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一件冤案,年老婆婆不检点反而害了儿媳


今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清朝时期属于直隶河间府管辖,光绪十五年秋季,此地发生一桩命案,说来好不离奇。

此间有户人家,户主姓王,名宝魁,务农为生,忠厚老实,乐于助人,在乡里颇有些口碑。娶妻田氏,姿色出众,却生性淫荡,早在没嫁给王宝魁之前,便闹出许多见不得人的丑事。由于名声不好,因此到了二十岁仍嫁不出去,偏巧王宝魁年过三十还没等讨上老婆,经由乡邻撮合,两人这才结成夫妻。

婚后,两人的日子倒也过得去,不敢说大鱼大肉,起码吃喝不愁。虽然有关田氏的风言风语不断,但王宝魁为人老实木讷,善能忍气吞声,就算听到什么让自己脸面无光的糗事,也只是呵呵一笑,并不深究,生怕深究起来,田氏会一怒离家出走,到那时他又要成为光棍汉。

清末一件冤案,年老婆婆不检点反而害了儿媳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眨眼就是十八个年头,此时两人膝下已经有了一女一男,女儿十六岁时嫁到三十里地外的一户人家,由于路途颠簸,来往不方便,因此除了逢年过节回娘家看望爹娘之外,极少回家。

儿子取名王善林,十七岁时娶南皮乡一户苏姓人家的女儿为妻。苏氏刚满十六,秉性端淑,不苟言笑,嫁到王家后,侍奉公婆,照顾丈夫,任劳任怨,毫无怨言。

经由这些年的辛勤,王家已经是当地的富户,由于常年操劳,王宝魁的身体大不如从前,地里的活计再也操劳不动。儿子王善林自幼喜好读书,对农活一窍不通,到了十七岁,仍旧肩不能担,手不能提,锄头拿不动,镰刀拿不稳,见了青草叫麦苗,遇见秫秸叫高粱。如此这般,王宝魁只得雇佣长工帮着干农活。

长工之中有个二十浪荡岁的壮小伙儿名叫王小意,这小子长得不赖,却不是什么好东西,到了王宝魁家没几天,便跟已经徐娘半老的田氏勾勾搭搭,起初遮遮掩掩,没过多久便肆无忌惮。

清末一件冤案,年老婆婆不检点反而害了儿媳

王宝魁明知道家有污垢,但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隐忍不发,就连儿子儿媳也没有吐露半句。他没想到,就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窝囊忍让,竟葬送了儿媳的大好青春。

一日,王宝魁让儿子陪同前往县里交粮,王小意趁此大好时机,免不了又要跟田氏巫山云雨。屋里怎么个样子不提,只说儿媳苏氏无意间路过婆婆的屋外之时,听见屋里有嬉笑打闹的声音。她一个刚嫁做人妇的小姑娘,哪里知道婆婆的龌龊事,以为是家里来了客人,便隔着门问婆婆是谁来了,要不要她烧水沏茶。

哪料想好心生祸害,屋里的田氏和王小意先是吓了一跳,认为苏氏已经知道了屋里面的丑事,倘若张扬出去,就算不用吃官司,也是好说不好听,王小意要想继续在王家当长工,只怕再无可能。他若不在了,田氏免不了空虚寂寞。

要说王小意可真够歹毒,他让田氏把屋门打开,放苏氏进来,然后再由他将苏氏的清白玷污。此一来,他不但来了大小通吃,还能以此威胁苏氏封口,令她不敢向外张扬。

清末一件冤案,年老婆婆不检点反而害了儿媳

王小意这招毒计说出口,倘若换做旁人,一定不会答应,要知道那可是宝贝儿子的媳妇,怎么可以让他人染指。然而田氏也不知是鬼迷心窍,还是真心糊涂,居然立即应和了王小意的毒计,打开房门让儿媳进屋,随后将房门关闭,帮着王小意对苏氏强行无礼。

苏氏也是个烈性女子,拼死抵抗,并大声呼救。一见苏氏挣扎叫喊,捂也捂不住,田氏顿时慌了神,松开按着苏氏的双手,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苏氏趁此机会拼命挣脱开王小意的魔爪,打开房门就往外冲。王小意知道倘若苏氏跑到院外,邻居听到呼救声,一定会出来帮忙,到那时不但要挨顿毒打,还会吃官司。

就在苏氏打开房门的瞬间,王小意从后面扑过来,将一条缠腰的布带子勒在苏氏的脖子上,喊田氏一起用力,将善良懂事的苏氏活活勒死。而后两人又将苏氏挂在柴房的大梁之上,伪造成悬梁自尽的样子。

王小意把证据打扫干净,跟田氏嘱咐一番之后,趁着没人瞧见逃了出去。随后,田氏假装万般恐惧,跑到街上大喊大叫,邻居听到动静跑来问发生什么事,她则谎称儿媳苏氏不知何故竟然悬梁自缢。

清末一件冤案,年老婆婆不检点反而害了儿媳

王宝魁与儿子转天才回到家,刚一进村就听说了噩耗。父子二人回到家中,见到苏氏冰冷的尸身,身为公爹的王宝魁唉声连连,身为丈夫的王善林则号啕大哭。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毁了。

地保来到王家,讯问田氏,苏氏为何会上吊?田氏说自己在屋里做针线,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事情,等到该吃晌午饭之时,她不见儿媳烧火做饭,于是就出屋喊儿媳快些烧火,哪料喊了几声没有回应,进到柴房,才知道儿媳已经悬梁。至于儿媳为何会寻短见,她这个当婆婆的丝毫不知,她既没有亏待儿媳,也没有对儿媳有过打骂,儿媳前两天回过一次娘家,只怕是在娘家受了委屈,回到夫家后一时想不开,就悬梁自缢了。

地保随后派人去了苏氏的娘家,娘家人闻听噩耗,怎不伤心落泪,但都说苏氏回娘家后并没有遭受任何委屈,有陪同一起来的女婿可以作证。苏家认为一定是苏氏在夫家遭了委屈,才会轻生。身为父母者,绝不能看着好好的女儿死得不明不白,于是前往县衙鸣冤,请县太爷伸张正义。

县令姓张,刚调任此地不久,很想有所成就,换个青天大老爷的好名声。他将卷宗反复观看,从中找寻端倪,同时派遣得力人手再去调查。

派出的人将打听到的消息回禀张县令,其中说到死者苏氏的婆婆素来不检点,近来跟一个名叫王小意的长工有所苟且。就在苏氏的案子发生后,王小意居然以生病为借口不再给王宝魁干活。如此巧合,很难不让人生疑。

张县令听罢,认为仅凭这些道听途说很难作为实证。眼下唯一的好办法,就是重新验尸。于是,张县令下令开棺验尸。此时苏氏已经入棺有些时日,但因为官司尚未了结,因此迟迟没有下葬,好在近来天气转冷,尸体保存得比较完好。负责验尸的仵作仔细查验过后,认定苏氏系被人所害,根本不是上吊自缢。

根据仵作所说:自缢而死之人,绳索勒出的痕迹必从耳根向上作八字状,颈前绳痕深入肉内,而耳后则不过伤及皮肤。另外死者悬空,袜底一定没有泥土灰尘的污迹。然而苏氏的颈前颈后绳痕平列,并无深入肌肤之内,此乃他人用力拉扯所致,另外两脚袜底泥痕狼藉,可断定为被人勒住时,因挣扎乱蹬所致。

于是,张县令让人将田氏与王小意抓来公堂。公堂之上,张县令见田氏尽管上了年纪,却依旧浓妆艳抹,不禁叱问她,儿媳还未入土,身为婆婆却如此这般妖艳,并无丝毫凄戚的样子,难道就没有同情心?

田氏本以为此事已经过去,没想到事情败露,面对叱问支支吾吾,又听县令要动大刑,吓得她六神无主,指着跪在一旁的王小意,说一切都是王小意所为,跟她毫无关系。

王小意见田氏指认自己,赶紧将所有罪责又全都推到田氏的头上。如此这般狗咬狗,县令倒也省心,命令衙差将两人分别打了四十板子,两人这才一五一十地说出实情。

杀人害命者,自当有律条惩治。此案查明之后,张县令曾对人说:“验尸是门学问,丝毫马虎不得。稍不留意,就可能让真凶逍遥法外。而验尸之人,一旦疏忽大意,又或是拿人好处,真相就要被掩盖。因此,验尸之人虽不是凶手,也与凶手无异。”

(文章参考自东光县志所载“苏氏冤案”,配图取材自网络,与文中人物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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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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