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截至2021年7月15日,我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42634.7万剂次。目前全国上下疫苗接种工作呈现加速度,从9亿剂次到14亿剂次我国用时仅一个月。但是有些地方出现“一刀切”的情况,多地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更有甚者出现不接种疫苗孩子禁止入学等连坐情况,面对这总情况,引发了广泛热议。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首先人民日报坐不住了,出来发声: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有的人认为全球疫情再次反弹,我国边境城市瑞丽也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地方政府类似做法可以理解,但各地情况不一样,需要根据当地疫情管控难度做出具体决定。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但大多数人反对这种做法,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国家明确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坚持自愿原则,一些地方的做法可能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于法无据。社会运行最低的显性规则是法律,而法律没有对未接种人员做出禁止去某些区域的规定。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其实早在2021年04月12日国家卫健委也同时强调,严禁一刀切,纠正强制接种疫苗。

人文情怀方面,即使去年疫情最严重的时候,不少地方都探索出了很多人性化的、符合法治精神且有效的防疫措施,现在更应如此。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这类告知书,即便初衷是呼吁广大群众“应接尽接”,但实际上却有“变相强制”的味道。
从科学防疫的角度看,根据专家所言,达到人群的70%—80%的接种率就能达到群体保护效果。采取各种更加灵活的举措,调动大家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和自觉意识,其实就可以扩大疫苗接种范围。强制疫苗接种,搞“一刀切”,既不明智,也无必要。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国家卫健委再发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面对不接种“不能出行”、“暂缓入学”,国家卫健委再发声“NO”

需要注意以下人群不适合疫苗接种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有些地方还出现一些年轻外出打工人,为达到接种率,一些年龄大、基础疾病多的老人被安排接种,你怎么看待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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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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