数字里。

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年息5厘。债券九折出售,政府八四实收。

“九折出售、八四实收”是什么意思?银行团把债券以面值的90%卖给投资者,但付给中国政府的只有面值的84%。中间的6%,是银行团的发行手续费和利润。2500万英镑的借款,在钱还没有离开银行团账户的时候,中国政府就已经损失了150万英镑。

但这只是第一层。

合同规定,借款额中必须扣还附件中各项到期应还的中央和各省外债及赔款本息。这些扣款,超过了借款额的半数。

具体扣了哪些?清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旧债约600万镑,赔偿各国“因中国革命所受的损害”200万镑,赎回各省所欠旧债287万镑,裁遣军队300万镑,行政费550万镑,盐务整顿费200余万镑。

扣除这些指定用途后,中国政府实际到手的现金只有760万至820万英镑。

2500万英镑的借款,到手820万。 剩下的1680万,在进入中国国库之前就已经被划走了。划给了谁? 划给了庚子赔款的债权国,划给了各省旧债的债权人,划给了“裁遣军队”这个名义——而裁遣的军队,恰恰是袁世凯要消灭的南方革命军。

但真正的数字还在后面。

820万英镑是到手数。中国需要偿还多少?47年,本息合计6789万英镑。

820万到手,6789万偿还。利息是实际到手金额的7.3倍。

其中利息总额为4285万英镑,是本金的1.7倍。形式上年息5厘,但按84%实交,实际利率接近6厘。而且在发行交款期前,银行团都用年息7厘或6厘的垫款方式付款,获得了双重利息。此外,银行团利用金银汇价涨落,在交收款项时攫取汇兑差额利润。

每一层折扣,每一笔垫款,每一次汇兑,银行团都在获利。而中国,只有一个角色:付钱的人。

三、用途的真相:“善后”二字背后的刀锋

借款名义上叫“善后”。但“善后”的对象是谁?

合同签订于1913年4月26日。两个月后,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袁世凯用这笔借款,武装了北洋军队,南下镇压了孙中山领导的讨袁军。

借款的垫款部分,早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就已经陆续支付。1912年2月至6月间,银行团提供了5次垫款,积极支援北洋政府。这些垫款用于维持北京政府的运转、支付军饷、稳定北方局势——在革命党人还在为共和奔走的时候,列强已经把弹药和粮饷送到了袁世凯手中。

“善后”的对象,是辛亥革命。 “善后”的方式,是用这笔钱把革命彻底镇压下去。

而借款中指定的“行政费”550万镑,其中相当一部分流向了总统府和北洋军队的日常开支。一个以“善后”为名的借款,七成以上用于军费和行政开支,只有不到三成用于“实业”。

那些在辛亥革命中流血牺牲的人,他们换来的“民国”,用外国银行的钱,买外国制造的枪炮,来镇压他们自己的同志。

四、盐税:从中国最古老的税源,到外国人的提款机

在所有抵押品中,盐税是最致命的一项。

盐,是每个人都要吃的东西。无论贫富,无论城乡,无论丰年荒年,盐的需求不会消失。盐税因此成为中国最稳定、最古老的税源之一。

善后大借款以全部盐税作为抵押。合同规定,中国须在财政部下设盐务署和盐务稽核总所。稽核总所以中国人为总办,外国人为会办,“所有发给引票,款项收支,非总会办会同签字不能提用”。

中国政府聘请英国人丁恩(Sir Richard Dane)为盐务稽核总所会办。丁恩曾在印度管理盐政,有殖民地财政管理的经验。他来中国的目的,合同里写得很清楚:“为确保善后大借款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丁恩到任后,在列强政府及五国银行团的支持下,确立了盐务稽核所系统在中国盐政中的绝对领导与控制地位。

这意味着什么?

盐税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团认可的银行。非经稽核总所外国会办签字同意,不能提用。

一个国家的盐税,存在外国银行;动用这笔钱,需要外国人签字。

盐税收入的每一笔支出,都要经过外国人的手。这笔钱首先用于偿还善后大借款的本息,剩余的“盐余”才能交给中国政府。而“盐余”的放还,事实上由外籍会办掌管决策权。

一个国家的盐税,从征收、存储到支用,全部由外国人控制。 从北京财政部到最偏远的盐场,每一张引票、每一笔款项,都要经过稽核总所的外国会办。中国的盐务官员,变成了外国银行团的收税员。

更隐蔽的剥削藏在汇率里。盐税收入以银两计,但借款本息以英镑计。银价下跌时,中国需要拿出更多的银两才能兑换足够的英镑来还债。丁恩改革盐政,提高了盐税收入——但增加的盐税,首先流向的不是中国的国库,而是伦敦和巴黎的银行账户。

盐税税率没有提高,但盐税收入增加了,增加的部分去了哪里?去了偿还善后大借款的账户。 那些增加的税收,本质上是中国老百姓在盐价里多付的钱,变成了五国银行团账本上的还款记录。

五、底层的窒息:谁在为2500万英镑买单?

善后大借款的每一分钱,最终都要有人来还。还钱的人,不是签字的赵秉钧、陆征祥、周学熙,也不是坐在总统府里的袁世凯。

是每一个买盐的人。

盐税被抵押后,盐务稽核所的首要任务是增加盐税收入,以确保借款本息的偿还。丁恩推动盐政改革,统一税率、就场征税、整顿盐场。这些改革在技术上提高了征收效率,但结果是盐税收入显著增加,盐价相应上涨。

一个农民家庭,无论多么贫穷,每月都要买盐。盐价每斤上涨几文,一年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开支不会出现在任何一份条约上,不会写入任何一份财政报表。它只出现在每一个农妇买盐时伸出去的手里,出现在每一个家庭灶台上的盐罐里。

而“关余”和“盐余”的放还,由外国人控制。中国政府能拿到手的,只是偿还外债之后的剩余。一个国家的财政,被外国人从两头卡住:收入端,盐税由外国人征收;支出端,盐余由外国人放还。中间的那个中国政府,只是一个经手人。

六、1913年4月26日之后:一个国家的财政被装进了外国银行的金库

善后大借款签约后,在全国引起了巨大震动。

黄兴及皖、赣、湘、粤四省都督通电责问。参议院提出质问书。袁世凯以“曾于1912年底由临时参议院秘密通过”为由,拒绝将此案交国会表决。

一个未经国会批准的借款合同,已经签字。抵押品已经划出。外国稽核员已经上任。

合同里写着:“中国政府不得向五国银行团以外的银行团借款。”

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中国的借款渠道被锁死了。 从此以后,无论是修铁路、办工厂、还是赈灾,中国政府想借钱,只能找这五家银行。这五家银行开什么条件,中国就只能接受什么条件。

垄断。彻底的垄断。

而关税和盐税,这两块中国最稳定、最丰厚的财政收入,从此全部被置于外国银行团的监督之下。关税由海关总税务司管理——一个英国人。盐税由盐务稽核总所管理——一个英国人担任会办,五国银行团共同监督。

一个国家的海关和一个国家的盐政,掌握在同一个外国银行团的手里。

赫德在1908年卸任回国,但他留下的海关控制体系,在善后大借款中得到了完美的延续和扩展。关税之后,盐税也被抵押。海关之后,盐务稽核所也被建立。英国人的手,从中国的海关伸进了中国的盐政。

结语:

1913年4月26日,是民国财政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之一。

这不是一次借款。这是一次外科手术式的财政阉割。

借2500万,到手820万,偿还6790万。借来的钱,七成用于打仗——打的是自己国家的革命者。抵押品是盐税和关税——中国最稳定的两块税源。控制手段是外国稽核员和外国银行团——签字才能提钱。

一个主权国家的财政,从此被装进了外国银行的金库。钥匙不在自己手里。

而那些在合同上签字的人——赵秉钧、陆征祥、周学熙——他们签字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如何镇压南方的革命党。 他们没有问过一个问题:这笔钱,谁来还?

每一个买盐的人来还。 每一个在灶台上放盐罐的家庭来还。每一个在田里弯腰插秧、在集市上卖粮换盐的农民来还。

他们不知道善后大借款是什么。他们不知道五国银行团是谁。他们不知道盐务稽核总所在哪里。

他们只知道一件事:盐,又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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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9

标签:历史   盐税   银行   中国   中国政府   外国   英镑   盐政   本息   外国人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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