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题都城南庄》是唐代诗人崔护的作品,载于《全唐诗》卷三百六十八,崔护的诗风简洁干练,清新自然。尤以《题都城南庄》流传最广,脍炙人口。让我们看看这首诗所讲的是一个怎样的邂逅故事?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后,心情沮丧。于是信马游缰来到长安城外,在一片桃源深处见到一处农院,忽然感觉口渴,便想去讨口水喝,于是遇到了一个明眸皓齿,笑起来如桃花般美丽的姑娘,她名为绛(jiàng)娘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两人虽未深谈,但崔护举止温文尔雅,且含情脉脉地暗送秋波,姑娘也就动了心。在爱情这个问题上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大概是:女人一旦爱上了,他就是她的全世界。而男人即使是爱上了,她也只是他世界里的一部分。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桃花树下两人离别过后,绛娘对崔护可就放不下了,日日相思夜夜想念,春去秋来,日复一日,却再也不见了崔护的身影。崔护去干嘛了?崔护离开了绛娘以后就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读书,备考,闲暇时刻和朋友喝个小酒,畅聊古今,很快就把绛娘给忘到后脑勺了。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直到第二年他看到粉嫩的桃花开遍长安城里时,才突然想起了那位仅一面之缘如桃花一样美丽的女子。这一想起他静不下心了,老觉得那姑娘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于是快马加鞭来到了城外桃花林,又看到了桃林掩映下的那家农院。不过这一次,大门紧闭,院里空无一人。崔护等到太阳下山也没有见到绛娘的影子,心生遗憾,于是便留下一首“去年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诗,失望而归了。

这一次寻心上人而不遇令崔护的心里再也无法平静,崔护从此日夜消沉,吃饭也觉得不香了。又过了些日子,终于难耐相思,他再一次来到了那座农院。可谁知命运弄人,这一次他看到绛娘了,不过却是一具尸体。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原来自他离开以后,绛娘便对他日夜牵挂,整天盼着能与崔护再次相见。可是那一天崔护来了,她却又正好去了亲戚家。回来见到了崔护题在门上的诗,姑娘心急如焚,一下子就病倒了。由于相思过度突然气急攻心,只过了几天,就要了这姑娘的命了。崔护听绛娘的父亲哭着向他诉说了这一切以后,崔护后悔不已。抱着绛娘还有余温的身体大哭起来。说也奇怪,就在绛娘听到崔护大声哭喊自己名字时,也许是上天垂怜,绛娘手抖了下,眼睛也缓缓睁开了,就这样复活过来了。老父大为惊喜,便将女儿许配给了崔护。

贞元十二年,崔护仕途一帆风顺,官到岭南节度使,夫妻恩爱,其爱情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

最后,我们来讲一下故事发生的背景,当时是在唐初。由于受“胡风”文化影响,(唐朝第一位皇帝李渊,及其父亲,儿子李世民娶的都是鲜卑族人)女性地位大大提高。大唐贞观元年(公元713年)二月诏:

“其庶人男女无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其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若守志贞洁,并任其情,无劳抑以婚娶。“

意思就是男子年满20岁,女子满15岁,即可结婚。官府这方面要帮助他们,没有条件的要制造条件。另外男女服丧期满后就可以在自由婚恋,男女地位平等。

唐代诗人崔护寻绛娘未果,赋诗写门上,竟流传千古

唐代仕女图,女性地位有显著提高

就连身居相位的李林甫,在家客厅的墙上开了个小窗,只要有青年才俊来家里做客,他就悄悄叫女儿站在小窗前偷看,看上了,就是他们家女婿。怎么样,连丞相家的千金都可以这么无拘无束地挑选丈夫,生在市井街巷里普通百姓家的女儿,难道不会效仿吗?

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唐玄宗又下诏日:

“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男女结婚年龄再次下降,在唐朝男女谈婚论嫁,只要情投意合,不用媒妁之约就成婚的大有人在。男女择偶的自由性和自主性要比往后的几个朝代强太多了。甚至离婚,寡妇再嫁在当时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并不会引起过多的流言蛮语。唐朝婚姻观念的先进性和我们现代非常接近。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诗风   贞观   人面   人面桃花   长安   门上   城外   城南   唐朝   千古   公元   日夜   桃花   地位   姑娘   女儿   男女   唐代诗人   体育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