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019年即将到来之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终于被官宣了!此处应有掌声。这波减税操作是否能让所有人雨露均沾?最终敲定的细则究竟如何?大家赶紧从下文找答案;对号入座,敲敲计算器,说不定明年工资单上会多一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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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揭开最后面纱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专项附件扣除项目有哪些:


深度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接下来,我们将暂行办法拆解成分项进行解读:

01 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

丨每个子女1,000元/月

享受条件

丨在境内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学前教育

丨学历教育包括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博士)

起止时间

丨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丨学前教育:满3周岁至小学前一月”

备查资料

丨仅境外教育需提供

Q&A

Q1 有N个子女是否可以享受N次扣除?

答: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Q2 父亲享受了扣除,母亲还能享受吗?

答: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

Q3 父母离婚了,之前享受的扣除还能保持吗?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完结后,可申请变更。

Q4 再婚里的子女教育支出还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吗?

答: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Q5 孩子在国外读书,如何证明?

答: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02 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00元/月

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享受条件

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起止时间

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发证(批准)日的所属年度

备查资料

丨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Q&A

Q1 边工作,边接受继续教育,由本人按继续教育扣除,还是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本科以上学历,由子女按继续教育扣除;本科以下学历,可由父母或子女双方自行决定扣除方。

Q2 我的继续教育课程有4年,每年都可以扣除吗?

答:不可以。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Q3 在2019年前取得了职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支出能在新政实施后税前扣除吗?

答: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Q4 英语兴趣班的报名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暂不列入此次扣除范围。

03 住房租金

扣除标准

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

丨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

丨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800元/月

享受条件

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

丨&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丨&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丨&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起止时间

丨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或实际租赁月份(提前终止)

备查资料

丨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Q&A

Q1 房子不在我名下,在我配偶名下;我另外发生的租房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Q2 我准备把自有房卖了,选择租房;如果已经享受了房贷利息税前扣除,之后的租房费用还能税前扣除吗?

答:同一纳税年度,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Q3 夫妻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由谁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呢?

答:自行决定,但只能由一方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Q4 和他人合租,住房租金的扣减标准是怎样?

答: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Q5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

答:纳税人任职单位所在地,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为受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务局所在城市。

04 赡养老人

扣除标准

丨纳税人为独生子女:2,000元/月

丨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子女间可书面协议或由被赡养人指定进行分摊,但每人分摊额不得超过1,000元/月

享受条件

丨被赡养人>=60周岁

丨包括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起止时间

丨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备查资料

丨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Q&A

Q1 赡养多个老人,是否可以多次享受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Q2 被赡养人书面指定了扣除额度在子女间的分配,同时,子女间又另外约定了分摊方式。哪个为准?

答: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05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

丨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丨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丨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享受条件

丨首套住房贷款

购买方: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

使用方:本人或配偶

地理位置:中国境内

贷款方式: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

起止时间

丨合同约定还款开始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月

备查资料

丨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Q&A

Q1 离婚前享受了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政策,后来再婚买了有且仅有的一套住房,还能享受住房贷利息税前扣除吗?

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Q2 夫妻双方婚前均购买了住房,产生了贷款利息,结婚后怎么扣除?

答:婚后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06 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

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保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且不高于80,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据实扣除

享受条件

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起止时间

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备查资料

丨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Q&A

Q1 大病医疗扣除是在费用发生当月进行扣除吗?

答:不是。是在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Q2 我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用于别人的税前扣除吗?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选择有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女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07 附则

▲父母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非父母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内容应该怎么申报呢?我们用几张图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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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有两种途径,具体操作如下:

1.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2. 自行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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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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