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理想状态就是财产梳理得十分细致,至少也要做到公司的归公司,私人的归私人,不能混淆,否则一旦出现某些意外,很可能导致私人的钱被拿去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现实中,有不少人抓住了一点机遇,赚了不少钱,却还没学会怎么把财产进行梳理和分配,比如说,父母和子女的钱都混在一起,家里人谁有需要谁就取钱。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做父亲的出现某些意外,比如说欠下巨额债务,这时候,儿女会不会也受到牵连需要还债呢?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安宏瑞是个做生意的人,在千禧年来临之后的那几年,他觉得有个好机会,准备做一次大一点的生意。
为此,他跟一位认识的有钱人唐铠借了大概136万,准备投资做生意。
安宏瑞已经和妻子杨淑慧结婚很多年,并且有了一个女儿安秀。
三口人因为一家之主的安宏瑞经常出去做生意,所以团聚的时候比较少,这反而让他们一家三口的关系很和睦很融洽,很少发生什么争吵。
母女俩没有什么工作,一个操持家务,一个在上学,所以三个人花钱都是从一个账户支取。
虽然安宏瑞没少赚钱,但是母女俩也并没有大手大脚地花钱。
只可惜,上天好像嫉妒这种好家庭,2004年,安宏瑞突发疾病去世了。
母女俩安排丧事之后,继续生活,不久之后安秀就大学毕业,开始正式工作。
由于安宏瑞很少跟她们俩讲述工作上的事情,所以她们并不知道,丈夫在外面还欠着一笔债。
一晃又过了好几年,唐铠左等右等,始终没等到安宏瑞来还钱,于是他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还这136万的欠款。
然而安宏瑞已经死了好几年,当然没办法从地里爬起来拿着冥币来还钱,所以最终这笔借款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安宏瑞的妻子杨淑慧来偿还。
杨淑慧只是个普通家庭妇女,并没有在丈夫的公司里做过什么,也没什么经商的天分。
于是,一直到规定的还债时间到了,也没能偿还债务,这就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唐铠发现,在2008年和2009年这两次,安秀买了两处房产......
“【继承系列】父女俩的财产混同,女儿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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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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