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三点半,经历“偷拍”风波的谢晖发布长文,宣布辞去球队主帅职务:“经过慎重的考虑,我决定辞去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主教练的职务。”
起因是近日,一段谢晖与友人边喝酒边闲聊的视频被网上传播,谢晖在微醺的状态下侃侃而谈,谈到了俱乐部投入和成绩间的关系,谈到了上海两家中超俱乐部,还提到了某球队投入巨额经费。
这剧情是如此地似曾相识,剧情和基调暗合相似不亚于《战狼2》和《红海行动》。
谢辉因不当言论引咎辞职了,那个偷拍偷录传播者是谁?是否应当曝光和处罚,谢辉是否有权维权呢?社会是否应当鼓励或者打击偷拍偷录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一经认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以看出,一般情形下,偷窥、偷拍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但属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法律保护隐私权,谢辉在酒桌上的私人聚会,喝酒闲聊的行为算不算隐私?偷拍偷录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如果不算,那偷拍偷录,网上传播自然得到保护,甚至还算可以监督举报呢。如果算作侵犯隐私权,一方面谢辉是否有维权的权利?另一方面按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偷拍偷录传播者是否应当接受治安处罚?
谢辉因不严谨的言论被偷录引咎辞职后大度表态:“我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这件事而丧失日常安全感,因为安全感的丧失所带来的,则是进而对于人性的怀疑。我们还是要相信,只有相信,世界才会越来越好。”
谢辉的表态是大度释怀,可事实却在提醒众人什么呢?一是酒桌上再要好的朋友都有可能成为出卖你的敌人,二是在互联网时代个人的隐私空间被严重压缩,三是偷拍偷录传播隐私不仅不受处罚,还可能受到比隐私更高级别的保护。
这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地回想起那不堪回首的文革岁月:信任危机,亲友出卖,社会撕裂,因言获罪。
科技和时代的发展应该带来的是文明和法治的进步。如果私人聚会,闲谈莫论也需要谨言慎行,也需要提防出卖,那么我们的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到底是和谐还是分裂?我们的文化和制度应该鼓励什么,应该打击什么,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幸福和安宁指数,还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走向。
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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