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玲: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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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杨春玲

杨春玲,女,汉族,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08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罗敷镇夫北村任村主任助理,2010年3月到山东大学定向学习,2011年7月毕业后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2018年3月从事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杨春玲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守纪律、讲规矩、讲奉献、有作为,表现出了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业务能力。未成年人办案组先后被评为华阴市、渭南市“青年文明号”;个人先后被陕西省禁毒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新时代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优秀校外辅导员”;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公诉业务标兵”;被华阴市评为2018年度“政法业务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第三届“华阴好青年”等。

一 立足本职开拓进取,练就过硬本领

作为一名检察官,杨春玲深感责任重大。打铁还需自身硬,她坚持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创新、拓展工作思路,从检十年一直坚持在办案一线。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案件300余件,办结审查逮捕案件200余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0余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0余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案件。杨春玲曾办理的聚众斗殴案件涉嫌犯罪嫌疑人48人且多人在逃,有利证据在案发半个小时内被认为毁灭,情况相当复杂,案件疑点重重但办案期限只有七天,还要提请检委会研究讨论。她加班加点,不讲条件、不摆困难,在期限内将案子办完,肩颈疼的胳膊都抬不起来。

2016年9月,杨春玲同时受理了王某等六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和牛某利用伪基站破坏电信设施案件。故意伤害时间在1998年,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许多证据由于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收集固定已经毁灭,犯罪嫌疑人之间还有串供,导致案件困难重重。破坏电信设施案件又属于新型犯罪,很多专业术语看不懂,她在网上查阅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判例,恶补伪基站设备工作原理及相关电信业的专业知识,有了初步的知识储备之后与公安机关一起到西安邮电学院咨询专家意见,最后拿出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

普通案件有受理期限,但是案件发生没点,提前介入案件就没准点,有时在晚上、有时在节假日,只要接到电话,杨春玲从未讲过条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不断积累,她已从当初看到解剖照片将卷扔到地上的小姑娘蜕变成可以从容回想解剖画面,可以仔细观察分析尸体情况。

罗马不是一天修成的,本领也不是一天练成的。刚参加工作时,她也时常为了弄明白一个问题不分昼夜搜集法律依据、研读理论著作、参考司法判例,通过一次次的努力,一个个难题的解决,一个个案件的办理,她慢慢体悟出一种分析问题和解决难题的能力,逐渐在理论学习、实际工作、家庭生活中找到平衡。

二 任劳任怨敢于担当,不轻易说不

在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杨春玲为了把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特殊规律和特殊任务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最高检提出的“惩、治、监、防、教、”五字要求,先后到上海闵行区、四川武侯区等地检察院考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未检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了本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规范,为未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落实特殊制度的落实,她多次走访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多部门,争取多方支持,综合、立体开展未检工作。此外,她还依托妇联的基层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华阴市妇联联合发文聘请王瑛等38名同志为华阴市首批妇女儿童维权、合适成年人志愿者,为未成年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办理好个案的基础上,她用心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的原因,及时总结应对措施,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探索多角度的普法方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扩大普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座谈,互商互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结合办案数据开发未成年人防性侵自护课程,并将自己办过的真实案例拍成微电影,在校园、广场巡回播放。

三 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审查逮捕阶段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但杨春玲坚持能问必问。她坚信多听辩解有利于对案情的整体把握,防止冤假错案,同时也能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支撑,让他们知道案件到哪个阶段,承办人在认真对待。

2016年10月,在办理赵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时,赵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稳定,时供时翻。杨春玲在讯问赵某时,赵某的态度是 “我不想说,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随便吧,什么结果我都接受……”。面对赵某的不配合,她先询问了赵某的身体情况、职业状况、家庭情况,赵某说着说着心结就被慢慢打开,坦白了自己不配合的原因,杨春玲对赵某的情绪表示理解,就其供述的案件事实和疑问从符合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解释,打消其疑虑后,赵某如实供述了98年案发时的经过和案发后的处理情况。最后赵某说:“今天是这段时间我最正常的一次讲话,心里舒服多了,谢谢杨检察官……”。一句简单的谢谢,是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是相互尊重,是相互信任。

杨春玲: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官

农村出生,加上曾经的村官经历,让杨春玲深切的体会到人民群众的不易,也能更准确把握群众的真实需求。有次快下班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想复印案卷中的保险单办理理赔事宜,她给当事人端了杯水让其坐着稍等,复印好材料交给当事人,不到两分钟将事情办妥。很多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是在校学生,为了不影响他们上学,打消她们怕被人知道的顾虑,她都会提前告知当事人讯问、询问时间可以放在周末。

都是小事情,但正是这些小事情,传递出了检察大温度。

(来源:华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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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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