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有钱人的财富传承,就不能忽略遗嘱这个东西。
全世界范围内,安排财富传承和规划的工具有很多,而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发展原因等多个因素,很多比较有用的工具,还没得到充分的实践。
因此,不少人在处理身后事物安排的时候,遗嘱往往是绝大部分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的一个工具。
毕竟,和那些纷繁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工具比起来,遗嘱就像是艺术里面的唱歌和说相声,看起来就给人一种简单的感觉。
不是每个人都能运用好乐器,会写书法会画画等复杂的艺术,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有自信,自己也能说会唱。
同样的,人们总是觉得,遗嘱这东西很简单,不过是说几句话,做一些安排而已。
有些人比较避讳谈论死亡,甚至会把安排事情的时间一再往后推,直到自己来不及做周密的规划,也没有办法留下细致的符合程序的遗嘱,最终导致身后事一团糟。
尤其是遗产继承方面,最终结果要么是达不到立遗嘱人当初想要的结果,要么干脆就是引起子女们为了争夺遗产而进行的争斗。
所以,立遗嘱就和唱歌说话一样,看似容易,想要做好了并不容易。
有些看似不起眼的漏洞,一旦在法庭上经受不住检验,往往会对遗嘱本身造成很大的影响,乃至于让遗嘱本身无效。
今天我们给大家梳理一下在实践中会被判定为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况。
我们假设有一位富翁,名叫王百万,他在去世之前,留下了一份遗嘱,之后就分别介绍一下,有哪些经典的问题会导致遗嘱无效。
第一种情况:见证人和签名方面的问题。
王百万去世之后,他的各种继承人们开始争夺遗产并且闹到法庭,其中,经常照顾他的保姆胡家三姐妹还出示了一份遗嘱,用来证明王百万把财产留给了她们。
在法庭上,法官问清楚了遗嘱的来源:首先是证人万家豪根据王百万的意愿,在家里打字形成文稿,然后拿到办公室去打印,再把打印稿拿到王百万家里让他确定。
在王百万签字的时候,他弟弟以及万家豪都在场。
然而,当时遗嘱内容上对于财产处理意见的那一页上,并没有王百万的签名以及见证人签名与日期,而且当时作为见证人的只有两个。
在《民法典》中新增了打印遗嘱,并且明确规定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以及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
因此,这份遗嘱最终被认定无效......
“【继承系列】他生前留下了遗嘱,为什么会不起作用?”
关注王昊说财富
一起分享财富世界的点滴
微信公众号ID :bjryls
页面更新:2024-03-2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