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全国各省市发文,针对目前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但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分类及收费项目的品类进行“其他收费项目”增补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特医食品、碘伏等消杀类产品、血压检测仪等部分医疗器械)。增补后以便解决这些品类由于受制于目前缺少收费分类及代码导致的无法正常收费的问题,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和规范化管理。 特医食品作为疾病诊疗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疾病治疗效果、促进康复、缩短住院时间、节省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受制于医院其它收费项目中缺少对应的收费分类和代码,使得各医院特医食品收费的合规性长期处于模糊地带,从而给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和患者结算都造成困扰。
此征询意见后的制度完善,必将推动特医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望一举打通长期特医食品医院收费路径不通的痛点问题,推进特医食品的临床使用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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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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