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突然接到一位离职员工微信语言电话,他噼里啪啦的将对公司的愤恨向我发泄了一通。我耐心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为了引起共情,不免说了几句公司的坏话。因为这个员工跟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马上要开庭了,我想庭前调解下来,尽量不诉讼。当然最后也没达成调解协议。
但是晚上回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对方开庭前突然打电话过来,极有可能在收集证据,通话被录音了,可能将作为对我方不利证据提交给法庭。
我不断查阅微信语音是否有录音功能,是否能够在原始载体上播放,我不断回想我有没有说错话,如果对方提交给法庭,我该怎样应对。
万幸,对方没有将通话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虽然对方通过不同途径投诉公司,给公司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最终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观点。
经验教训:在处理纠纷案件时,一定要谨言慎行,也许你们的谈话、通话、微信聊天记录等就是对方对付你的有利证据。
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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