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瓦格纳,瓦格纳是19年1月份才加入的天津泰达,1米94的他被老乡施蒂利克从拜仁转会引进,一年来,出场26次,打进了12个进球,帮助泰达队保级成功,效率其实并不高。
今年因为疫情的缘故,瓦格纳迟迟没有归队,7月25号中超开打了,24号晚上宣布解约的消息,直到8月2号宣布退役。整个过程瓦格纳把泰达俱乐部耍的团团转,导致泰达非常的被动,不得不考虑引进鲁能格德斯。
而今年另一位爽约的是武磊的原教练,前西班牙人主帅马钦。马钦教练刚和黄海签约就收到了阿拉维斯队的邀请,于是便火速在一周时间内就单方面宣布解约了,这也未免也太离谱了。
外援或者外教不职业的同时,暴露出来的俱乐部层面的问题也不得不让人思考:
1、外援或外教的爽约也太easy了,俱乐部在签订合同之初是不是就应该在合同里体现出来违约的处理办法,比如设立违约金。或者合同签订的每一步都应该走国际认可的公证程序。
2、外援因为疫情的原因不归队的有很多,但是25号开打了,24号才知道外援解约,如果要和外援沟通,一定要沟通到开打吗?这体现出俱乐部在与外援的对接上有很大问题,不够及时和有效,也不够果断。
3、造成被动不说,还损失了钱。瓦格纳很明显就是为了钱才来的中国,他之前是莱万的替补,德国国家队的常客,泰达在引进瓦格纳的时候,签约两年,转会费花了500万欧元,年薪750万欧元,瓦格纳在中国待了18个月也就是一年半的时间,总共泰达在瓦格纳身上保守估计花费在1625万欧元左右。
4、俱乐部花这么多钱,买的却是一个即将退役的人。俱乐部在外援的引进上是否应该调查清楚,不仅要考虑主教练的需要和引荐,也要考虑球员的职业生涯,刚来一年就退役了,显然泰达在引进之初就没有做好充分的功课。
5、俱乐部在购买外援之前,也要考虑他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对于中超球队来说,维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前车之鉴还不够多吗?
1、巴里奥斯,拒绝归队,最终被恒大告上法庭;
2、莫德斯特更过分,一去不归,违法与别的球队签约,还状告权健俱乐部拖欠工资,最终不了了之;
3、特维斯拿着世界第一高薪,职业态度太差,球队比赛他度假,回国吐槽中超最差;
4、斯梅尔茨:世界杯攻破布冯大门,被鲁能重金引进,因不满鲁能外援公寓,以回家探亲为由,不辞而别。此前签订的合同不被承认,让鲁能蒙受损失。
总结:像以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都表明了中国职业足球队在选援和合同方面的不职业,使得俱乐部利益和国家利益蒙受了损失。2020年足协颁布了限薪令,人傻钱多的情况有所缓解,更期待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能够促使中国足球俱乐部更加走向职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球队老板们,你可长点心吧!
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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