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味本草——第34期(龙眼肉)龙眼无罪,怀璧其罪


芝味本草——第34期(龙眼肉)龙眼无罪,怀璧其罪

“北人参,南桂圆”之名


龙眼别名益智、龙眼干、桂圆、圆眼。龙眼与荔枝、香蕉、菠萝同为华南四大珍果,历史上有“北人参,南桂圆”之称。由于鲜龙眼肉晶莹如玉,剖开可见黑色而有光泽的圆形果核,很像传说中“龙”的眼睛,故称“龙眼”。同时,龙眼的成熟期在桂花飘香的农历八月,龙眼果实呈圆形,所以又称龙眼为桂圆。龙眼的原产地在我国南方,东南亚及其他地方的龙眼树皆为栽培。


龙眼无罪,怀璧其罪

龙眼与荔枝都是中国古代向宫廷进贡的著名水果。唐代杜牧《过华清宫》诗云“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之所以描绘出唐代杨贵妃的奢淫,是因为荔枝保鲜期极短,从几千公里外的南方驿站辗转而至长安,不知道要造成多少家破人亡。

其实因为龙眼而造孽苍生的,与荔枝也不遑多让。苏轼的诗句“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火催。颠坑仆谷相枕籍,知是荔枝龙眼来。”就更加直观地写出了在荔枝与龙眼的护送贡途中产生的人寰悲剧。

当然这样说龙眼是怀璧其罪,其实人们的渴望与需求才是它真正的使命。


食品以荔枝为贵,而资益则龙眼为良

芝味本草——第34期(龙眼肉)龙眼无罪,怀璧其罪

更可喜的是,龙眼不只是美食,更是良药。

明代宋珏赞美龙眼为:“圆若骊珠,赤如金丸,肉似玻璃,核如黑漆,补精益髓,蠲渴肤肌,美颜色,润肌肤,种种功效,不可枚举。”很实在地说出了龙眼外表之美与内在之功。

龙眼肉药用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曰:“龙眼,味甘平。主五脏邪气,安志厌食,久服强魂聪明,轻身不老,通神明。一名益智。生山谷。”

《本草纲目》也把龙眼与荔枝做了对比:“食品以荔枝为贵,而资益则龙眼为良。盖荔枝性热,而龙眼性和平也。”这里所说的“资益”就是补益药用的意思。

龙眼肉能补益心脾,养血安神,既不滋腻,又不壅滞,的确是滋补良药。中医对心脾两虚导致的气血不足、心悸怔忡、健忘失眠、血虚萎黄等证,常用龙眼与人参、当归、酸枣仁等配合治疗,比如鼎鼎有名的归脾丸,就是经典名方。


龙眼肉(植物药)


芝味本草——第34期(龙眼肉)龙眼无罪,怀璧其罪

01【药用来源】

为无患子科植物龙眼的假种皮。夏、秋二季采收成熟果实,干燥,除去壳、核,晒至干爽不黏。


02【方剂应用】

归脾丸。


03【性味归经】

甘,温。归心、脾经。


04【功 效】

补益心脾,养血安神。


05【主要应用】

1. 用于气血不足,心悸怔忡,健忘失眠,血虚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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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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