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01


全国关注的成都四十九中17岁学生坠楼死亡事件,目前有最新的官方公布。


排除他杀,基本判断因个人原因轻生。


第二次公布与第一次相比,还是详细了一些。


至少证明,很多事情,不是只要是官方公布,就一定没有改进的余地。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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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称之为熟悉的反转套路、受害者打脸行为。


我一直不太主张在公共事件里把拥有更多资源和权力的一方天然视为阴谋制造者,无论这一方是社会机构、政府还是大企业。


但在今天的社会,在【一定条件】(确实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完全公开)下的公开与严谨,是消解阴谋论,维护社会稳定与共识的最好方式。


正如对鲍毓明案的详细调查和处理,虽然不能说人人满意,但还是能称得上依法治国、以理服人。


说白了,尊重事实、尊重法治、尊重公序良俗。



02


但在相关的网络文章里,有一篇爆款《关于成都49中事件的一手资料》,读罢相当不适,我有点话想说。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作者经过与家长母亲的沟通,得出的结论是学生家长撒谎,动机不良,并下了很多程度不一的结论。我委婉地总结一下,算认为家长无理取闹吧。


论证方法是找出家长的言语漏洞,证明家长在几件事情上撒了谎。



文章开篇和最后下的结论姑且不论,“我”,“亲自”、“好在”等用词用语,让人不太舒服,但这些也不重要了。


首先,和母亲聊了一下不能叫做调查。


调查至少应该包括进行了正反方对比,用各种手段接触到一些客观的信息比如数据、公开资料、照片视频等。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即使按照最低的要求,也没人会把采访一方叫做调查。


最多叫做,“和逝者的母亲聊了一下,她告诉我这样一些事”。


某种程度上,因为孩子母亲本来掌握的信息并不多,所以真正有意义的调查是去采访学校和警方。


当然,这样的采访对这位作者来说很困难,也没必要强求他。


其次,作者下了很多结论,说家长在带节奏,企图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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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得出结论的方式是通过证明家长言论的各种漏洞证明她在撒谎。


撒谎1 :家长到底有没有看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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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监控到底有没有被刻意隐去或拼接,作者说了不算,孩子母亲说了也不算,最终需要公安部门的专家来确定。


而孩子母亲是可以有质疑监控作假的权利的。


至于,“孩子父亲看了监控没有异议”,“孩子母亲有异议”,这其实很正常。


谁有异议谁没异议,和当事人的精神状况、对事物本身的理解有关系,但和对错是非没有关系。


不能说因为父亲没异议,母亲有异议就证明母亲无理取闹。

撒谎2 :微博无法登陆。


比如:母亲告诉作者,自己登不上微博,而作者认为第二天母亲又发了微博,所以是在刻意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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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慌乱悲痛的中年人来说,登不上社交网络非常正常。


有很多朋友乃至我自己,经过有帮家里的长辈、公司领导、乃至年长一点的朋友同事处理一下社交网络账号登陆的情况。


我有一个很有名的大V朋友,有一次怎么都登不上邮箱了,找我帮忙,我自己按照搜来的流程帮她试了一遍,解决了。


所以,“昨天登不上,今天又发微博了”,不能证明故意说谎,更不能证明是个坏人。

撒谎3 :学校避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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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说,进不去学校,但作者说,她明明被校方接待过,所以进不去学校是说谎。


但我认为,这不是说谎,最多是“不够严谨”而已。


一方面,学校作为一个需要严格管理的机构,不能随意让家属进入是正常的。


但在另一方面,从家长的立场来说,如果和学校暂时沟通失败,愤懑与痛心导致她会长期呆在一个地方并不断提同样的要求。


无论目的是施加压力,展现痛苦,还是说完全没有目的,只是纯粹的痛苦罢了。


都是正常的人性。


学校的处理有没有问题姑且不论。


真不能就此指责母亲恶意说谎。

撒谎4:救护车送去殡仪馆。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从家属的角度来说,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孩子出门后几个小时就没了,然后得到通知时孩子已在殡仪馆……


家长不了解救护车以及殡仪馆车辆的区别,错误以为是救护车直接把孩子拉去殡仪馆,于是对学校有所怀疑,这是很正常的猜测。


要求普通群众了解非正常死亡的相关报备法规,要求一个早上看着孩子出门,晚上得知孩子人在殡仪馆的家长心平气和接受孩子死亡,多少是不人道的。


总之,死者家属说的话,里面有逻辑漏洞、情绪话乃至谎言(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件争议事件里说谎),并不能证明死者家属就是错的,就是无理取闹。


甚至,在置顶的评论里,家长的语气变得冷静了,又成了罪状。


世界上难道有一本受害者手册,叫做不这么做就不是受害者吗?



03


作者还举了一个广州家长伪造孩子吐血,诬陷老师的案例,用来推论49中这件事也是有人想诬陷学校和老师。


49中事件:“无理取闹”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丧子之母


广州的案例中,经过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孩子吐血确实是家长伪造,家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而同时,根据视频,老师确有体罚行为让小学生在烈日下围着操场跑圈,同样因为违反相关规定和师德,遭到处分。


所以,即使退一万步,即使家长故意说谎,也不代表校方的处理过程没有不合理之处。


更何况,广州的案例,是伪造所谓吐血。而成都这个案例,是一个活生生的、养育了17年的儿子的非正常死亡。


在伦理,或者说公序良俗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我一向不太主张用“如果是你的xx”这种修辞方法来进行公共讨论,但同理心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非常世俗的社会。


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没有太多超现实的寄托,如所谓往生、轮回、天上之国等,现实中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人,超越了一切。


所以丧失至亲这件事,本来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对于中国人来说,痛苦又更甚。


母亲与儿子、父亲与女儿,又是血亲中更特殊的关系。


但凡悲剧涉及到这两种关系,是悲剧中的悲剧。


所以,养育了17年的儿子非正常死亡,是一个事实。面对这样的事实,又怎么能够指责一个丧子母亲“无理取闹”呢。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别人【如果不是要钱,找不到这么做的理由】,这种话怎么说得出口?



04


今天是汶川地震纪念日,昨天又是七普人口数据发布的日子。


两个日子,其实都和孩子有密切的关系。


说一千道一万,关于孩子,都是大事。


有很资深的媒体朋友和我交流,从她们接触的一些案例看,确实存在有“孩子为情自杀,有关方面出于保护另外的孩子,不愿公布更多信息”的可能性。


是的,如果最终公布孩子是为情自杀,乃至遗书等细节慢慢流出。


那么这位母亲会不会遭遇网暴呢?


而那个和他自杀有关的女孩,会不会遭遇网暴呢?


都有可能。


同样,很多资深媒体人也知道,在许多争议性刑事案件中,确实存在有受害者家属前后对媒体态度180度转弯的例子。


但我认为,对这些事负责任的报道或关注,并不是去追求所谓完美受害者,或伸张正义的快感,而是独立地去追求真相、依法处理,或协助取得最大公约数的和解。


这些,才是真正的道义。


这种道义,是不分自媒体与机构媒体,乃至不分个人与组织的。


即使【有关部门】,也是由血有肉的人组成的,很多时候,在影响扩大以后,也有利于做出更公道更严谨的调查和处理。


比如,不能公开百分百的信息,公开20%、30%的信息,或许会更好。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处理方式,没有不说错话的人,但有较好的处理方式,有较好的语言和交流方式。


从这点来说,【有关部门】和【扩大关注事件】本身,并不是一个相对立的概念。



所以,是否反转,在这件事上,真的不重要。


我也看到了,最新的公告里“家属无异议”这个说法,我并不知道丧子的母亲,是否已经得到她可以接受或者想要的结论。


我希望她能够得到一个让自己(有所)安宁的解释。


总之,【无理取闹】,无论如何,不适用于一位丧子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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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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